贵阳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 韦 怡,周 静
正确认识和理解《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中检测设备的配置要求和实际作用
贵阳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 韦 怡,周 静
交通运输部对我国机动车维修业纳入行业规范管理已有30多年,这期间不断制定和修改了涉及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的标准制度和法律法规,对引导和促进我国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现在,机动车维修业已经从以前的道路运输辅助业成长为涉及民生的热门行业,行业的生产质量和技术保障能力不仅对交通运输安全产生直接影响,同时也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大气环保。最新版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014,以下简称新国标)是在2004版的基础上,并结合现在机动车维修市场发展管理需要重新修订的。新国标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以来,行业内存在诸多疑问,本文主要结合机动车维修企业在贯彻新国标过程中对配备检测设备而产生的困惑进行分析,以帮助机动车维修行业提高对新国标的认识,从而更好地为市场服务。
1990年3月,原交通部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1990年第13号部令)提出以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与经济结合的原则,对原“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汽车保修制度做出了重大改革,并确立了“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汽车维修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车辆保有量较低,道路交通条件差,社会经济不发达,劳动生产率低,车辆的修理大多只能采取大拆大卸的方式,耗时耗力。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条件极大改善,社会车辆急速增加,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在汽车上广泛运用,车辆维修技术的变革势在必行。2016年1月交通运输部颁布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第1号部令),其中第十七条再一次强调了“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循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及时修理。”无论是私家车还是营运性的道路运输车辆,在对其进行技术状况研判时,首先应该认识“视情修理”的含义。追溯历史,我们对汽车的修理总是按照行驶里程或时间进行安排,对出现故障的零部件总成需要大拆大卸的解体才能进行检查修复。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及车辆运行环境的不断改善,原有的修理模式不仅导致排除故障的效率低下,而且容易使已经磨合得很好的非故障部件在拆卸过程中出现非正常的磨损,从而加速零部件的老化损坏。而“视情修理”就是把从前以车辆行驶里程或时间为基准的定量判断改为现在以车辆实际技术状况为基准的定性判断的一种可取代前者的科学方法,与此同时使用科技检测手段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查,为了解车辆技术指标参数变化而提供清晰的数据支撑。另外,通过对诊断技术数据的分析,可以在不拆解车辆的情况下发现汽车的故障点及相关零部件损坏的状况,避免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也防止提前修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实现节能减排的经济原则。那么怎样落实视情修理,应该怎样解决“视”的问题呢?视情修理的原则强调的是对车辆进行不解体检查,避免盲目的破坏性诊断行为。首先可以通过车辆使用人的车况表述进行了解,其次就是依靠检测设备诊断得到相应的印证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最后确定故障情况,并快速明了地制定维修方案,恢复汽车良好的技术状况。这种将数据的变化引入逆向分析推理出故障发生源的途径被形象的比喻为可“视”的概念。如果把以往机动车维修业中老师傅惯用的眼看、耳听、手摸的经验式诊断方法和检测数据能够有机地结合互补应用,就能实现对车辆的故障诊断分析全面,对症施策修理到位,很好地解决“视”的问题。所以汽车维修企业按新国标要求配备检测设备是当代汽车修理行为中建立完整的“可视”系统所必须搭建的重要环节,这既是确保提高维修效率的需要,又是保证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良好的需要,更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发挥车辆效能,实现节能减排的需要。
