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伟 张泰源
摘要:古代汉语特别是先秦上古汉语时期距今已久,语言材料的缺失给上古汉语的研究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论语》行文采用当时的口语,恰好保留了当时的口语,是研究先秦上古汉语的重要语言材料。本文拟采用较为宽泛的标准对《论语》中能进入双宾句式的9个双宾动词进行分类整理,并从出现频率的角度将双宾动词分为高频、中频、低频三类。同时从双宾动词词义的角度对《论语》中的双宾句式类型进行了分类。
关键词:《论语》;双宾动词;双宾句式
双宾动词的专书研究以选取上古或中古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专书进行共时研究为主。据考证《论语》大约成书于战国初期,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其弟子以及再传弟子言行的汇编。春秋战国时期还未经历秦始皇“书同文,车同轨”大一统的政策,在汉语的发展史上有重要的地位。本文以《论语》双宾动词作为研究对象,穷尽地搜集《论语》中的双宾动词及其用例,并加以统计、描写、比较和分析,考察双宾动词的分类和句式特点。关于《论语》双宾动词的研究,目前学界已有成果:钟发远2003硕士学位论文《<论语>动词研究》认为《论语》中双宾语句式共约21例,分别是:谓(9例)、为(6例)、与(3例)、归(1例)、夺(1例)、诲(1例),并依据动词语义特点把双宾语句式分为予夺类、教问类、称谓类、为动类。潘玉坤,梁春妮2009在论文《<论语>与<世说新语>双宾语句式比较》中指出:《论语》双宾语结构共约有30例,带双宾语的动词有6个:谓(14例)、为(8例)、与(4例)、加(1例)、奪(1例)、归(1例)、诲(1例),包括了授予类、告示类、称谓类和为动类。上述两篇论文里都把“为动式”归为双宾语句,笔者认为“为动式”并不符合双宾句式的概念因而不是双宾语句。谢序华2014在《古汉语没有“为动双宾语结构”》一文中详细而深入地论述了“为动式”不属于双宾语句式,只是一种句式转换,笔者赞同此说。
一、《论语》中的双宾动词统计
本文把能够进入双宾句式的动词称为双宾动词。首先,笔者对《论语》全书进行人工手动检索。如:1.子曰:“与之釜。”(雍也)2.请益。曰:“与之庾。”(雍也)3.冉子与之粟五秉。(雍也)4.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雍也)
以上是笔者在《论语》中检索到的语料,动词“与”进入双宾语句式,一共有4例。据此,笔者就把“与”统计为《论语》双宾动词。
采用统计学的方法,笔者分析了《论语》全书的双宾句式,一共在《论语》中找到了9个双宾动词:诲、谓、使、语、与、加、夺、称、归。
通观《论语》全文,这些双宾动词出现在双宾句式中的频率有很大差别,有的语例较少,最少的只有一例;有些则较多,多达十几例。现将这些双宾动词的语例情况按音序排列同时统计其出现的频率并绘制表格如下:
二、《论语》双宾动词的分类描写
关于双宾动词的下位分类,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黎锦熙(1955)将双宾动词分为两类:授与类和教示类。赵元任(1981)将双宾动词分为四类:给予、取得、教、借。朱德熙(1982)认为真宾语情况下,双宾动词分为三类:给予,取得,等同。马庆株(1992)将双宾动词分为十四类:给予类、取得类、准予取类、表称类、结果类、原因类、时机类、交换类、使动类、处所类、度量类、动量类、时量类和包含虚指的双宾结构。
依据马庆株的分类,《论语》中的双宾动词有如下类型:给予类:诲、语、与、归。例:1.子曰:“由!诲汝知之乎!”(为政)取得类:夺。例:1.夺伯氏骈邑三百。(宪问)表称类:谓,称。例:1.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述而)准予类:谓。例:1.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公冶长)原因类,如:谓。例:1.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八佾)使动类:使、加。例:1.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八佾)
