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如烟丝的少年往事

2017-12-06 08:09冉茂一
作品 2017年2期
关键词:红云罗纳尔多姐姐

文/冉茂一

细如烟丝的少年往事

文/冉茂一

冉茂一90后,重庆人。作品见《山东文学》《北方文学》 《延河》 《美文》等。

也曾鲜衣怒马少年时,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这是个奢谈梦想的时代,但是谁小的时候没曾有过绚丽多彩的美梦呢?当梦想照进现实,梦想的幻光往往在这个时候幻灭于无影。但那些做过的梦,那些追逐的脚印,却还鲜明地烙印在记忆的褶皱里,自深深处,其光闪烁。本文就是一篇怀念性质的文章,怀念故乡、故人,怀念那时候的梦、那时候碧蓝的天际。文章后半部分,当少时玩伴张虎戴着大金链子,派头十足地从黑色轿车里走出来,被人一口一个“张总”地喊着,这一幕预示着时代变了,梦也该醒了。张虎是现实“实际社会”的缩影,姐姐有唱歌的梦想,我有踢足球的梦想,最后还是被现实妥协,分别前后进了张虎的肉产品公司。这是一个怀念细如烟丝的往事的故事,一个梦想照进现实的故事,这是一个梦想被现实击碎的故事,相信一定有不少人会为这篇故事唏嘘且共鸣。

——小托夫

狂风把麦穗齐刷刷地吹向了一个方向,所有牲口都莫名其妙地乱嚎,声浪吞没了整个村子,霎时天边的云就红了起来。这是我有记忆之后听我奶奶和母亲描述的我出生时的情景。但这到底是真是假已经无法考证。不过他们这么说的用意就是想证明我出生的时候异于平常,就像那些帝王将相一样,必须发生点稀奇古怪的事情来暗示这人以后的与众不同。不过我却让他们失望了,我一点也不另类,一天少不了三顿饭,渴了就喝,累了就睡,吃了还得拉,甚至成绩也不是很理想。从此之后,我母亲和奶奶再也不愿意提起我出生时候的奇观了。老师们却常常乐于拿这遥远的“传说”讽刺我,比如我答不上一道很简单题目的时候,老师就会摸摸我的头笑着说道:“怎么回答不上呢,你出生的时候天边不是有红云吗?”惹得同学笑倒一片。这样老师的目的就达到了,用调侃我名字的方式活跃了课堂气氛。没错,我就叫冉红云。不过我一直都嫌弃自己的名字很土,它像一块无法愈合的丑陋的伤疤,注定被人嘲笑一生。

我们这个村子有些偏远,和外边日益迅速发展的现代化的一切联系得很少很少,所以历来都是优秀大学生和创业青年积极逃离的魔窟。不过这里的孩子们似乎并不怎么担心自己的前程,在他们的意识里喂喂猪,种种菜似乎才是他们人生中的大事。受这种思想的影响,村里迄今为止就出过三个大学生,不过都过得不怎么好。最早考出去的那个男生听说在北京摆地摊为生,后来城管打击得严就没有干了,直接去工地上给包工头搬砖去了。之后又考了一个女生出去,考到了上海,毕业之后在一家酒吧当服务员,据说现在成了一名妈妈桑。这个女人我倒是看到过,那是在五年前的清明节。她回村给她母亲上坟,我碰巧在村头看到她。一脸的雀斑从白白的粉底里微微探出头,腰上的赘肉比游泳圈还厚,浓烈的劣质香水呛得我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我真的很难把她与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联系到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被丈夫抛弃,身材走形的怨妇,眼神里充满了无奈和麻木。最后一个也是女的,考到哪里去了村民们都忘记了,反正这女的一出去便再也没有回来过。按照村民们惯有的思想,出去十年以上没有回村的大概就是死在外头,或者蹲大牢了。这些活生生的例子,告诉村里孩子们一个很容易理解的道理——读书无用。所以在村里能读完初中的屈指可数。大多数孩子读完五年级就回去和牛儿猪儿作伴了。喂完猪,砍完柴,他们也会像城里的文艺青年一样躺在宽阔的草地上,望着蓝蓝的天空,开始遐想。但是我敢打赌,他们的思想并没有放远,也不会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借着镜子一般的蓝天畅想未来,他们想得最多的就是以后如何养好猪,如何卖个好价钱,如何弄来几颗大白兔奶糖尝尝。最远的也是如何存够钱娶上一个能生娃的乖媳妇,或者托一个好媒婆做个好媒嫁个好人家等等。

五年级那年我差一点退学。那时候我的成绩在班上排倒数第二。倒数第一是村里养猪大王张德生的小儿子张虎。由于成绩不好,老师把我和他安排坐在一起。从此,每天我都能从他的身上闻到猪圈的味道。张虎私下偷偷地问过我说:“红云,我身上是不是有味?”我抽动几下鼻子,侧过脑袋说道:“没有,你别乱想。”我之所以这么昧着良心说,是为了讨好他,不管怎么说挨着他坐虽然鼻子受罪,好处还是大大的,那便是每天的午饭都能吃上肉。今天是炖白,明天就是红烧肉,后天很可能就是青椒肉丝。顿顿有肉的日子简直就是神仙过的。

张虎充分利用有钱这一强大优势,拿自己的猪肉去换班长的作业抄。我常常在心里感叹,不愧是养猪大王的儿子,年纪不大就这么有生意头脑。后来,在他的怂恿下,我们便开始了逃学之旅。村里的树上的麻雀窝便遭了殃;村长的房檐上留下过我们的尿液的气味;甚至连王寡妇晾在外面的胸罩都被我们丢在了猪圈里。我们躺在宽阔的草地上,嘴里咬着狗尾巴草哈哈笑个不停。张虎问道:“红云,你以后想做什么你知道吗?”我想了想,最后还是摇摇头说:“不知道,到时候再说也不迟。”张虎好像没有听到我的回答,自顾自地说:“我以后想替我爸完成他的理想。”

