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截至2016年底,1824个县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占全国总数的62.4%。
据介绍,2016年,全国共有26个省(区、市)544个县级单位申报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522个县通过审核并接受实地督导检查。截至2016年底,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累计达到1824个,其中东部地区740个,中部地区556个,西部地区528个。继2014、2015年的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5省(市)外,2016年又有广东、福建两省所有县级单位全部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同时,对2013~2015年通过国家认定的1301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的监测复查结果显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总体上略有提高。与2014年相比,2015年小学综合差异系数由0.420下降为0.407,初中综合差异系数由0.357下降为0.346。对尚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1200多个县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过程性监测结果显示,中、西部地区分别有48.5%、54.51%的县尚未认定,将是攻坚难点地区,小学将是攻坚难点学段。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國家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以来,据不完全统计,4年来全国在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累计投入2.73万亿元,近4年新补充教师中,音体美科学信息教师22.8万人,占新补充教师总数的17.6%。
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不断提升,制度化乡村教师补助成为常态,教师生活待遇不断改善。学校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校际、城乡之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均衡。4年来全国共新建学校1.2万所,改扩建学校19.1万所,新增学位近2000万个,新增校舍面积3.4亿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697万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2839亿元,新增图书11亿册,新增计算机966万台。
(李炎)
【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