如果依据朱德熙的分类,那么《论语》中的双宾动词又会有这些类型:给予类:诲、语、与、归。例:1.子曰:“诲汝知之乎!”(为政)取得类:夺。例:夺伯氏骈邑三百。(宪问)等同类:称、谓。例:1.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述而)如果依据赵元任的分类,《论语》中的双宾动词类型有:给予类:语、与、归。例:1.子语鲁太师乐。(八佾)取得类:夺。在《论语》中的例子如:1.夺伯氏骈邑三百。(宪问)准予类:谓。在《论语》中的例子如:1.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八佾)教类:诲。在《论语》中的例子如:1.子曰:“由!诲汝知之乎!(为政)
关于双宾动词的确定,笔者采用最为宽泛的标准。
其实,我们还可以按照双宾动词的出现频率来对《论语》中的双宾动词进行分类。(这种方法以这些双宾动词在《论语》一书中能带双宾语用法出现的频率为基础,出现10次或10次以上的为高频,出现3次或3次以上的为中频,出现3次以下的为低频。)高频双宾动词有:谓(16)。中频双宾动词有:与(4)、称(3)。低频双宾动词有:回(1)、使(2)、语(1)、加(1)、夺(1)、归(1)。
如果我们以孟琮《汉语动词用法词典》(以下简称《词典》)作为蓝本与《论语》中的双宾动词进行比较,《论语》中的这些双宾动词,只有1个双宾动词“称”在《词典》里仍然具有双宾用法。动词“夺、加、使”虽然收录在词典中,但是已经没有双宾用法。但是还有5个双宾动词——“归、诲、谓、语、与”没有出现在《词典》中。其中“归”是“馈”的通假字,但是《字典》中不仅没有“归”字,而且也没有“馈”字。
三、《论语》双宾语动词的句法分析
从统计数据看,《论语》全文共30个双宾用例,并不是所有的双宾例句均都满足(S)+V+NP1+NP2。古代汉语句式的一大特点就是主语省略,笔者在考察《论语》双宾句式的时候充分考虑了这一特点,因而在判定双宾句的时候遵循了这样的标准:无论形式上有没有主语,只要符合V+NP1+NP2的结构都归为双宾句。笔者将收集到的30例双宾句式进行分类,其中完全符合(S)+V+NP1+NP2的称之为“完全式”(其中NP1是指人的名词或代词,NP2是指物的名词,这也是在语法界中多数学者所认可的典型的双宾句),符合S+V+NP1+数量的双宾句式称之为“省略式”,将(S)+V+NP1+NP2称之为“特殊式”。
(一)《论语》中完全式的双宾句式共有11例,例:1.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八佾)
(二)省略式的双宾句有6例,例:1.子曰:“与之釜。”(雍也)
(三)特殊式双宾句有13例。例:1.子张问:“士何如斯可谓之达矣?”(颜渊)
四、《论语》双宾语动词的语义分析
《论语》中双宾动词为不同类的动词时双宾句的语义也是有差别的。我们以给予类和取得类双宾动词例,分析《论语》中的双宾句的语义。
(一)给予类双宾动句指施事者将原属于自己的受事给予某人,是受事所指事物的转移过程。例:1.子语鲁太师乐。(八佾)其中“乐”是受事,原是“子”的,经过“语”这个动作后属于“鲁大师”(“NP1是NP2转移的终点”)。
(二)夺取类双宾句是指施事者将原属于NP1的事物归为自己。例:1.夺伯氏骈邑三百。(宪问)其中“骈邑三百”是受事,原是“伯氏”的,经过“夺”这个动作后属于省略的主语“管仲”。所以,施事者属于转移的终点。(“S是NP2转移的终点”)
五、结语
《论语》全书共有9个具有双宾用法的动词,其中仅有1个双宾动词在《词典》中有双宾的用法,3个双宾动词在《词典》中并没有双宾用法,另有5个双宾动词在《词典》中没有记录。《词典》中具有双宾用法的动词有78个。其中双音节双宾动词共有33个,约占42%,而《论语》中没有双音节双宾动词,由此可以看出,古汉语词汇单音节词占绝对优势,以及汉语词汇双音化的趋势。
参考文献:
[1]陆俭明.关于语义指向分析[A].中国语言学论丛(一)[C].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7.
[2]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校订本[M].商务印书馆,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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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文学·上旬2017年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