“理想,什么理想?”我不解地问道。

“开一家肉类食品公司。”他的眼里透出向往,“最后发展成全国连锁。”

一天,我和张虎爬树上偷看他爸杀猪。只见张德生把刀不停地在石头上磨得铛铛响,寒光四起,吹两口气迅速地捅进猪的脖子里。猪发出一阵没有节奏的嚎叫,震碎周围宁静的空气。霎时猪血喷射出来溅了他一身。我有点晕血,吓得差点从树上掉下来。张虎却很兴奋,他安慰我说道:“红云别怕嘛,我觉得这个时候我爸爸才是一个真男人,你应该明白英雄是不会怕血的。”

没过多久我们逃学的事就暴露了。老师们都认为张虎是始作俑者,去他家里劝他退学。张德生亲自来学校给张虎办了退学手续,还和老师发生了口角。养猪大王张德生指着老师的鼻子痛骂道:“我娃落在你们手里真是废了,一群带眼镜的狗。”老师自然不甘示弱反驳道:“臭养猪的,一身猪臊味,送个成语给你——遗臭万年。哦,忘记了,你不懂的,没文化的杀猪匠。”张德生哼了一声,朝地上啐一口痰,“没文化怎么了,还不是比你赚得多。”老师一时接不上来,瞪了他一眼红着个脸气冲冲地去教室了。张德生扯着儿子的手就往外边走。走了几步,张虎挣脱他爸的手,又折回来跑过来对我说:“我去完成我的理想去了,你却在这里受罪,真是一种悲哀。你别难过,等我实现了理想,我会在你需要我的时候,回到你身边的。”张虎的语气像一位语重心长的长辈。望着张虎远去的背影,我很是难过,一想到从今以后我就要孤单一人,眼泪就止不住了。

张虎走了之后,老师单独把我调到了一位成绩好的女同学身边坐。他们一直认为我是可以学好的,是张虎把我带坏的。

我慢慢稳定了下来。成绩就那样,上不去也下不来。就这样我完成了小学六年的学习生涯。

家里人对我到底念不念初中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父母都认为是时候了,念了六年已经够了,在我们村里能识几个字,就算是有点文化了。这些年他们年纪也慢慢的大起来了,地里的活始终都是要我接手的,早一点或许更好。我姐姐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应该继续让我去读书,多读书到底是一件好事,父母和她在文化方面吃的亏不希望我再重蹈覆辙。我姐还说,她愿意拿出她一半的工资给我交学费。我姐那时候已经在县里一家纺织厂工作了,每月工资也有好几百块。

所以说,我能读初中,还得归功于我姐的功劳。

初中的同学更少一些了,只剩下区区二十个人。

说实在的,初中让我很失望。在进初中的那个夏天我躺在床上吃着西瓜开始憧憬新的学习生涯。进初中之后我的所有幻想都破灭了。觉得初中还不如小学,至少小学还有张虎陪我成天疯疯癫癫地玩耍。所谓的初中在我的眼中,不过是同学减少了,老师更加老了,课本比以前更大了,课程变得更多了,最重要的应该是认得ABC了。

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但一想到姐姐的那份苦心,我能做的除了坚持别无选择。我想的是读完初中就不念了。高中无非也是初中的延续,而且还远在一百公里外的县上。那段日子我开始变得沉默了,很少与父母和姐姐交流,一放学就到屋子里马虎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那个时候我爱上了写日记,平时憋在心里的话都写到日记本上了,我把日记本藏在一堆旧报纸的最底层,我想这样父母和姐姐就不容易发现我羞于见人的秘密。我的日记常常是以“我的生活是没有希望的,我常常觉得我的生活是没有意义的或者我的人生中没有奇迹”开头。我甚至还抱怨自己的命运,为什么我一出生就是在这个穷山穷水的地方,我想飞出去,不想一辈子都被黄土地榨干自己身上的水,最后也化为一抔黄土消失不见。但四周的高墙那么高,让我望不到外边的蓝天。

1998年的暑假我已经和父母商量好了,等天气凉快一些了,我就去镇上的机械厂做学徒。那个暑假确实很炎热,才六月中旬,整个村子差点就被知了的叫声给淹没了。我常常看到父亲挑回来两担子卷心菜,豆大的汗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他黝黑的皮肤一颗颗往下流,他坐在水缸前不停地抱怨道:“今年的庄稼特别好,老天爷眼红了,要从咱们的手里抢收成啊。”他自顾自地抱怨着,即使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他端着水瓢,喘着气咕咚咕咚地喝水。我一点也不想听他没完没了地抱怨。一个人溜出家门漫无目的地走着,走过那一片片枯死的玉米地,走过那些散发着腥味的鱼塘,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学校的大门口。隐隐约约听到从操场上传来一阵阵笑声。跑去一看,原来是吴桐和向鑫他们在踢一个白色的圆球球。他们看到我之后,也叫我来踢。他们指着白色的圆球球说:“红云,一起来打皮球。”我脱下凉鞋,毫不犹豫地就冲了上去。向鑫指着操场上的两棵平行的树子说道:“红云你才来不懂规矩哦,听我给你说,你看到那两棵树没有,你把他看成一个门就是了,你只要把皮球踢进去,就算你有本事。不过门前有一个人会竭尽全力挡住你的球,不让你踢进去。明白了吗?”没几下我就会了,而且还连进了几个球。一场球踢下来,他们板着手指细细数着谁进的球最多,然后惊讶地对我说:“呀!红云,你进了七个球,要不,你就当我们皮球队的队长吧。”那个下午,我们村的少年皮球队就这么成立了。不管天气多热,每天下午两点钟我们准时集合踢球。到后来看了世界杯,我们才知道这个圆滚滚的东西叫足球。由于天气炎热和发力过猛,足球被我一脚踢爆了,“嘭”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像一颗炸弹。大家都呆住了,他们完全不敢相信我的力量竟然有这么大。突然吴桐就哭了起来。足球是他叔叔从县上花五十元买的,他一直当个宝贝,就连比赛的时候哪个用力大了,他都会说一句:“轻点,我心疼。”看到他哭成这个样子,我心里也不是个滋味,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没事,队长去买一个就是了。”说出这句话,我就后悔了。我知道这个圆球球肯定不便宜,不然吴桐也不会视若“珍宝”。我家里条件不好,母亲一年都不会为我添上一件新衣服,更何况拿出钱给我买这个他们看来毫无用处的圆球球。但看到吴桐哭成那个样子,我也于心不忍。