从2015年开始施行新国标以来,一些机动车维修企业对新国标要求配置通用检测设备不了解,或因不明其用途或缺乏操作人员等原因而不愿投入资金落实达标,甚至以拖延时间、片面强调场地限制、应用频率低等原因以进行观望等待。因此有必要结合社会的发展、汽车科技的进步对当今汽车维修的技术影响和检测设备运用等技术角度进行全面的分析,以阐明机动车维修企业配备检测设备的必要性。
现在汽车上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多,使汽车性能得到极大改善。比较突出的是电控技术在汽车上的大量使用、不断丰富的安全装置促使汽车结构性能的不断变化。仅以汽车的“心脏”——发动机为例,汽油发动机以燃油喷射装置取代了化油器,通过微电子技术控制燃油喷射适时、适量,使发动机的功率提高10%左右甚至更高,而油耗却下降10%,加装三元催化转化器且采用闭环控制的系统后废气排放量降低34%~50%;柴油机则以高压共轨电控喷射系统取代传统的机械式喷油泵,使柴油机负荷和转速工况通过电控技术对系统实现反馈控制,对喷油要素进行优化,进一步控制柴油机的燃烧,使之更加充分。这不但减少了燃油燃烧生成物中有害物质的形成,而且较大地改善了噪声排放和冷起动性能等。汽车制造业新科技密集应用对车辆维修传统工艺形成了挑战,汽车越来越复杂的构造和越来越精密的控制系统,若仅靠人们传统的经验是无法对汽车电控装置、安全装置、行驶控制系统等进行准确的故障判断和性能恢复的,必须要使用检测设备进行诊断才能更精准地获取所需要的数据信息。否则,在面对集高新技术为一体的新型汽车时,维修技术人员必然会出现无从下手或越修问题越多的状况。今天的维修生产过程常常要使用不同功能的检测设备获取车辆的运行参数,才能在变化的数据中发现汽车的故障隐患并快速定制修理方案。事实上,很多机动车维修企业尤其是4S店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也会根据自己业务的特点和专长,购置非国标规定配置的检测设备以适应生产需求,这正是汽车维修技术适应汽车新科技的例证。因此,在新国标中明确通用检测设备的配备要求是维修技术紧跟汽车科技发展的需要,是修理工艺现代化的重要改革,是维修能力不被新科技淘汰的必然选择。
新国标推荐的通用检测设备主要是尾气分析仪和不透光烟度计、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侧滑试验台、制动性能检测设备。一些企业的经营者在不清楚这些设备的用途或不钻研汽车技术发展的基础上而产生“没有必要”的错误认知,不愿意采购应用。现就上述检测设备在机动车维修中的用途作简要介绍,以便广大维修企业的业主了解检测设备的重要性。
2.2.1 尾气分析仪
尾气分析仪用于检测汽油车尾气中的CO(一氧化碳)、CO2(二氧化碳)、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化物)和O2(氧气)等的浓度,在发动机运转时进行尾气检测,可以根据尾气中各气体的含量分析判断汽油发动机的工作是否正常。用尾气分析仪可以监测汽油发动机燃油供给系统、电控系统、点火控制系统和排气净化系统(含三元催化转化器)等的工作是否正常(表1)。由此可见,千万不能小看尾气分析仪测量出的这些气体数据的作用,它可以让维修技术人员快速找到发动机系统的故障部位。
2.2.2 不透光烟度计
多数载货汽车采用柴油发动机,烟度计为检测柴油发动机性能和排查故障提供了重要的途径。柴油车的排放污染物主要是微粒排放物质(炭烟)及铅氧化物和高分子有机物(润滑油的氧化和裂解产物)的微粒、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硫。不透光烟度计不仅可测炭烟,也可测蓝烟和白烟,对低浓度的可见污染物有较高的分辨率,可以进行连续测量,也可以用来研究柴油机的瞬态炭烟和其他可见污染物的排放特性,可以对尾气中的水分和油雾等不透明的PM物质成分进行测量,是判断柴油机强化性能和燃烧过程好坏的一项主要设备。由于我国柴油品质低,柴油发动机很容易在燃烧系统、排气系统产生大量积炭和各种沉积物,导致燃烧效率降低、动力下降、冒黑烟;当动力下降时,很多人便会调整提高供油量,结果柴油发动机内积炭和沉积物的产生更进一步加剧,可燃混合气燃烧效率更低,从而导致油耗越来越高,动力越来越低,黑烟越冒越严重的恶性循环。运用不透光烟度计可以对柴油发动机进行连续瞬态,特别是对目视烟度表征状况不明显的尾气进行炭烟、蓝烟、白烟和低浓度可见污染物的测量,并通过排放特性来判断柴油机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对柴油发动机性能恶化有很好的预防作用。例如,若排出的烟体中伴有蓝烟,用气缸压力表检查气缸压力低于正常压力的80%,则说明活塞环与气缸壁严重磨损;若排出的烟体中有白烟,并伴随发动机运行不平稳,则说明供油系统中有水分和相关杂质,且发动机气缸垫有磨损;若尾气无论是否瞬态加载负荷都出现指数超标,则说明气门间隙有问题,因气门间隙太大会造成气缸排气不充分,使柴油不能完全燃烧,而气门间隙太小会造成气门关闭不严,气缸漏气,气缸压力降低,影响混合气的压缩燃烧,也会造成排气管冒黑烟;而当柴油发动机仅在进行连续瞬态加载测量时尾气才超标,则应检查空气滤清器是否干净、喷油器是否卡滞、供油时间和供油压力是否正常等。由此可见,用不透光烟度计进行柴油发动机的尾气排放测量可以取得清晰的数据,通过数据倒查发动机各工作部件和控制系统的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对实现零部件恰到好处的维护,防止过度磨损并引起严重故障进而产生浪费具有非常好的作用。
表1 汽车尾气测试值与系统故障的判断分析
2.2.3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
