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玉晨+张玉玮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是文化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得到合理开发。扬州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丰富,文化旅游市场广阔。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有利于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价值的挖掘,也能促进扬州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本文深入分析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保护性开发对策,对推动扬州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引言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承性、活态性、无形性、民众性、地域性、多元性、脆弱性和文化艺术性等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就是将各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换成旅游产品,不仅能够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发展文化旅游,而且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挖掘和保护。以文化为灵魂的旅游开发,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途径。
扬州是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保存较为完整的园林、古街区、盐商住宅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扬州剪纸、扬州漆器制作技艺等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扬州政府将旅游与非遗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非遗旅游。非遗旅游资源的开发,有利于扬州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有利于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挖掘,充分利用扬州非物質文化遗产,挖掘传统工艺,提升旅游的文化附加值,丰富扬州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有助于实现扬州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实现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协同发展。
本文采用RMP分析法,从资源(Resource)、市场(Market)和产品(Product)3个方面,对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资源分析(Resource)
截至2016年底,扬州拥有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目录3项、国家级19项、省级61项、市级202项,国家级的非遗数量在江苏省排位第二。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分为5大类15亚类(见表1)。其中民俗节庆类25项、表演艺术类59项、民间文学类36项、传统手工技艺类65项、知识实践类15项(见图1)。
从图1来看,扬州非遗旅游资源主要集中在表演艺术类和传统手工技艺类,占整体的63%,知识实践类比重最少。总体上5大类均占有一定的比重,可以说资源是极其丰富多样的。
(二)市场分析(Market)
据扬州统计局数据,扬州近5年旅游的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总收入一直处于逐渐上升的阶段,特别是2016年的“十一”期间,扬州市主要售票景区游客量达到98.13万人次。另外,扬州市部分新增景区和县市景区共接待游客近34万人次。这些数据表明,扬州旅游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扬州东关街是最能够展现扬州千年文化的一条老街,展示售卖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商铺鳞次栉比,旅游收入占总比重的38%。旅游学者薛俊文对东关街一日游游客需求的调查表示,有121人希望在东关街看到民俗技艺表演,49人希望观赏到街头艺术,主动购买扬州土特产、工艺品的游客较多且都较为满意。游客对文化旅游市场的需求明显,扬州非遗旅游发展前景广阔。
(三)产品分析(Product)
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开发采用动静结合的形式。静态观赏形式主要有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和中国民间剪纸两大博物馆;漆器、玉器、乱针绣展览馆;剪纸、通草花手工艺纪念品展示;468非遗集中展示区。动态形式有“周周看扬剧”活动。但对于产品开发的整体而言,非遗博物馆展览活动方式单一,主要是观赏型产品,缺乏体验型产品。扬州旅游产品开发主要集中在展示国家级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静态方面,产品内容上忽视了市级或还未评级的项目,形式上缺少动态表演,以至于扬州评剧、清曲、临泽高跷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采用创新的形式包装旅游产品,是扬州非遗旅游开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法规制度不完善
扬州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先后出台《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加强非遗的保护。由于非遗旅游开发涉及文化部门、旅游部门、历史研究部门等多个部门,缺乏独立具体的监督和管理条例,混乱、相互推诿的局面,约束了旅游开发过程中的保障体制。在扬州非遗开发过程中,政府对旅游开发商和经营者没有严格的制度要求和管理规范,管理职责划分不明确,对旅游者不文明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造成有制度没人管的现象,非遗旅游开发缺乏具体详细的保障制度。
(二)保护资金不足
扬州政府为了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化”,每年下拨19万元用于扬州的表演经费。近几年,扬州市政府出资支持扬剧、评话、古筝等非遗项目的公益演出,大力打造468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区,对传统手工业进行系统的保护与发展。这些保护举措的实施需要扬州市政府大量的财政支持。目前,政府对不同种类和级别的非遗保护补贴很有限,民间和社会的非遗保护资金筹措力度不够。
(三)宣传力度不够
扬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的展览馆和博物馆偏少,实景舞台表演更少。即使是在扬州一年一次的“4·18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的开幕和闭幕晚会上,观众也未欣赏到有关于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演或宣传活动。扬州的旅游文化类网站,对非遗旅游的信息宣传不够全面,有针对非遗旅游进行专项讲解的较少,影响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热情和良好氛围的形成。endprint
(四)代表性传承人缺失且难以认定
现在扬州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出现人员断层的现象,如精通扬州通草花制作技艺的仅存钱宏仁和戴春富两位巨匠,扬州琉璃灯制作技艺仅存一位尤德宏老人,并且扬州的琉璃宫灯仅存12盏,整个工艺将要失传。传统手工艺产品制作要求高、步骤繁琐等特点,限制了其在大众旅游产品市场的销售流通,长期而论,传承人无法取得经济利益,以保证他们个人的生活问题,使得传承人缺失的问题不断恶化。扬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又各具特色,难以对其技艺的传承制定专业标准。非遗传承人的认定、等级考核还会牵涉非遗项目自身的价值等问题,加大了认定和考核的难度。
(一)加强政府监管,完善法律法规
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政府必须制定指导性政策和法规,对非遗旅游资源開发进行合理引导和监管。政府需强化管理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项目审批、核定和材料存案制度。同时对于合理开发的旅游机构实施鼓励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保证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相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州非遗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权责关系,杜绝相互推诿的现象。建立公开、透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和为群众答疑解惑的专家咨询制度。
(二)多渠道筹措、利用保护资金
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资金投入模式,需逐步向综合投资转变,通过招商引资、建立专项基金会等方式,完善融资体系。政府要采取转让、招标的形式,将非遗景区景点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进行分权管理,提高景区的经济效益,用其自身经营收入开展保护工作。另外,有关于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门票收入再投入的情况,投资资金的运转状况等,必须要建立一个公正、公开的信息开放系统,让人民群众时刻关注非遗旅游开发资金的使用明细,并实行有效的监督。最终形成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新型旅游管理体制,在好的体制下利用保护资金。
(三)多方位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政府要抓住一切机遇与场合加强非遗旅游产品的宣传。政府利用国家平台进行非遗宣传,使其成为国礼或是各大会议上的展示品。借助“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会召开契机,政府全方位宣传、推介扬州非遗旅游产品。政府还可借助“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或“烟花三月节”,举办国内外非遗保护的高层专家论坛,鼓励“非遗”技艺的优异民间艺人或者是民间艺术表演团体,积极参与对外非遗文化的展示表演活动,推广、宣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
(四)保护和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主体,也是被保护的客体。尊重传统的传承方式培养非遗文化传承人,增加扬州各类院校从事非物质文化的教育工作者,壮大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队伍。在培养新的非遗传承人过程中,要避免当代传承人脱离非遗本身适应的传统传承模式造成对非遗传承的破坏,必须强化对传承人的知识与技能的评估、认定,并加以保护,建立传承人资料收集库和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政府建立并完善传承人利益保障机制和管理体制,提高传承人的物质生活条件,改善其工作环境,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给予精神上的认同与支持。
(作者单位:盐城工学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