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調查,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邱佳亮從2011年1月擔任縣議員起到當選首屆市議員的六年期間,聘用39歲女子、45歲女子擔任助理,另佯聘徐女41歲胞弟及自己地政事務所44歲女員工、29歲員工為“人頭助理”。邱佳亮並指示助理製作不實遴聘資料至市議會,待薪資等費用入帳後,再由助理提領交給邱佳亮,加上市議會定期匯入的退休金提撥費、勞保費、健保費等,合共計詐領8,225,617元補助費。另外,邱佳亮還假借考察,實與友人來本澳賭博和旅遊,詐領考察費3萬餘元,還詐領出席費和交通費,桃園地檢署11月13日依貪污罪起訴邱佳亮和兩名助理及三名“人頭助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