前照灯是汽车在夜间或在能见度较低的条件下,为驾驶人提供行车道路照明的重要设备,而且也是驾驶人发出警示,进行联络的灯光信号装置,所以前照灯必须有足够的发光强度和正确的照射方向。由于在行车过程中,汽车受到振动,可能引起前照灯部件的安装位置发生变动,从而改变光束的正确照射方向。同时,灯泡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步老化,反射镜也会受到污染而使其聚光性能变差,导致前照灯亮度不足。这些变化,都会导致驾驶人对前方道路情况辨认不清,或在与对面来车交会时造成对方驾驶人眩目,或造成前照灯光束不能照射在道路的有效行驶范围内等,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保持前照灯的发光强度和光束的照射方向良好是确保机动车运行安全的重要维护项目。但仅仅靠人眼是无法判断灯光的发光强度的。在新国标中,对前照灯检测设备的配置要求已经作了放宽,可以用手动灯光仪或投影板代替,但在实际维修作业中如果条件允许,推荐至少配备使用手动灯光仪,投影板因为不能对前照灯的发光强度进行测量所以建议不予采用。维修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测得的发光强度和偏斜量,快速地对受检车辆前照灯进行前照灯偏斜量调整,根据发光强度判断是否需要更换维修前照灯等。
2.2.4 侧滑试验台
汽车侧滑试验台是用于检测汽车前转向轮的前束与外倾角配合是否适当的检验性测试设备。侧滑是指由于前束与车轮外倾角配合不当时,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车轮与地面之间产生一种垂直于汽车行驶方向的相互作用力,该作用力会使汽车在做直线行驶时车轮向前方滚动的同时产生相对与地面的横向滑移,通常把这种横向滑移称为侧滑(即人们所说的“跑偏”)。侧滑量过大会造成汽车丧失定向行驶能力、行驶不稳、转向盘操作力增加、轮胎异常磨损、燃油消耗量增加,甚至引发交通事故等。为保证汽车转向轮无横向滑移地直线滚动,要求车轮外倾角和车轮前束有适当配合。由于维修企业并不具备汽车实验室一样的专用试车跑道,所以采用侧滑试验台测量车轮外倾角和前束的配合是解决汽车侧滑故障的有效设备,而且在新国标中规定可以使用单板侧滑台,这对场地狭小的维修企业是非常务实的规定。但有部分维修企业提出,他们已经配备了四轮定位仪,可以不用配备侧滑试验台。虽然从技术上而言两种设备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应用的主要方向区别很大。四轮定位仪主要是维修设备,四轮定位仪是通过对4个车轮定位角度测量诊断车辆的行驶故障的,它分为前轮定位和后轮定位,前轮定位包括主销后倾角、主销内倾角、前轮外倾角和前轮前束4个参数,后轮定位包括车轮外倾角和逐个后轮前束。当车辆行驶性能受到影响(如跑偏、方向不能自动回正等)、因事故造成底盘及悬架损伤、轮胎出现磨损异常、车桥及悬架的零件被拆装过,则需要对车辆进行四轮定位检测,并根据四轮定位检测参数的检测结果排查故障。但实际上很多车主对车辆行驶中的操纵稳定性并不敏感,甚至不会观察轮胎的磨损状况,因此进厂送修时可先用侧滑试验台的检查诊断功能进行测量,研读检测数据后再考虑是否要进行四轮定位作业。侧滑试验台是诊断检验设备,可以迅速准确地判断车辆是否存在侧滑故障,节省故障判断时间,提高维修效率。因此将侧滑试验台和四轮定位仪协同配合才能发挥最大效用。由于汽车维修企业没有正规的试车跑道,当车辆进行四轮定位作业后,侧滑试验台还可以对车辆进行竣工检测,保障车辆完好的技术状态。
2.2.5 制动性能检测设备
汽车制动性能的评价指标包括制动效能、制动效能恒定性和制动方向稳定性3个方面。汽车制动性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重大交通事故往往与制动距离太长、紧急制动时发生侧滑等情况有关,汽车制动系性能良好和工作可靠时,在行驶中可以化险为夷,避免交通事故;制动性能不好时,很容易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一般可用3种方式来衡量机动车的制动效能,一是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二是充分作用的平均减速度(MFDD)与制动协调时间,三是制动稳定性、制动力和制动协调时间。第1种方式一般通过路试的方法便可以直接进行观察判断,但需要专用试车场地;第2种和第3种方式一般则需要通过检测仪器才能得到相关数据。按照新国标的推荐,制动性能检测设备可选用以下4种模式进行配置:一是非接触式运动分析仪和第五轮仪(用于测量制动距离);二是便携式制动性能检测仪(用于测量MFDD和制动协调时间);三是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用于测量制动力和制动力平衡);四是平板式制动检验台(用于测量制动力和制动协调时间)。汽车制动力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悬架性能、减振弹簧性能、前后轴制动力分配、轴荷转移量、电控系统的响应性等,由于当代汽车装备了诸如ABS、EBD、BA、ESP等主动安全装置,因此最能反映真实的汽车制动力性能的检测设备是平板式制动检验台;而滚筒式制动检测仪仅能检测汽车车轮与制动摩擦片的力,其他重要因素的作用完全没有包含其中,因而并不能真实反映汽车行驶中的制动性能;非接触式运动分析仪和第五轮仪及便携式制动性能检测仪虽然简单且性价比好,但前提是维修企业要有一定长度的试车跑道,且受跑道长短、路面摩擦力大小的影响。从汽车维修生产的实际出发,一般小型车因装备有ABS等比较复杂繁多的主动安全装置,配备平板式制动检验台比较好;大型车维修企业由于制动性能控制装置比较简单且受整车质量、轴荷转移量和车桥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应以配备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为主。