那天吃晚饭的时候,我向父母提出了这个要求。母亲一听,连珠炮似的疑惑地问道:“皮球?什么东西?多少钱?”我伸出五个手指:“五十块。”母亲被吓到了,“妈呀,这么贵。”她指指门外,“天气太热,旱坏了好多庄稼,哪有这么多钱给你买。”我把目光移向姐姐,她是我最后的希望。姐姐笑了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她说:“红云,姐姐给你买。”母亲的脸垮了下去,但也不好说什么。在他们心里,五十块能买好多东西了,比如我母亲一直想买但舍不得买的高级雪花膏和父亲好几年都难得抽上的中华牌香烟。

拿到足球那一天,正是世界杯开幕的那一天,几个小伙一起约着去吴桐(他家拥有本村唯一一台彩色电视机)家里看。我终于明白世界杯并不是用来喝水的,它是一场世界性的足球赛事。法国世界杯正是外星人罗纳尔多最红的时候,我们都惊讶于原来足球还可以这样踢:他摇摆着身躯,眼花缭乱的脚下动作,让我们看得如痴如醉。我们的嘴巴都张得很大,轻易就能塞进半只苹果。感叹道:“太厉害了,这些动作地球人根本做不出来。”吴桐白了我们几个一眼,说:“他是外星人。”我突然联想到了在《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上看到的外星人插图,的确都是没有头发的。我一直在期待中国队的表现。老师们常说,咱们中国已经开始强大起来了。我想,世界杯肯定都是强国之间的比赛,怎么可能落下咱们中国呢。可是小组赛都快打完了,却一直没有看到中国队亮相。我不解地问吴桐道:“怎么不见我们中国队呢?”吴桐叹口气摇摇头回答道:“中国队踢得太差了,预选赛就被淘汰了,迄今为止一次也没有入围世界杯决赛阶段。”我也正想叹口气,感慨几句,只听到解说员韩乔生激动地吼了起来:“球进了,球进了!巴西队由9号罗纳尔多打进一个球,他连续晃过两名防守队员一脚劲射破门得分。”电视上罗纳尔多的光头反着光,嘴巴一笑露出两颗洁白的大门牙,双臂展开做飞翔的动作。简东兴奋得跳了起来,“罗纳尔多太厉害了吧!”吴桐轻蔑地看了他一眼说道:“瞎激动个啥,好戏还在后头呢。”最后,那场比赛最终以巴西队3:0获胜。罗纳尔多一个人进了三个球(那个时候我们还不知道帽子戏法)。

世界杯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们借着那份热情踢球的时候比以前更加卖力了,或许在每个人心里都把自己当成了罗纳尔多。不过最像罗纳尔多的还是我,因为我进的球依然是最多。我甚至还学会了罗纳尔多的招牌过人动作,把大伙们都看傻了。

这个暑假过得很快。最让我们伤心的就是巴西队没有夺得世界杯冠军,也让我们知道了另一个人的名字,他叫齐达内。总体来说,这届世界杯,我们只记住了两个发型,一个光头,一个地中海。

有些夜晚,我就躺在床上抱着足球望向窗外。足球皮散发出来的味道,在鼻子周围荡漾。我深深地吸一口气,想把这股梦想的味道留在身体里。我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开始相信自己出生的时候真的有过红云的吉兆。

关于自己是足球天才这一说法我一直没有对谁说,我自己不算是一个唯心主义者。但是足球梦想却在心里像是一颗不断长大的小树,每一天都能感受到它的存在感在增强。

很快我的生日就到了。生日那天我姐姐给我买了一个蛋糕,不算太大,但我高兴得差点哭了出来。特别说一下,这是我有记忆来第一次过生日有蛋糕吃。姐姐插上蜡烛点燃,烛光把她的脸衬得很温柔,烛火在她的瞳孔里跳动着。她让我闭着眼双手合十许一个愿望。我不懂城里人的那一套,说,许愿干什么?我姐说,许了就会实现的。我一听高兴极了,立马闭着眼睛许了一个愿望。我姐说,好了,现在可以吹蜡烛了。我吹灭蜡烛,睁开眼笑了起来。我姐说,云云,愿意把你的愿望与我们分享吗?我看一眼父母,他们脸上也洋溢着欢乐。我想这是一个好机会。此时不说更待何时?我最后把目光落到了姐姐的脸上。我说,当然愿意,我的愿望就是踢足球,有一天能站在世界杯的赛场上。母亲一听,脸立马黑了下来,“你还没有玩够吗?过几天自己去机械厂上班,一天别东想西想的。啥玩意世界杯?是陶瓷的还是玻璃的?”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用一种楚楚可怜的眼神看我姐,我知道我姐一定会为我说话。再说现在我姐能挣钱了,她说的话也有分量了。

姐姐放下手里的筷子,认真地对母亲说道:“妈,你还是等云云说完吧,今天是他生日呢。”

