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平行进口汽车发展研究

2017-12-09 02:44:45侯小菲
社科纵横 2017年12期
关键词:平行进口车辆

侯小菲

(天津社会科学院 天津 300191)

天津港平行进口汽车发展研究

侯小菲

(天津社会科学院 天津 300191)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进口汽车正成为很多消费者的选择。天津港作为全国重要的进口汽车港口,进口汽车数量稳居全国第一,份额超过全国总量的60%。平行进口汽车的认证模式正在成为汽车进口的重要方式,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认证模式适用范围不清、改装流程不规范、售后权责不明确等问题,阻碍了平行进口汽车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因此,需要通过明确认证适用范围,建立规范汽车改装厂,建立平行进口汽车专业售后服务组织等措施,让天津港的平行进口汽车政策发挥更为积极有效的作用。

进口汽车 平行进口 认证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进口汽车正成为很多消费者的选择。据统计从2012年开始,我国进口车数量每年都保持在100万台以上,2014年甚至高达150万台。平行进口汽车作为其中的重要进口认证方式,其份额也是逐年增加。天津港作为全国重要的进口汽车港口,其进口汽车数量占全国进口汽车总量的60%以上,平行进口汽车数量更是稳居全国榜首。汽车作为一种涉及人身安全、节能、环保等多个领域的特殊产品,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进口汽车的主管部门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与法规。这些法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天津进口汽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隐患,积极解决好天津市进口汽车市场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问题,对于天津市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以及国内进口汽车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平行进口汽车政策的起源及天津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的汽车产品管理方式为分类式管理,国产汽车统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以《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方式进行管理,进口汽车则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行管理。

2005年由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所有汽车经销商必须取得汽车生产企业的书面授权,这一规定就使得进口汽车的销售权被跨国汽车企业所垄断。一辆进口汽车从进入国门到最终的消费者手中,经历了获得跨国企业授权的国内总经销商、各级区域经销商、各地零售商,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我国的进口汽车种类非常单一,车型较为陈旧,销售价格高企。

2011年进口汽车经销商为了避开跨国汽车企业对进口车的垄断,开始采用非量产改装车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业内人士口中的“小3C”认证模式进口汽车,这种模式可以看作是平行进口汽车的雏形。其认证模式在“中规车”认证模式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口岸的抽检,每十台进口汽车抽检一台进行生产一致性核查和非破坏性检测试验,以此来代替对境外改装厂进行的生产一致性审查。

2014年开始国家相继出台多项规定,支持平行进口汽车的发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8月21日正式发布,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编号为 CNCA-C11-01:2014,成为平行进口汽车迄今为止最重要实施依据。随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2014年12月30日发布,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汽车》,编号为CQC-C1101:2014,对先前发布的实施规则进行了细化规定。平行进口汽车也从原来的灰色地带逐渐走向规范与国际接轨,使之成为进口汽车贸易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种方式使得进口汽车的类型多样化、销售价格降低,对打破进口汽车企业的垄断、满足人民群众日趋个性化的购车需求,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相关法规政策见表1。

天津港作为全国第一批开放的整车进口口岸,同时天津市也是全国设立的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批获准自贸试验区开展平行汽车进口先行试点。

2015年天津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以及天津口岸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方案获批,促进了天津口岸汽车平行进口贸易的发展。目前,天津港已成为全国平行进口汽车市场份额最大的口岸。据统计,2016年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平行进口汽车享受3个月入区保税政策车辆达到25789辆,这里已成为全国入区保税平行进口汽车进口额最大口岸,并已初步形成集进口、销售、售后、金融、保险、仓储物流、信息化等于一体的平行车产业链。

二、各国进口汽车政策分析

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关的汽车平行进口贸易规定。各国根据本国或地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在保护本国汽车工业的同时,也能维护整个汽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汽车贸易的进行。

美国的汽车准入制度为自我认证,对进口汽车贸易较为开放,其平行进口汽车数量一度达到进口总数的20%。美国的认证制度,采用的是自我认证的方式,由生产制造商对自己的产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自我检查和验证。只要生产制造商自己认为产品满足要求,即可投入生产和销售。而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产品的随机抽查,以保证所有产品都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车辆,责令企业召回,并处以高额罚款。

表1 平行进口汽车相关政策

欧盟的进口汽车政策,对欧盟内部贸易要求较为宽松。对外部贸易,欧盟只认可M1类乘用车(9座以下乘用车)的进口,且有严格的数量限制。认证方式与我国很接近,采用的是型式试验认证,且必须完全满足欧盟的所有相关法律规定,获证车型可在欧盟所有成员国内进行销售。对于其他类别的车辆,欧盟各成员国可以单独认证在本国销售,但其数量也受到严格控制。究其原因,主要是欧盟本身汽车工业较为发达,进口汽车需求量较小;通过较高的技术法规要求,来达到保护各成员国汽车工业的目的。

日本在汽车平行进口方面建立了包括政策、认证、组织等方面完善的管理体系。[1]其认证体系与欧盟十分相近,但又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良。针对平行进口汽车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从法律上逐步简化平行进口汽车的政策,放宽平行进口的认证制度。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的行业协会,协调解决平行进口汽车的销售、检验、售后、配件等一系列问题。

