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河东区人大代表 孟 军
关于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文/ 河东区人大代表 孟 军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各种环境因素复杂多变,导致突发性事件逐渐增多。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它包括重大的食物中毒、群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危害严重,影响面大,具有紧迫性、非预期性、突发性等特点。2003年我国扑灭SARS疫情的实践充分证明,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是控制事件、解除危机的关键所在。为此,特就卫生应急工作现状和对策探讨如下。
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益增多的严峻形势,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逐渐建立起以“一案三制”为重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2003年SARS疫情的暴发流行,促进了第一部专门卫生应急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出台。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是完善卫生应急法制体系的又一项重大举措。2007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使卫生应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运用这些应急管理体系,在以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与控制作用。河东区是天津市中心城区之一,占地四十平方公里,总人口一百余万,由于地域狭小、经济活跃、人口密度大,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任务十分艰巨。经过多年的努力,河东区组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和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体系,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在完成各类卫生应急处置任务,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2004年全国正式启动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以来,河东区设立了以区卫计委、区疾控中心、区结防院、市疾控中心和市职业病防治院为骨干的包括三十个直报单位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其中包括2所三级医疗机构(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工人医院)、2所二级医疗机构(河东区妇产科医院、河东中医医院)、11所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所民营企事业医疗机构、1所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河东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实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动态性、实时性和网络化管理,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分级响应、分析评估及指挥决策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致力于规范卫生应急工作机制,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及各类应急工作组,建立健全了各种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制度、预案和技术防控方案,大力引进疾病预防控制和实验室检验专业技术人才,积极组织各种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活动,全天候全覆盖履行疫情动态监测和预警责任,全力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监督所、区妇产科医院、区结核病防治院以及各街道、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应急物资保障,确保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种暴发疫情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置。
1.政府部门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不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爆发快、传播快、波及面广、蔓延迅速等特点,仅仅靠政府手中有限的医疗资源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管控动员体系,整合动员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参与,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刻处于管控状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管控、及时解决。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知识宣传力度不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的健康及生命安全有着重大威胁,做好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处理工作是整个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但在实际的应急管理工作中,政府对于相关的处理知识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渠道不畅,导致很多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及人民群众没有完全掌握相关疾病的预防、诊断、隔离、治疗相关知识,对防控工作的效果造成很大影响。
3.中枢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我国现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突出特点是参与管理的政府部门众多,很难进行统一的调度及指挥。在这种应急管理体系之下,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带来的对公众安全的威胁,很难及时对分散的医疗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和统一配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出快速反应。
4.预警责任制度有待完善。在我国现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中,并没有对各级政府官员的责任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使得即使有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处理不当,也没有法律依据进行相关的追责。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应该有明确的第一责任人,以便出现问题之后,能够在第一时间找到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加强应急理论研究,全面推进学科建设。近几年,卫生应急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为核心开展一系列具体工作,使我国的卫生应急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但由于缺少系统的理论指导,也制约了卫生应急的发展空间,加强卫生应急理论研究已经迫在眉睫。加强卫生应急学科建设,从长远的发展来看,除了在卫生行政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设立独立的办事机构外,还应在尽快建立专门的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并在一些有条件的高校增设卫生应急专业,大力培养卫生应急专业技术和卫生应急管理人才。
2.健全社区卫生应急体系,拓展卫生应急工作参与面。城市社区是突发事件发生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最多的地方,今后的卫生应急工作应高度重视社区工作,健全社区卫生应急体系,增强社区卫生应急水平,提高社区卫生应急能力。同时,在应急管理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切实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控制与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卫生应急素质。要采取有效手段,在公众中普及卫生应急常识,提升全社会卫生应急意识。政府要制定公众的卫生应急知识教育规划,充分动员媒体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力量,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在此基础上,政府应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全面准确公开疫情信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并积极参与应急防控工作。
4.健全督导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应急防控水平。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督导评估,可以及时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寻找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并为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卫生应急的各项政策提供依据,促进卫生应急水平的不断提高。
5.强化逐级问责机制,扎实提高预警防范能力。政府建立的预警机制,只有得到落实才能真正有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会同时面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参与主体,这就需要在应急管理体系中对具体责任进行量化,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人员的职责、明确问责方式与问责程序,确保应急预警及时准确迅速,确保疫情得到及时评估,及时动员有关力量,全力阻止疫情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