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柯林
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文 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柯林
当前正值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关键时期,强化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而危化品运输车辆具有危险性高、难于管理、发生事故后涉及面广易发生二次事故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场面不易控制,造成损失十分巨大。因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遏制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是公安交警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危化品车辆在管理中存在无证运输行为,使危化品车辆成为路面上的定时炸弹。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厂家在未获得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剧毒化学品营运,致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流向。而未取得通行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一般采用普通的货运车辆进行运输,车辆缺少必要的证件、安全设施,没有按照规定悬挂成粘贴安全警示标志、反光膜、警示牌等,甚至有些车辆的车体、性能等未经过安全技术检验就上路行驶,使车辆成为路面上的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会发生危险。
危化品运输车辆行车过程中违法行为严重。危化品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的较多的违法行为有超速、超载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部分商家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节省运输时间,随意增加车辆的运输次数,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车身一般相对较长,因此,在超速状态下,一旦发生紧急事故不易对车辆进行操作,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危化品运输车辆在行车中还存在超载、混载现象,车辆超载行驶时,其轮胎、制动、转向等机件安全性能将大打折扣,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外,部分危化品车辆在运输的过程中未按照《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准载明的将指定路线、时间和速度运输,报相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因此,一旦出现车辆随意更改路线行为,发生事故后将会导致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时变得措手不及,极易导致二次事故。
危化品运输车辆多头管理,加大了监管难度。危化品运输管理涉及到安监、交通、公安治安、公安交警、消防、质监等十多个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很难去协调,开展行动前往往需要请政府协调。有些职能部门对危化品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管理各自为政,各管一块,信息没有共享,职能不能互补,没有形成管理合力,管理效果不明显。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监管缺乏合力,社会效应差。
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法定行为、处罚情形不够明确,调查取证和行为责任的认定及追究因法律条款的不明晰变得十分有难度。同时,部门监管的整合不足,导致监管失力。公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最终都涉及到生产、经营单位的源头管理以及使用、承运单位的流向监管,其监管工作包括公安、质检、环保、卫生、工商等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履行依法查处公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往往只能治标而无法治本。
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匮乏。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民警对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并不十分清楚,对其中的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不能灵活运用,导致在查纠危化品运输车辆时出现不知道检查哪些证件,处罚依据不清楚的问题。另外,民警对危化品车辆的认识不够明确,对危化品车辆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导致在开展隐患排查时不明确该查什么,什么是隐患。
从业单位及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安全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一些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和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单位虽然履行了办证程序,但在实际工作中疏于管理、查验不严。一些从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严重缺乏,有的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有的即使已取得上岗资格证书,但专业知识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一些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浅薄,缺乏必要的危化品运输知识,不了解化学品的性质,遇到问题惊慌失措,处置的方式、方法不当,安全隐患严重。
加强对公安交通民警的专业知识教育,提高排查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加强对民警在危险化学品运输知识方面的专业培训,强化民警在处理紧急事故时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排查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牢固树立危化物品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严格的工作理念,提高警惕,确保发生危化物品道路交通事故后,能够严格按照危化物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落实各方面安全防范工作。同时,可邀请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到基层交警部门开展知识普及,使民警能够详细了解公路运输危化品相关规定,了解各类有毒化学品的分类,物理、化学性质及主要作用,有毒物品泄露后及危化品中毒原因和应急处理办法。同时,要求民警掌握危化品常见违法行为的安全检查和基本的现场处置方法,提高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能力。
强化违法行为查纠力度,做好重特大事故预防工作。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行动,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排查力度,根据车辆的运行时间、运行路线,将流动巡逻和定点巡逻结合起来,拓展延时巡逻和错时巡逻,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发现超载车辆,责令卸载整改;对存在未申领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相关证件的车辆,坚决禁止在道路上通行,一经发现,立即查扣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通知安监、运管等多部门联合查处。同时,在辖区国道、县乡道路主要路口,对途径辖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逐一排查,详细记录相关车辆的驾驶人信息、行驶路线、联系电话及货物性质,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正确舆论的导向作用。要做好与电视台、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危化品车辆基本知识、非法运输的严重后果、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程度,由此逐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危化品交通事故的重视程度,形成社会监督,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遇有非法危化品运输车辆能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对举报运输车辆非法行为的实行匿名奖励制度。定期联系运输企业召开危化品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会议,组织民警与企业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及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结合实际案例,向驾驶员详细讲解超载、超员、超速及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向驾驶员讲授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办法。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从事易燃易爆品运输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安全意识。同时,举行危化品车辆事故模拟演练活动,向驾驶人详细讲解在发生危化品车辆泄露、着火等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方法及进行自救、他救的有效措施。
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全局统筹分工协作机制,确保形成监管合力。要积极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召开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联席会议,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并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提请政府督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尽快解决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