那顿饭吃了不到五分钟,我母亲借口牙疼先回去睡了。父亲一看夹在我们中间也没有什么话题可说,就以去照顾母亲为由进屋去了。

那天我把我的想法给姐姐说了,不出所料,姐姐还是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她说,她现在就很后悔,当初没有坚持自己的理想。我突然想起来,以前姐姐很喜欢唱歌,在县上的歌唱比赛老是拿第一名,人们都叫她小邓丽君。县城上的几家歌舞厅都争着要姐姐去他们那里当歌手,一天下来也有不少的收入,反正比父母种庄稼来钱快。可是母亲觉得歌舞厅不是什么正经地儿,坚决没有让她去,说是只要姐姐去就打断她的脚。那天一早姐姐就没有再出门,她一个人躲在屋里烧掉了所有唱歌得到的奖状和证书,一个人哭了很久。记得那天晚上,母亲叫我给在屋里关了一天的姐姐送点东西吃。我敲了很久门都没有一点反应,我就一直等着,过一阵又敲。反复几次,姐姐终于开门了。他一下子抱住我,哭得更凶了。那个时候我还小,姐姐只有蹲下来抱住我的脖子哭,她的泪很多,顺着我的脖子一直流到了我的胸口,凉凉的。我当时并不能理解姐姐的伤心,看着姐姐哭得像个泪人,我终于明白了人们说的:“女人比男人爱哭,是因为女人是水做的。”后来她就再也没有唱歌了,诸多原因让她和她的歌星梦擦肩而过。

姐姐答应我会在县城给我买一双新球鞋。严格地来说,我还没有一双属于自己的球鞋。我一直用我那双已经不再白的白网鞋来踢球。一起踢球的孩子,只有吴桐有一双真正的球鞋。总的来说他的球鞋比白网鞋要厚实一些,鞋底并不是平整的,排列着一些圆形的钉子。鞋舌很长,长到可以搭到脚背,上面醒目的写着两个字:三球。吴桐还对我们神气地说,罗纳尔多就是穿的这个鞋子踢世界杯的。事实证明吴桐瞎说。在电视上我特仔细地看了罗纳尔多的球鞋,根本不是吴桐穿的那种。我在心里暗笑吴桐,球踢得不好,还想和罗纳尔多套近乎。

姐姐给我过完生日,第二天就回县里上班去了。姐姐三年前从本镇的肉类加工厂辞职以后经人介绍去了县里的纺织厂工作,一干就是两年。工资比以前涨了不少,可是回家的时间也开始变得少了。前些年还保持着一周回来一次,近年来就很难说了,有时候半个月,有时候甚至两三个月才回家一次。

那天一大早,父母下地去了。我就起来给姐姐煮了两个荷包蛋。

姐姐下楼,一副匆忙的样子,根本没注意到桌子上还冒着热气的荷包蛋。

她边走边从包里掏出一个化妆盒,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没有注意到脚下的路,被门槛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我跟着出去:“姐,一大早的忙什么呢?”

“我要赶着去上班,我只请了一天半的假,最近厂子里真是忙得要死。”

看着姐姐匆匆的背影穿行在薄雾中,我那句“姐,你啥时回来呢?”还是没有说出口,卡在喉咙,顶得我心慌。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视线里就只剩下渐渐散去的白雾了。

吃过午饭,吴桐和向鑫抱着个足球就来找我了。他们知道昨天是我的生日,很好奇我的生日礼物是什么?我只是对他们笑,也不再说话。这更勾起了他们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欲望。

“你就说说嘛,昨天得了啥好宝贝。”

我还是不说话,傻笑着。

“你这样可不好,大家都是好朋友兼队友,你憋着不说话,一个人偷着乐有啥意思呢。”

“没有啦,我姐姐说要给我买一双足球鞋,不过要等到她下次回家的时候从县上给我买回来。”我对他们微笑

“你姐什么时候回来?”他们有些好奇。

我将双手向两边一摊,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谁知道呢?”

一场球下来,我的白网鞋以前面开裂的方式向我发出了它早该下岗的讯号。

我穿着破烂的白网鞋走回家,每走一步我都特别小心,怕动作太大导致鞋头开裂的程度更严重。要是遇上熟人,我还要放慢脚步故意蹲下来或者干脆狂奔起来。这个时候我就特想我姐快点回来。这种等待简直就是煎熬。

已经十天了,姐姐还是没有回来。临近八月底,树上蝉鸣渐渐地变得稀薄,眼看着暑假就要结束。我心里很清楚,这个暑假一旦结束,对我来说踢足球的机会就少了,等待着我的将是重复的没完没了的机械声。

反反复复的机械声。我真的不敢想下去,简直是太可怕了。

这一天终于还是来到了。母亲带我去见了厂里我的师傅,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个不高,国字脸,没肚腩,却是一个秃顶。不知道是从哪里看到的一本书上说,人一旦秃了,脾气也就怪起来了。知道这个理儿之后,我叫了一声师傅就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了。

母亲从偌大的旅行包里掏出两瓶白酒一条香烟递给师傅。他也没推,点点头,面无表情地收下了。他想伸手摸摸我的头,但意识到自己的手上附着机油只好尴尬地缩了回去。

回家的路上,母亲一个劲地说师傅是如何好,带出的徒弟是如何有出息之类的。我也只是左耳进,右耳出。有好几次我都想问母亲关于姐姐的消息,但一看到她仍然停不下来的嘴,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晚饭过后,斜阳照得整个乡村都充满着诗意,至少是我个人理解中的诗意。我不会写诗,只有静静地沉浸在自己营造出来的氛围了。先前听母亲说工作之后,我就住在厂的宿舍里,十天半月才能回来一次。一想到这里我居然伤感了起来。

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在工作之前踢一次足球。

向鑫就是这个时候来的。他在石阶上坐下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招手让我过去。似乎再多走一步,他就要倒下。

夕阳让他的汗珠反射出光泽。他看着我喘了好大口气才开口说:“出事了!吴桐被人打了,他的巴西队球衣被撕烂了。”

我的脑子嗡的响了一声,像是被人迎头一棒,过了七八秒才回过神来。

“怎么回事?”

