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喜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模式的应用
马春喜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多种社会思潮涌现,对初中生道德与法治教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基于生活化教学模式视角开展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工作,是现代初中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提升初中生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方式。
初中教育 德育教育 道德与法治 生活化教学
所谓生活化教学模式就是依托认识与情感的双重作用,将相似的知识相互关联,引起共鸣,对思维习惯进行有意识地培养。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就是围绕课程目标,借助相关的内容,发挥学生想象创设合理的场景。利用场景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习兴趣。更重要的是,这种方式能够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积极主动地去获取知识。这一思想意识的培养,极大抬高学生学习热情,强化对于道德与法治知识的理解与认识。此外,生活化教学模式具有极高的趣味性,这一特点与初中生心智非常契合,更利于学生的学习,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我们常说兴趣是学生情感体验的来源,认识则是提升知识能力的保障。初中生由于认识的局限,对于一些道德与法治知识并没有获得真正的感受,也无法理解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重要性。生活化教学模式针对这一现象,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利用生活化教学模式开展教学的过程中,可以缩短学生与学科的距离,使学生在主观感受中认知道德与法治的存在。
目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之所以没有与生活实际相接轨,最大的原因就是学校教育的滞后,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没有充分认识到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我们常常强调要将主体地位还给学生,但现实并未如此。学生主体地位的缺失使得学习兴趣和个体意识的丧失,无论学习上还是思想上都受到一定的限制,被动接受教育方式,没有自主选择的机会。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工作中运用生活化教学模式,可以让学生能够产生独立思考的意识,不盲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交往越来越具有开放性,学生在在选择接受信息时越来越不可控,这都要从根本上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与法治观念,保证健康有益的交往。但是,现今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手段陈旧,教育方式不人性化,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生思想观念的树立,优秀品质的培养,因而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将道德与法治教育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学生角度出发,剔除弊病,创新发展。
(一)开展案例教学,模拟现实生活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体系中,有很多案例及故事都蕴含了具体教育知识。通过案例和故事教学的方式,模拟现实生活,可以有效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给学生留下比较深刻的学习印象,这样一来,就可以提升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意识,实现素质教育目标。在教学实践中,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要充分挖掘教学素材,整合教学资源,多选取一些同学身边发生的事件,或者当前社会的热点事件,将这些作为教学素材,提升教学效果。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中,可以采取情境模拟的方式开展教学,这样就可以极大提升教学的真实性,让学生在真实场景中学会知识,提升自身的道德与法治意识。
(二)注重情感引导,提升教学实效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运用生活化教学模式,要注重情感引导,提升教学实效。在开展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能高高在上,一味对学生进行教育,而要通过率先垂范的方式,引导学生向自己学习,减小教学阻力,提升教学实际效果。充分引导初中生提升自身积极提升道德法治修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帮助初中生早日成为一名思想品德合格的优秀公民。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强化与学生的沟通交流环节,针对初中生切实存在的思想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解决学生切实存在的问题。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教学设备被广泛运用到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课堂上,教师可以运用现代教学设备提升教学丰富性,在课下,教师可以利用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与学生及时进行交流,帮助学生破解内心困惑,提升教学实效性。
(三)丰富课程体系,优化教学结构
初中阶段一个人成长的重要阶段,只有深入贯彻道德与法治教育才能让学生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开展道德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教学实际结合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教材的优化整合,将道德与法治教育落到实处,这样更利于学生接受。与此同时,活动也是渗透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最好手段,学校可以利用节日等机会,利用团队活动、外出实践、社区服务的方式,深化情感认识,加强自我认识,在积极参与中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促进行为规范的培养。
综上所述,开展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对于保障初中教育工作的总体效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教学实践中,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要依托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平台,运用生活化教学模式,让道德与法治教育内容更加“接地气”,贴近学生现实生活,进一步落实教育理念,实现道德与法治教育目标,提升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总体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
[1]王志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模式的应用[J].新课程·中学,2016(10):73.
[2]伍娟.新课改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反思[J].中外交流,2016(35):92.
(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校)
马春喜(1985-),男,吉林长春人,吉林省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校道德与法治教师,教师二级,研究方向:道德与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