配置制动检测设备可以通过检测数据明确地知道车辆制动性能是否合格,从定性判断转变为定量判断,更直观更科学更有效,对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新国标自2015年开始施行以来,全国各相关道路运输机构在落实新国标对老维修企业进行行政许可达标监督检查的工作中,对广大企业进行了反复的贯标宣传,但企业主们还是有不重视、不落实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矛盾和困难,对此从法律法规的认识上要作好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对行政许可的含义进行了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法中第八条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另外第六十八条又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行政机关应当督促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因此,由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业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进行修改后,老维修企业也应该与时俱进地按新国标要求进行设备的达标调整,否则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将可以依法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维修企业作出行政许可的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维修企业在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会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正是有行政许可法的保护,才确保了汽车维修企业的稳定经营和资本积累。维修企业申请人应该如何取得行政许可并正确履行法定的义务,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7号令)相关条款中是如此要求的,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维修企业主取得经营许可后在生产中如何履行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法定义务呢?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第四章质量管理中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根据上述法规的明确要求,维修企业在经营活动时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作业项目首先要进行不解体检测,汽车进厂后根据汽车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包括车辆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检测记录、总成修理记录等)和驾驶人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包括汽车动力性、异响、转向、制动及燃润料消耗等)确定所需检测项目,依据检测结果及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从而确定作业项目,期间根据作业内容还需要进行维修过程检验,过程检验项目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故障车辆修理完成后,维修企业应进行维修竣工检验,并使用相关检测设备进行检测,通过数据来对比确认车辆是否已恢复技术状况,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由维修企业填写《汽车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我们的社会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汽车工业水平日新月异,汽车维修业的成长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代到市场经济时代的转型,汽车维修业从劳动密集型正在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因此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必然深刻地影响着维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笔者仅以此文从思想认识、法律责任和技术剖析的层面作简要的介绍阐述,希望维修行业的经营者能树立法治思维充分了解国家的政策标准,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的方向,打破传统思想,厘清技术现状,建立创新、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并养成不断学习的习惯,才能真正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放心的维修服务。
2017-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