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力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陈大力
在去电影院之前,我一直以为《心理罪》只是一部寻常的破案片,但事实证明,它给予我的不可谓不惊喜。
这部电影的主线依然是悬疑解密,从凶杀案出发,探究背后的罪恶行动,但又远不只如此。在这其中,天才侦探方木的出现,指引了本片的灵魂所归。电影中方木作为天才断案者加入刑侦队,在与队长邰伟的较劲与冲突中,以神乎其神的“心理画像”的手法,将凶杀案的追查不断地推进。在这个过程中,方木本人也完成了对自我的认知与选择。
这部电影最有亮点的是“心理画像”这种探案手段,不是非黑即白、落棋听声的逻辑推理,而是以一种与犯罪分子“共情”的方式,虚拟地体验他们的心理过程,比如方木在猜测犯罪分子的行为动机时,会以近乎魔怔的状态将自己假想为犯罪分子,最后,他所得到的结论也都出奇地准确。
很多人说这里夸张了,让方木不像侦探,反而像一个全知的神。这么说的人其实是忽视了方木成长的心理基础——他是个孤儿,从小看人脸色吃饭,因而拥有近乎深刻的敏锐感。这也使得他性子里的凛冽与冷漠不断堆积。
他的性子里存在着对于生命的漠视地带。为了引诱凶手出现,他私自设局,完全不在意一个与此案无关的中年女子会因他而受到牵连。他独特、超群,却对生命缺乏敬畏。而这样的他,如果不站在正义的一方,很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天才杀手,就像东野圭吾的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里,那个天才数学家石神哲哉一样。
影片里最经典的是一句话是“画人先画己”,对于方木来说,他必须要先了解自己,才能选择自己将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然后才能决定站在哪边。否则,为罪犯进行心理画像,融入罪犯的亲历情境时,他很可能会被这个梦魇卷进去,成为其内容之一。
让方木做出选择的是他至爱之人的离开,所以在最后的复仇行动中,他奋力去保护那个柔弱的小女孩——这就是他的选择,他选择了正义,终于将天才式的聪颖用对了地方。从不近人情到领略大爱,这是他灵魂的碎裂、挑拣、拼接、重构与救赎。
其实撇开犯罪,在平凡的众生里,我们人格当中的很多切面都有它们丰富的可塑性。比如内向,它受到的最大偏见,是一贯地被认为是一种需要矫正的性格。其实,内向的人虽然很难“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却拥有比其他人更为幽静与繁杂的内心世界,他们感知力更强,情感更细腻,而拥有这种特质的他们非常适合进入文学领域,所以很多作家都寡言,甚至怪异。如果你是内向的人,正视这一人格、利用这一人格,你才能为社会发挥自己最大的作用,盲目篡改将会使你痛苦。
让我印象很深刻的一本书《天才在左疯子在右》里有一句话——哲学家和疯子的区别在于:一个只是在想,一个是真的去做了。其实,这句话不是真的在哲学家和疯子之间划界线,它只是要道明哲学家与疯子二者在人格深处的接近性。它意在推倒哲学家与疯子之间被世俗所砌就的高墙,那墙看似不可撼动,其实找到了薄弱点后,轻轻一推就倒了。
天才与疯子并非势不两立,而是天才可能化作疯子,疯子也可能成为天才。在我看来,电影《心理罪》要揭示的正是这个道理:你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外因只是表面,而核心在于你自己的选择。你于不利的境地之中,仍可以点地起飞,人生何处都不会失了希望;相反,纵使你天赋异禀,若不正确对待,反而会困住自己。想清楚你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找对了方向,你才能顺利前行,否则,你将跌入泥沼,难以脱身。
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