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彩媛
摘 要:我国区域经济之间的不平衡性日益凸显,人们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能力差距逐渐拉大,于是人们便将关注的目光转向了政府所制定的高校资助政策。本文通过对高校资助政策历史演进过程的整理,将其划分为“免费+人民助学金制度”、人民助学金制度向全面推行奖学金制度过渡、多元化资助体系探索三个阶段,阐述其变化过程。目前我国高校多元化资助政策体系尚处于探索阶段,还不成熟,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资助政策 历史演进 启示 高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量逐渐增多,政府投入教育的成本随之增加,教学收费制度在教育改革的浪潮中已然形成,高校大学生的资助政策亦随之演变。正确解读我国高校资助政策内容,合理划分其发展历程,对我们研究并完善高校资助政策,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乃至对教育公平、社会和谐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高校资助政策的历史演进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都非常重视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大学生资助政策,并在改革历程中不断调整。经历六十余年的发展,高校资助政策已经逐步完善。依据资助制度的性质和资助的形式,将其发展历程划分为以下三大阶段。
(一)“免费+”人民助学金制度阶段
新中國成立初期,国家相当贫穷,人民的生活水平也非常落后。政府为了从根本上区分新中国和旧中国,就对之前旧的教育制度进行改革,并且着手拟定新的教育制度以及教育方面的相关政策。在1952年,国家颁布了两项通知,即:《关于调整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人民助学金的通知》和 《关于调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工资及人民助学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所有高校一律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这个制度阐述的是在校大学生在不用交学杂费的基础上,还享有国家发放的一些补助,以解决伙食问题。[1]人民助学金制度到改革开放初期还在沿用,直到1987年,在高校中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才彻底宣告结束。从现在发展的角度来看,当时的人民助学金制度带有浓烈的政治色彩,却也符合当时刚刚成立的新中国的经济状况。当时由于高等教育在全国范围内规模较小,国家财政用于资助方面的负担也较轻,所以高校大学生全面免费上学并没有引起人们过多议论。
(二)由人民助学金制度向全面推行奖学金制度过渡阶段
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变革,要求高校大学生教育领域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1983年7月,国家教育部和国家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对高等院校的资助政策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实行人民奖学金和人民助学金并存的制度。不过,因为财政等方面原因,这种局面没延续多久就又被打破了。1986年7月,国家又颁布了一项规定,取消人民助学金制度。为了能够让那些家庭困难的大学生能够完成学业,在1987年7月,国家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办法》,宣布开始全面推行奖学金制度。对于这个制度来讲,它的推行是随着时代不断变革而逐渐演变形成的。首先,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有很多家庭的经济生活水平得到了提升,人民生活水平高了对于受教育的需求也就多了,这样一来高校大学生则随之增多,然而国家财政很难维继这样一个普遍性的人民助学金制度,因此对制度调整则成了早晚的事情。[2]其次,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中,出现了竞争机制,而且这种机制还被运用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在时间的不断流逝中,效率优先慢慢地被大部分人所接受,从而全面推行奖学金制度。但是这种资助具有普遍性,所有的人机会平等,以成绩论获取资助资格,往往会将相当一部分困难大学生拒绝在门槛之外,它既不能体现教育的公平性,也不能激发优秀人才的积极性。
(三)多元化资助体系探索阶段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高校不断扩招,高等院校的生源越来越多,教育制度也在不断地改革。随着高校招生并轨、交学费上大学、高校扩招等现象的出现,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加,贫困生给教育带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教育领域,公平问题已然是全民关注的焦点,甚至上升到了政治领域的高度,这些更为政策改革埋下了伏笔。
从1993年到1995年三年期间,国家陆陆续续颁布了多条关于特困生、勤工助学以及减免学杂费等事项的通知。1993年7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在这项通知中规定:每个高校都要从“奖贷基金”以及“专业奖学金”中,按照2元/人/月从中提取特困生的困难补助经费,从那时起,特别困难补助政策才开始实施。在1994年5月,教育部又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全国各大高校要能够从学生所交的学杂费,用于教师科研的教育事业费以及高校的预算外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设立勤工助学各岗位统一的基金,此时,勤工助学的经费来源才相对稳定。[3]1995年4月,国家相关部门又下发《对于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在通知中要求:全国各个地区、各个部门以及各个高校,都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减免学费的相关政策,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也能有学上,不要让困难学生因为经济原因而辍学。学费在减免时还因困难程度被相应地划分为三个档次,即:全部减免;减免一半;减免三分之一。在这几年中,资助政策基本都是由国家提出来要求高校执行的,但是仅仅依靠高校单方面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依然没有办法完全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难题,国家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才能保证资助政策的可持续性。
对于高等院校特困学生资助中出现的新要求,国家于1999年全面开启了助学贷款模式,于2002年出台了国家奖学金制度, 2004年又出台了一个针对助学贷款的新机制,在2005年,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应运而生,2007年,根据社会不断的发展,国家又进一步完善了助学贷款政策,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至此之后,国家在高等学校逐渐建立起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杂费减免等各种类型资助互相补充,层次递进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且建立完善了由高校、学生家庭、学生、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资助体系。endprint
二、我国现行高校资助政策中所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资助政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元化资助体系,但发展还不成熟,尚处于起步阶段,有些环节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一)高校对大学生的贫困等级界定工作亟待提升