“吴桐说法国夺冠是靠运气,被莲花村的几个大孩子听到。带头的叫曾俊龙,外号曾大汉。他们都是法国球迷。他们骂吴桐是傻逼。你知道吴桐天不怕地不怕,还嘴,就被打了。”

“这个曾大汉我听说过,力大无比,一掌能把人扇出一米多远的角儿。”

“就是。都是惹不起的人。”向鑫的瞳孔里弥漫着恐惧。

“你们打算怎么办?”

“打回来。明天在村小附近集合。你去吗?此仇不报非君子。”向鑫的语气里突然有了一点视死如归的悲壮。

第二天吃过午饭,我就带着父亲的大扳手偷偷溜了出去。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参与打群架,心里慌得很。手里出了汗,扳手都抓不稳。

吴桐提着根一米多长的水管走了过来,“红云,真够哥们。”

他身后站着足球队的几个小伙伴,手里都拿着长长短短的家伙,露出坚毅的目光,像即将出征的战士。

吴桐像在开誓师大会一般地说:“兄弟们,一会儿给我狠狠地打,为了我,也为了罗纳尔多。有什么事儿我兜着,别忘了我叔叔在县城里有关系。”

话音刚落,我便听到前边五米远的坡上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对方来了五六个人。都穿着山寨版的法国队球衣。带头的曾大汉人高马大,像一面移动的高墙,一边走一边把手指上的关节按得啪啪响。跟在他身后的这个人叫刘冀,是个大胖子,胸前的肥肉随着步伐而抖动,像是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一坨。他外号牛魔王,也是一个野蛮的家伙。我曾听说他一屁股坐死了一头牛,故得此外号。这是不是真的,我就不知道了。牛魔王身后依次是余果,唐舰和刘奇(都是附近响当当的人物),这个余果外号和法国大文豪雨果同名,却是个粗人,曾经因为打架伤人进过少管所。唐舰和刘奇这两个人我不太了解,只知道他们也都乐于打群架,附近几个村的人对他们都是“敬而远之”。总之,他们的平均年龄都要比我们大上两三岁左右。他们一个个都赤手空拳,显然是没把我们放在眼里。

吴桐把颈子一扬,嘴巴一歪,重重地哼了一声,吐出几个字:“哼!就是这帮混蛋。”

对方一点都不畏惧我们,好像我们手里的家伙都是泥巴做的。他们慢慢地走过来,边走还边说:“小鸡巴,上次没打够是吧,好,今天给你一个痛快。”

我握着扳手,心咚咚跳着,手控制不住地抖起来。我觉得曾大汉和牛魔王其中任何一个都能轻易把我手里的扳手扳成两半。但我已经没有回头路。我们都在等着吴桐的口号,心里想,一场恶战在所难免了。

空气里传来了几声汽车的喇叭声。每一声都冷不防地震得我们内心颤抖起来。所有人都扭过头去看。一辆黑色的小轿车缓缓地停下来。车门打开,出来一个胖子,寸头,脖子上的金项链闪闪发光,派头十足,一看就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我只觉得这个人很眼熟。只是眼熟而已,别的我想不起什么。我还怀疑是不是镇上的便衣警察。

“别激动,打什么架啊。”胖子走过去,把兜里的中华牌香烟掏出来派发给对方。

向鑫冲胖子喊了一声:“张虎,你是张虎。”

胖子转身对他一笑,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

曾大汉那边的人也都堆上笑,恭敬地叫他:“张总,您怎么来了?”

张虎说:“我看大伙都别动火。这都是因为足球而起,我们就用足球的方式来解决。”

曾大汉疑惑地问:“张总,您的意思是比一场?”

张虎重重地点点头,“今天下午。”

吴桐嚷起来:“比就比,谁输了谁脱光屁股让对方踢。”

张虎的出现,制止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流血事件。我突然想起张虎退学那天对我说过的那句:“等我实现了理想,我会在你需要我的时候,回到你身边。”

我盯着张虎看了一会儿。说实话,这些年他变化太大了,再也没有当年的影子。从他的穿着上来看,早已经褪掉了乡气。脸也变圆了,腮帮子上多出了几层肉。当然,身上那股猪圈的味道已经被香水味代替了。

我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手指触到他的高级衬衣上,滑滑的,凉凉的,那感觉太舒服,让我忍不住想把手指在上面多停留几秒。说:“张虎,几年不见,你变洋了。”

“其实也就是在外边做了点生意,”他模仿着领导人的口气说,“家乡的人民都还好吧。”

大家便笑起来,异口同声地说:“报告首长,一切都好。”

下午,我和吴桐来到村小的时候,看到向鑫他们几个已经开始在一边热身了。我瞅了瞅另一边,曾大汉几个人正坐着在抽烟,也不扭头看我。我在心里嘀咕:“我靠,这么嚣张,一会儿球场上见吧。”

“红云,快试试合脚不合脚。”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张虎指了指放在一边的球鞋,“去试试吧,如果穿着合脚,你就是罗纳尔多。”

我拎起那双球鞋,黑色的鞋面突然反射出一道刺眼的光芒,上下打量一番,确定了是罗纳尔多在世界杯上穿的那种。

“喜欢吗?”

“喜欢,我觉得穿上这鞋是个正确的选择,你看,鞋子上有一道大大的勾呢!”

