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铸
(广西河池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广西 河池 547000)
早期颅骨修补术联合脑室腹腔分流术在治疗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中的应用价值
罗 铸
(广西河池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广西 河池 547000)
目的:分析早期颅骨修补术联合脑室腹腔分流术在治疗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中的应用价值。方法:将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某院收治的40例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20例患者。为观察组患者采用早期颅骨修补术联合脑室腹腔分流术进行治疗,为对照组患者先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在术后的3~6个月对其施行颅骨修补术,然后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结果:与对照组患者相比,观察组患者治疗的总有效率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联用早期颅骨修补术与脑室腹腔分流术治疗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可取得理想的效果。
早期颅骨修补术;脑室腹腔分流术;颅脑损伤;外伤性脑积水
颅脑损伤是神经外科较常见的疾病之一。根据发病的原因可将此病分为原发性颅脑损伤和继发性颅脑损伤。根据颅内容物与外界的交通情况可将此病分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和开放性颅脑损伤。根据发病的部位可将此病分为头皮损伤、颅骨损伤及脑损伤[1]。颅骨缺损是一类较严重的开放性颅脑损伤,常合并外伤性脑积水。在临床上,治疗此病的传统方法是:先对患者实施脑室腹腔分流术,在术后3~6个月其膨出的脑组织恢复正常后再对其实施颅骨修补手术。但是,按照此方案对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患者进行治疗可能会使其错过进行颅骨修补术的最佳时机,导致其发生不可逆的神经功能损害[2,3]。为了分析早期颅骨修补术联合脑室腹腔分流术在治疗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中的应用价值,我们将40例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为观察组患者采用早期颅骨修补术联合脑室腹腔分流术进行治疗,为对照组患者先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在术后的3~6个月再对其施行颅骨修补术,然后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
本次研究的对象均为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我院收治的40例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患者。随机将这些患者平均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20例患者。在观察组患者中,有男性患者12例,女性患者8例;其年龄为21~68岁,平均年龄为(36.8±17.2)岁。在对照组患者中,有男性患者15例,女性患者5例;其年龄为23~67岁,平均年龄为(37.9±16.8)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在观察组患者入院2个月内,在全麻下为其同期施行颅骨修补术与脑室腹腔分流术:1)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在患者侧脑三角区进行脑室穿刺,将中低压分流管的一端置入其脑室,将另一端置入其腹腔,再将分流端与分流泵相连接。用分流泵引流患者的脑脊液,降低其颅内压力,直至其膨出的脑组织恢复至与骨窗平行的位置。2)施行颅骨修补术。对钛合金网进行电脑塑形处理,将其作为修补颅骨的材料。在术中充分显露患者颅骨缺损的边缘,以覆盖法用钛合金网修补患者缺损的颅骨,用钛钉进行固定。缝合头皮,在头皮下放置引流管进行引流。在对照组患者入院2个月内对其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在术后的4~6个月内对其施行颅骨修补术。
在术后观察两组患者的恢复情况,采用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评估患者发生意识障碍的情况,进而判定其临床疗效:1)显效。术后患者的GCS评分为13~15分。2)有效。术后患者的GCS评分为9~12分。2)无效。术后患者的GCS评分≤8分。治疗的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采用SPSS20.0统计软件对本研究中的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用(±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表示,采用χ²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在观察组患者中,疗效为显效的患者有11例(占55%),为有效的患者有8例(占40%),为无效的患者有1例(占5%),其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5%。在对照组患者中,疗效为显效的患者有6例(占30%),为有效的患者有6例(占40%),为无效的患者有8例(占40%),其治疗的总有效率为60%。与对照组患者相比,观察组患者治疗的总有效率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的对比
颅脑损伤是临床上的常见病。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是一种严重的颅脑损伤。临床实践证实,联用早期颅骨修补术与脑室腹腔分流术治疗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可显著降低患者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促进其膨出脑组织的恢复,减少修复其颅骨的时间及术中其脑组织暴露的时间,提高其进行手术治疗的安全性[4]。在对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患者施行早期颅骨修补术与脑室腹腔分流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患者若有颅内压增高、严重神经功能障碍或精神失常的情况,不可对其实施颅骨修补手术。2)在对其施行手术治疗前应进行完善的手术准备,若患者发生感染应对其进行有效的抗感染治疗。3)在对患者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的原则,并防止其发生分流管阻塞的情况。在术中放置钛合金网的过程中应谨慎操作,防止钛合金网发生边缘滑动的情况,以免将患者的分流管划破。4)在术中应严防硬膜外出血、硬膜外积液等情况的发生[5]。在本次研究中,为了分析早期颅骨修补术联合脑室腹腔分流术在治疗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中的应用价值,我们将40例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为观察组患者采用早期颅骨修补术联合脑室腹腔分流术进行治疗,为对照组患者先施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在术后的3~6个月再对其施行颅骨修补术,然后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
本次研究的结果显示,与对照组患者相比,观察组患者治疗的总有效率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见,联用早期颅骨修补术与脑室腹腔分流术治疗颅骨缺损合并外伤性脑积水可取得理想的效果。此法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1]黄绍崧,林伟,温玉星.早期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在脑外伤治疗中的临床分析[J].河北医药,2012(10):1491-1492.
[2]罗永兴.早期颅骨修补与脑室腹腔分流对脑外伤患者的疗效观察[J].当代医学,2013,23:56-57.
[3]翟中文.早期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在脑外伤治疗中的作用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5(6):29,31.
[4]唐学柱.浅谈早期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在脑外伤治疗中的作用[J].当代医学,2015(26):66-67.
[5]柳爱军,苏海涛,王坤,王志军,等.早期颅骨修补及脑室腹腔分流在脑外伤治疗中的临床分析[J].大家健康(学术版),2015(20):106-107.
R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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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629-(2017)8-0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