对高校大学生的困难认定工作基本都是由学生生源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负责,之后再由学校进行审核。通过我们调查发现,有少数学校对学生贫困等级的界定不够合理,主要体现在下面两个方面:真正贫困的学生因为自尊心等的影响并没有申请贷款;而家庭情况尚好的同学利用关系而申请到贷款。这两个方面都需要民政部门和高校完善好自己的界定工作,不能让“伪贫困”的学生享受到助学金或者绿色通道,而挤占了真正困难的学生的可用资源;同时也要对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及时在申请资助这件事情上纠正他们的心理误差,让他们勇敢面对自己的经济状况,及时向政府、高校寻求援助。
(二)资助经费的来源单一
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教育从来都是一个高成本的投入。我国对于高校贫困生的资助经费主要来自于国家财政,而来自于社会的资金,如企业、个人的捐助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则非常匮乏。据统计,2013年末,我国社会力量对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贡献仅有3%左右。而在国外,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对高校资助体系的贡献高达20%。[4] 国家财政所能提供的资金是有限的,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国家所提供的資助只能部分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三)各项资助项目之间缺乏协调整合
目前,大部分高校都已形成了“奖、助、贷、补、勤、免”等一体化资助体系,政府层面的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杂费减免、绿色通道等。此外还有来自社会层面的单位和个人的部分捐助项目。虽然各种资助项目较多,但是缺乏统筹优化的安排,导致资助项目之间缺乏合理协调,资助面变得狭小。主要表现为评选条件和贫困学生家庭实际情况难以匹配,例如,有的贫困大学生同时获得多项资助,但是有的贫困大学生则没有获得任何资助。另一方面,这些资助项目之间,尤其是政府和社会的资助项目之间的割裂,重复繁琐的工作给高校带来了诸多不便,增加了高校的工作量,某些方面反而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阻碍了资助工作的效率。此时,整合资助资源,实行分层资助,有的放矢,将有限的资源准确地用到确实困难者身上则显得尤为重要。
(四)对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
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6-2016》可以发现,我国教育领域中资助政策已经发展了65年,各项资助政策日趋完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太了解国家的相关资助政策。这部分人主要集中在偏远的地区,闭塞、落后的环境造成了信息不畅通,也导致很多偏远地区的学生因为不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而与大学失之交臂。现代化网络宣传手段在高校资助领域的应用相对于经济领域还不是太普遍,应用的层次较低,尚未取得显著成效。
三、我国高校资助政策演变所带来的启示
综合我国高校资助政策的历史经验及现实存在的困境认为, 提高社会爱心人士及事业有成人士、校友等群体的捐助积极性,扩大资助资金的来源;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准确、高效地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向贫困生提供直接资助的同时,帮助他们提升自身脱贫的能力;增强资助育人效果,确保资助工作可持续性等都是当今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需要在汲取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一)政府方面
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于高校资助工作的管控。政府要认真落实“精准资助”政策,逐级部署好各项工作,落实好乡镇或者是街道实地调查环节,并在学生上交家庭困难认定表时,由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附上一张带有图片的文字材料,作为学生困难等级认定的依据,由此严格把控贫困学生申请关卡。其次,政府应该充分激励学生。可以在保持助学金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加大对奖学金的投入,设立大学生创业大赛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这样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能力,还能够提升有偿性资助所占比重。此外,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我国现行的资助政策,尤其是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争入户宣传,普及化宣传,尽量避免辍学现象的发生。
(二)社会方面
拓宽社会筹措资助经费的渠道,促使资助的主体更加多元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中涌现出很多成功的企业家、成功人士,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往往会将回报社会的目标锁定在高校贫困大学生身上。学校要积极利用多方面的校友资源,如制定校友通讯录,定期举办校友会,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等,使资金实力雄厚的校友能够积极捐资助学,做到多渠道、多方法筹集资助资金。此外,社会还要健全学生的个人信用制度,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信用理念,也应构建社会单位及个人的信用体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从而为高校资助奠定良好的基础。最后,加强企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教育,畅通捐赠渠道,激发成功人士资助大学生的积极性。
(三)学校方面
首先,学校要关注受助大学生的心理问题,鼓励班主任及辅导员充分地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具体情况,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心理疏通和指导,多关注他们在生活中的状态,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其次,是为贫困大学生提供充足的勤工助学的岗位。勤工助学活动是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报酬,不仅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解决生活相关费用,还能锻炼学生的意志以及独立生活的能力。针对特别困难的同学,高校更应建立全方位的帮扶措施,全程跟进,随时提供帮助。最后,高校资助工作是一项繁琐并且持续性的工作,此项工作都由高校辅导员负责,只要他们的工作深入、细致,效果就会更加显著,但辅导员的工作内容较多,范围较广,往往无暇全面细致地开展此项工作,甚至有人认为做多做少都一样,马马虎虎应付完成工作就行。高校应激发资助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整合政府与社会提供的各项资助项目,减轻他们的工作负担,让他们认真负责地投入到资助工作中,将会有助于提高资助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结语
我国高校资助政策经历60余年的发展,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地完善,但发展至今依然存在诸多的不足,我们需继续结合实践及时反思与改进,尽最大可能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平等的成长与发展机会,努力促进教育公平,这是高校资助政策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秦玮.我国高校困难生资助政策研究[D].复旦大学,2014.
[2] 薛浩,陈万明.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演进与完善[J].高等教育研究,2012(2):87-90.
[3] 刘和忠,赵贵臣. 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历史演变[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183-187.
[4] 朱海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内容分析[D].西北师范大学,201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