“哈哈,那是耐克的LOGO。”张虎飚了一句外国词。

“……”

“快穿上试试吧。”

穿上新球鞋那一瞬间,我抬头一看,真的看到了天边有一朵燃烧着的红云。

对方平均身高高出我们很多,我把他们喊过来围在一起商量打法。我安排吴桐当守门员,他开始有些不乐意,我知道他想当罗纳尔多,想亲自射爆对方的门将,我就安慰他说:“好好守,一会儿就可以把他们的屁股打开花。你就想象你是巴西门神塔法雷尔好了。”周庆生是最近才加入进来的,我对他的实力不是很清楚,保守起见,我安排他当后卫,叮嘱道:“跟着人,别跟着球跑,出脚一定要果断点,解围一定别犹豫。”我拍拍他的脸,他笑了。

我把简东安排在我身后。简东是个有特点的球员,之前踢球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他小快灵这一特点。别看他个子不高,但是速度挺快,而且他很贼,常常趁人不注意,从后面把球给掏走。

至于向鑫,我对他没要求。这段时间,大家的球技都在提高,就只有他还是原地不动,甚至退步了。他身高太矮,头球没优势。速度也不快,打反击的时候也派不上用场。所以我对他没有任何要求。

“大家好好踢,有球就传给我,我会接应你们的。”

“对手都好高。”

“高有啥用,又不能当饭吃,别怕,你们就当自己在踢世界杯。”

一场乡村五人制足球赛就这么拉开了序幕。

开球之前,我把大伙聚在一起喊了几下口号提升士气:“巴西万岁,吴桐无罪,你若欺他,让你下跪。”

比赛一开始,对方有些轻敌,根本没有把我们这一些毛孩放在眼里。好几次在后场玩火差一点被我逮住。我心想:“你一会儿要是玩大了,有你几个好看。”对方像是听到了我内心的这句话,开始谨慎起来。他们把站位向上提了一截,并且主动地攻了出来。他们的身体比我们强壮,拿球的时候轻轻一背,就好像一座墙,难以突破。尤其是曾大汉和牛魔王,我们站在他们面前,就像是一粒细沙。不过,我还是看到了他们的漏洞。牛魔王是他们那边一个很好的突破口,他转身太慢,打他的身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发边线球的间隙,我凑近简东的耳边说:“抢那个牛魔王,他脚底比较慢。”

这一招果然有效。那个牛魔王见简东速度快,拼抢积极,脚下有些拌蒜,只有仓皇地把球传给身后的人,由于慌张,力度没有掌握好。机会来了,我就是这个时刻杀出来的。我把他的球断了之后,一个假动作过掉了余果,直接面对曾大汉,那一刻,我在脑子里犯愁了,到底是过掉门将还是直接射门?身后的周庆生在大喊:“红云,快射门,后边追上来了。”正是他这一喊,把我从犹豫的深渊里拉了出来。我选择了一个角度,一脚推射。球划出一个不大的弧线,转进了右下角。身后的队友开始欢呼,就连一边观战的张虎也连珠炮一样喊了几声“好球!”

我模仿了一个罗纳尔多标志的庆祝方式,张开双臂滑翔。

对手急眼了,曾大汉嘴里不停地骂着脏话。看来,他们要大举压上了。

吴桐还算不错。也许是仇恨带给了他力量。拼命挡出了对手的几次大力抽射,有一次球直接打到他脸上,鼻血哗啦啦跟着就流了下来。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倒地就把球抱住,死死地不松手。

上半场结束的时候,我们一球领先。

张虎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红云,你行啊。你简直就是一个中国的长着头发的罗纳尔多。”

我笑笑说:“和大家的努力分不开。”

吴桐的血已经结痂,他过来问我:“怎么样,哥们没丢脸吧?”

“塔法雷尔附体啊你这是。你是用生命在守门。”

下半场我们的打法有些改变,主要是防守反击。包括我在内都退到了半场以后,一旦断球我就和简东打配合,利用速度冲击对手。对手除了守门员,其他人都压得很靠上,他们不甘心落后的局面,也不甘心被一群小屁孩踢屁股。余果和刘奇是他们那边速度比较快的球员。一旦我拿球,他们两个就上来包夹我。一前一后,像包饺子似的,让我很难受。我也出现了几次失误,好在周庆生和简东的及时补防以及吴桐拼命地扑救,才化险为夷。那段时间,我们很被动,随时有丢球的可能。我对大伙坚定地说,只要我们顶住他们的猛攻,时间久了,他们的体能自然会下降,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下半场开始没多久,向鑫就跑不动了,肺里像拉风箱般地喘息起来。在对手的猛烈攻势下,他基本上无用,他本来个头就不高,像是一只被人戏耍的猴子。跑了几个来回,就泄气了。有几次,他得到球,身边也没有防守队员,他既可以长驱直入,也可以把球传出来。这时,曾大汉大吼了一声,居然把他给吓住了,傻乎乎地愣在那里,唐舰从后边冲上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球给断了。我跑过去对他说,你顶住啊,别怕。他只是点点头,累得说不出话。过了几分钟,他基本就不怎么跑了。这样算起来,我们就少了一人,我不得不退得更靠后了,整个阵型压缩了很多。

对方的前锋是刘奇,绰号为“野狼”,他的特点是速度快,但脚下技术不怎么样,可是身体比较强壮,利用身体优势生吃周庆生,周庆生和他身体接触了一下,像是和一头发狂的公牛撞了一下,跌跌撞撞差点倒下。迫不得已,周庆生在禁区里拉人了。点球。

虽然没有裁判,但是这的确是一个明显的犯规,我们只能认命。

曾大汉放好球,对吴桐“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这个球丢定了,简东和向鑫都转过了身,不敢看了。

一边的张虎又喊了起来:“桐桐,别怕,你要是守住了,我也送你一双球鞋。马纳多纳穿的那种。”

嘣的一声,大家都回过神。

球打在吴桐的胸膛弹了出来,在半空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我愣在了原地,痴痴地盯着足球划出的弧线定了神,我觉得它就像是一条美丽的“彩虹”。又是周庆生把我叫醒的。他大吼一声:“红云,接球。”

球越过牛魔王的头顶,朝着我飞过来。脚触到球的那一刻,我的整个身体彻底复活了,身后的牛魔王已经放弃了防守。对方的球门在我脑子里不断地放大,再放大。趁对方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带着球冲向了对方禁区。迫不得已,对方门将只好弃门而出。这次我没有再犹豫,来了个人球分过,打空门得手。二比零。那一刻,我的眼前出现了幻觉,感觉有成千上万的球迷站起身来为我鼓掌,他们扯着嗓子大喊我的名字,他们在大喊我是英雄,我是救世主。我的眼眶有点湿润了。