我国汽车进口方式较为多样,包括量产车强制性认证(“大3C”)、非量产改装车强制性认证(“小3C”)即平行进口、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特殊用途车辆认证即单车认证。“大3C”车辆认证方式为“型式试验+工厂审查”;“小3C”车辆为“型式试验+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也就是在“大3C”认证的基础上增加了口岸的抽查工作;单车认证模式主要为非破坏性强检试验的型式试验认证,且每台车都要进行单独认证,其主要服务对象为有特殊用途的自用车辆、科研车辆等。

三、平行进口汽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证方式适用范围界线模糊不清

目前平行进口汽车的认证方式仍然延续了之前的非量产改装车“小3C”的认证模式,即“型式试验+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平行进口汽车目前试行的管理要求虽然简化了相关原车型获证和基础车型获证的认证型式试验,但对未获证车型仍要进行全项试验。也就是说现有中规车型可以按照平行进口方式进行,无中规车型的必须按照单车认证的方式进行进口,进行全项的非破坏性型式试验。而单车认证方式成本高、周期长,每台车都需要进行全项检测,严重增加企业进口成本,导致平行进口汽车的种类单一,不利于国家开放进口汽车的市场。且单车认证主要服务对象应该为有特殊需求的自用车,而非可以销售的商品车。如果非中规车型只能以单车认证方式进口,只会使这些车辆再次处于政策的灰色地带,不利于市场的规范与长远发展。

(二)改装车辆流程缺乏规范性

平行进口汽车主要是“中东版”与“美规版”,由于各国法规的要求不同,导致了进口的“中东版”或“美规版”汽车并不完全符合中国的法规要求。例如,“美规车”的后转向灯为红色,而我国要求的转向灯颜色为琥珀色;“中东版”并不要求车辆必须配备后雾灯,而我国要求车辆必须配备;加装符合我国规定的中文车辆铭牌等等。诸如此类问题就涉及到车辆的整改,使平行进口车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车辆符合性改装缺乏可操作性。平行进口汽车的改装如果在国外进行改装然后进口,这与原有的改装车进口并无本质区别也无法体现平行进口汽车的政策优势。首先,海外改装工厂的生产一致性检查程序复杂;其次,车辆海外改装后再出口到国内,需获得出口国的整车出口资质,手续十分繁琐,与平行进口汽车政策开放进口汽车市场的要求不符,也不具有可操作性。而如果进口商在国内到港后改装,这就涉及到改装物品如何进入保税区及海关监管区,海关是否允许进行改装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问题。

(三)平行进口汽车售后服务缺乏技术支持

目前平行进口汽车的售后及产品缺陷召回工作,主要由进口商负责。但由于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对很多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给消费者购买平行进口汽车带来隐忧。主要问题在于当出现整车召回时,消费者要找到进口商非常困难,而中规4S店又拒绝对平行进口车进行召回处理。整体的平行进口汽车售后服务缺乏技术支持和规范管理。

四、促进平行进口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规范各类进口汽车的认证方式

针对上述问题,应尽快明确、规范各类进口汽车的认证方式,理清目前各项规定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明确适用汽车平行进口模式进口汽车的类型与条件,使汽车平行进口模式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汽车进口认证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进口汽车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公安部、环保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商检等各相关政府部门要统一标准、统一规范,让平行进口汽车政策尽量简化,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各级行政命令之间的不统一,不给企业在区分进口汽车的“身份”上造成困扰,未来如果发生产品缺陷召回可以明确划分责任方。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进口车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二)建立合法规范的改装基地

目前的平行进口汽车改装工作,主要是车辆到港、海关查验完毕后,在保税区进行符合性整改。但此种改装方式并未明确获得各相关部门的认可,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由于平行进口汽车,仅进行符合性的整改,对整车关键部件、安全部件、整车性能都不会造成明显影响,故可以在港口建立专门的符合性改装工厂。同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管,保证车辆改装配件及进口物品报关、通关手续完全。定期对符合性改装工厂进行检查,保证改装后车辆与认证状态一致,且符合国内法规要求。

(三)建立完善的平行进口汽车售后服务体系

平行进口汽车企业由于其本身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所以很难提供高效、优质的售后服务。相关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平行进口汽车企业建立统一的汽车售后服务平台,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服务支持,在解决消费者车辆售后顾虑的同时,提供更加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于严重的产品设计缺陷召回,相关部门应与进口汽车制造商协商沟通,责成其对其产品的缺陷担负起应有的责任。避免平行进口汽车被制造商区别对待,让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平行进口汽车,促进这个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结论与展望

目前、平行进口汽车正处于试行阶段,还有许多问题等待我们去发现、去完善。从各国的发展经验及目前的现状来看,平行进口汽车终将会成为我国汽车进口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石梦杰.日本汽车平行进口立法及商检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经营管理者,2015(28):241-243.

(责任编辑:潘维永)

F7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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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9106(2017)12-0037-04

侯小菲(1986—),女,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博士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国区域经济学会会员,研究方向为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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