再抬头看时,天边的云似乎更红了。

我们赢了。曾大汉带头率先脱下裤子,一字排开地撅着。

吴桐像打了鸡血,冲上去一阵猛踹。一边踹还一边吼:“这一脚是为我脸踢的,这一脚是为我胸口踢的,这一脚是为我腰踢的……”

比赛过后,我们跟着张虎来到了县上的“醉仙阁”。说是为了给我们庆功。我之前从来没有到过这里,在我眼里这里太高端奢华了。只听人说村长的儿子娶媳妇就是在这里张罗的。

“今天大家踢得很不错嘛,为咱村争光了。来,端起酒,我敬大家一杯。”张虎一副领导的样子,挺着大肚腩站起来,我差点以为面前的就是新任的县长。

那是我们第一次喝酒。酒过三巡,吴桐和向鑫已经趴在了桌子上了。简东还没倒下,但神情恍惚,脸红得跟猴屁股一样,胡乱地说着:“这酒好,现在我真的成醉仙了。”

“红云啊,你还……”张虎刚一开口,就被趴在桌子上的吴桐打断了。

“张虎,你可别骗我啊,一双马纳多纳的鞋子,你别忘了。”吴桐说完又继续趴在了桌上。

张虎看了一眼吴桐,哈哈笑了起来,转过头盯着我认真地说:“红云,咱俩读书的时候我就说过,我要完成我爸的理想。你还记得吧?”

“记得。”我打了一个嗝。

“现在我完成了我爸的理想,也完成了我的理想。你看我吧,和你们都差不多大,可是现在有车,有房,有事业,总之啥都有了。”他数着手指说道。

“你是大财主嘛。”我笑了起来。

张虎却没笑,继续问道:“红云,你的理想是什么?”

“其实我最大的理想便是有一天能站在世界杯的舞台上。”

张虎笑了,还笑得很大声,趴在桌子上的吴桐动了动。

“红云,我看你还是算了吧,我觉得中国人压根就不适合足球这项运动。”

我愣在了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奋力克制住一个呼之欲出的呕吐。

“红云,要不你跟着我去南京,吴桐他们几个都要过去,你跟着我干,肯定比去镇上工作强,你信不信?”

“我信,可是我还得等我姐回来呢,她说好了给我买一双球鞋,虽说你也送了我一双吧,但是我还是等她回来当面给她说一声吧,你也知道,我跟我姐感情深。”

张虎用手拍了几下脑门说:“哦,你瞧我这记性,我昨天在镇上招女工,你姐也来了,我一看是你姐,二话没说就把她收了。你就放心跟着我去南京干吧,还有你姐在呢,相互也有一个照应。”

他瞟了我一眼,把嘴凑近我的耳边:“有件事,我还是给你说一下。你可别生气。”

“啥?”我又喝了一口酒压压惊。

“我看到你姐在县上的舞厅当陪酒小姐。”

我一下子有些懵了,觉得呼吸开始有些困难。

过了半分钟,见我不说话,张虎插开话题继续说:“红云,你别想着踢世界杯了。你要是生在巴西兴许还有机会,生在中国你根本没希望,在中国足球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玩的,像你这种就算有一定天赋,没钱一样没戏。所以说你就跟着我好好干吧。”

张虎倒上酒,站起来,看样子又要和我碰杯。我赶紧倒上酒,碰一下,一饮而尽。

张虎说:“这就对了嘛,来,满上,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他又倒满酒,笑眯眯地看着我。

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我现在是大虎食品有限公司的高管,已在南京安家落户。由于工作十分繁忙,球踢得少了,也比以前踢得差了。现在他们再也不叫我罗纳尔多了,因为现在的罗纳尔多臃肿得没了人样。几个爱踢球的员工夸我踢球的风格很飘逸潇洒,像巴西当红球星卡卡。我也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不是事实。不过,我倒很喜欢这个名字,决定把它留给我的后代。所以,我的儿子出生后我就给他取名叫冉卡卡。不过我要申明的是,他出生的时候很平凡,并没有像他老爸那样出现奇观。

冉茂一作品互动短评

>>王闷闷(青年作家。)

文章写到了很多少年时零碎的事情,追忆那段逝去的时光,看似游离于外,实则时时在触碰、尝试着扳动心灵深处的那个阀门。生活中,我们每天做的很多事情,猛看无用,与要达到的目标相差十万八千里。殊不知,正是这些看似无用空幻的点滴,才完成了我们一生中某些有用的甚至转化成的荣誉与成就。这也正是老子所说的,有无相生。王弼说,有之所以为利,皆赖无以为用。此小说正是在探寻与表达这点。到处散发着朴实真挚的气息。

>>李田田(90后,文学青年,甘肃天水人。)

勾起了每个人对年少时的回忆,那些最初的梦想、初心,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都逐渐舍弃掉了,但是从作者的文字当中可以看到,即使他后来为了生活而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但他却没有在生活中迷失自我,至少他记得自己曾经的梦想、只是有些梦想是永远也没有办法实现的,就像每个人的人生终究不会太圆满一样,留下遗憾的青春年少才是青春最真实的写照。

>>周阳依(1994年生,四川自贡人。发表作品《高山镇的姑娘》。)

全文首尾相呼应,农家子弟免不了父母望子成龙的期盼,而在现实面前,最先败下阵来的却是那些最初对你怀抱着诸多希望的人。然而生活在继续,无端地你也会对生活投入些许希望和兴趣,足球后来一度成为作者的生活重心和兴趣所在,那些年少的梦啊,如此欢快,又如此短暂。投降,似乎是梦的终点,理想似乎也可以实现,有一双手要把他拉向现实。

>>顾彼曦(青年作者,文字见于《作品》《诗刊》《星星》《延河》《美文》等刊物。)

开篇作者就从主人公的名字入手,让主人公带有一定“传奇色彩”,具有古典话本小说的语言魅力,从此,主人公开启了追逐梦想的路程。但这一个梦想在一个偏僻的山村,想要生根发芽,难于登天,可是主人公并没有放弃。无奈,现实太残酷,最终红云跟他的梦想失之交臂。文中有一句话写到“就算你有天赋,没有钱,一样没戏”从这里可以看出作者对中国足球的讽刺。这篇小说也从文化基因上解释了中国足球不能走向世界的深层原因。

>>张春莹(90后作者。)

“有些夜晚,我就躺在床上抱着足球望向窗外。足球皮散发出来的味道,在鼻子周围荡漾。我深深地吸一口气,想把这股梦想的味道留在身体里。”“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在工作之前踢一次足球。”诸如这些句段,散见于小说中,不禁让人想到“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豪情。

>>李啸洋(笔名从安。诗歌收录于《星星》《诗刊》《中国诗歌》《诗歌风尚》《诗歌周刊》等。)

作者用90后的笔法想象中年者的心态,有趣而鲜活。但,文本内部的事件描述太过庸常,缺乏张力;结尾随意也太过喜乐,缺乏深思力度,张力和深度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平了审美轮廓。

>>吕梦涵(笔名顾瑾之,98年生,小说作者,词作人 。)

用少年视角写乡村生活,节奏轻快,容易将读者带进情节。文笔质朴流畅,看似幽默轻松的叙述中隐藏着对社会现实的反思,轻描淡写叙述梦想失色的痛苦,不至于流于伤感,却能唤起读者的遐想与对自身成长的反思。写成长,并不是惊心动魄的情节,却让人觉得亲切熟悉,似乎角色就在自己身边。

>>许应田(笔名小笆斗,90后,文学硕士在读,靠文字为生。)

作者在文章里写到梦想如何在平淡的日常里褪色,最后消亡。作者从名字的由来写起,写别人口吻描述中的自己出生时的卓绝气象。后来在平凡的童年里邂逅足球,有了一段配得上“红云”奇观的“传奇”时光。家人对于孩子出类拔萃的希望仿佛约定好似的慢慢消失,他们和长大的孩子说安稳就好,人一生就是求安稳。乡村闭塞,连带人的心思和眼界都是狭窄闭塞的。于是孩子的理想硬生生被屈打成招成不切实际的白日梦。为了生活下去,一代教一代如何妥协认命,俯首屈从。

>>鬼鱼(艺术学硕士,创作小说兼事批评。作品见《作品》《西部》《飞天》《山东文学》,被《小说选刊》《长江文艺·好小说》转载,目前发表小说30万字,居兰州。)

惯常,短篇小说的叙事力量表现于叠错起伏的故事互生运用,叙事语言理应节制,叙事结构当讲究策略,但上述囿于学院化的叙事规范,该文几乎全无。然而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确有不以任何叙事技巧取胜的小说佳作——《呼兰河传》。如《呼兰河传》,近乎散文化的铺陈式追忆,是该文最特别的叙事方式,孩童视角的线性叙事,对读者阅读文本本身呈现出无障碍可能性,结尾对“姐姐”的起底,让我感受到了温和叙事的暗藏硬度。

>>祁十木(回族,1995年生,写诗写小说。作品见于《作品》《诗刊》《民族文学》《星星》《朔方》等刊物,受邀参加“第八届中国星星大学生诗歌夏令营”、第六届《中国诗歌》新发现夏令营。)

这是一篇乡村少年的个人史,看似沉迷于对一些细碎往事的回忆。但是如果用苏童所说的那句“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在缅怀和追溯童年的一道目光”来看这篇小说,它的意义就变得明亮了许多。回想起来,这篇小说真正感动我的地方,就是让我开始缅怀自己。文中的父亲、母亲、姐姐、张虎甚至是“我”,不都是我们每个人曾经拥有的吗?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这是另一种程度上的“十八岁出门远行”。

>>金小杰(女,92年生于山东青岛。教书,写诗,作品偶发。)

在现实生活中,"我"最终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没有实现当足球运动员的梦想,小说结尾更是令人唏嘘,成为肉联公司老板的张虎,最终将“我”和姐姐带离家乡,并且将"我们"从虚无缥缈的梦想中解救出来。小说完美的阐述了大多数人年少时盛气凌人成年后却支离破碎的梦想,发人深思令人唏嘘。

>>陌邻(本名贺东东,90后。诗文散见《诗刊》、《星星》、《中国诗歌》、《飞天》、《天津诗人》、《青年文摘》等刊。)

小说从一厢情愿的满天红云开始,围绕足球构建出一个恣肆汪洋的少年江湖,有刀光剑影,有侠骨柔情,更有英雄末路,最后随着稀释英雄梦想的连连碰杯,冉红云的足球江湖戛然而止,他的少年时代也戛然而止。小说一记记有意无意的“焊接”,足以让人在会意中微笑、思索、直至沉默。这沉默,是你我的沉默,更是所有人的沉默。

>>朱旭东(甘肃人,90后。文字见于《作品》《飞天》《山东文学》《四川文学》《阳光》等刊物。)

读书改变命运,本是具有普世意义的命题,小说却以村子里三位大学生的遭遇,使这一命题在这个偏远村庄摇摇欲坠。既然读书无用,那么什么可以改变命运?小说实则是对与命运息息相关的人生理想进行探讨。禀赋超常的冉红云与养猪大王的儿子张虎一正一反:一个因为个人的伟大理想缺乏大时代的客观基础支撑,前途渺茫;一个则是子承父业,终于造福一方。小说除了鞭挞造成中国足球的悲剧性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揭示个人命运,是主客观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

>>张无稽(90后文学爱好者,作品散见于《零》、《橡皮》等杂志。)

作者巧妙地抓住足球这一点来写,少年往事是记忆里最真实的东西。作者善于选取自己熟悉的题材来写,不无病呻吟,在我看来是难能可贵的。

(责编:周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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