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与法律控制

2017-11-30 11:08王海峰
读天下 2017年10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

摘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的开放性程度也得以不断提高。人们可以充分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知识产权的潜在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虽然近些年来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所以知识产权纠纷也很难有效避免。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主要就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法律举措以有效控制制度风险的发生。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风险;法律控制

一、 前言

知识产权作为一项相对特殊的权利主要是为了保护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如保护各种艺术、文学、科技作品等。但是这种保护也存在一定的地域限制以及时间限制等。虽然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是这也在无形当中增加了很多知识产权隐患。因此,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对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加以有效保护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 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存在很多潜在的制度风险,其中以以下几种制度风险最为突出。

(一) 知识产权存在全球化风险

全球化的不断加快不仅密切了世界各国间的联系,而且还加大了不同国家间的影响。以知识产权为例,如果某一国家的知识产权已经发展成熟,那么其他国家就会借鉴该国的发展经验,从而有助于国际间知识产权的进一步发展。相反,如果某些国家垄断起核心知识产权,那么其他国家就会缺乏发展知识产权的先进经验,知识产权国际化也就无从谈起。放眼全球,如今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间国际社会地位以及综合实力的较量,只有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才能不断提高其国际竞争力。而从当今情况上来看,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较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因没有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很多研究成果依然得不到法律上的保护。

(二) 知识产权存在制度风险

包括我国在内,很多发展中国家以往并没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制度。虽然一些国家移植他国的相关法律用于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往往会因为与自身国情不相适应而存在法律效益不足问题。而从当前整个大环境来看,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都必须严格遵守国际公约中的相关内容。但是在真正实施时不难发现,由于发展中国家并没有经历过整个知识产权的出现、发展、成熟的过程,因此直接采用西方国家的发展成果时并不具备足够的经验,所以很容易产生制度上的风险。

(三) 知识产权存在文化风险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新事物得以设计并出现,人们知识产权的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知识产权的发展。尽管只是产权能够有效保护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但是也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了传统文化的发展。这主要是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对于经济利益更为关注,而知识产权恰恰可以从某种意义上为人们带来更为可观的效益,因此很多人为了自身利益不惜以破坏传统文化为代价进行发展。可以说在推进知识产权发展的同时,很多国家并未对传统文化加强保护导致部分文化的遗失。虽然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国间文化的交流和融合不断增多,但这也为文化侵蚀提供了可能。

(四) 知识产权存在技术风险

可以说知识产权与技术这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互发展的,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虽然技术的进步以及知识产权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进步,但是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推动知识产权发展的同时也潜藏着很多侵权行为。以网络数据平台为例,虽然人们可以借此共享各种数据信息,但是也因为数据量庞大,更新快,且开放性强,因此不利于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三、 如何以法律形式控制知识产权制度风险的发生

制定并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够为私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工具。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不断完善当前的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当今必须思考的问题。为此,针对上文提到的知識产权存在的制度风险,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治理对策,以有效应对风险的发生。

(一) 从法律层面尊重国际化知识产权

采用多种法律手段有效管理知识产权,如采用立法手段、司法手段、行政手段等。其中,要坚持以立法手段作为管理基础,从而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从近几年的发展情况上来看,科学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也在无形之中扩大了知识产权范围。因此,要想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就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立法细节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对该课题进行研究,笔者发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能够有效辨别知识产权风险,从而规避风险的发生。但是也要注意,在不断细化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尊重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对于其他国家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我国可以充分参考和借鉴,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改变和调整,从而实现共同进步。

(二) 对知识产权公共领域进行有效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公共领域能够对公共利益以及私有利益进行有效区分,但是从本质上讲,知识产权大多是用以保护私有权益。而以法律手段对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进行控制则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主,但是为了使该部分利益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要坚持采用私权保护这一基本形式。在我国法律当中,公共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已达到保护期与没有实质条件的知识产品、社会共享知识和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的思想、理论等。从国际上来说,公共领域就是指能够体现出知识产权公共性质的内容,如思想、技术、标记以及科学理论等,这些都可以进行自由借鉴和设计,因此不具备私有性质。但是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所谓的私有知识财产也不再仅限于以往常规认知的内容。正是因为私有知识财产的不断增加使得知识产权纠纷也越来越多,所以更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公共领域的保护。

(三) 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

为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防止权利的滥用,就应当加强立法,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条文。从当前已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上来看,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一些跨国企业依然能够抓住法律空子滥用知识产权,严重的直接会影响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而法律体系的漏洞也会造成企业的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我国相关部门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相关法律,坚持立法监督,并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从而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防止知识产权滥用。

(四) 企业要提高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能力

企业可以说是知识产权的主体,因此要具备一定的防范风险的能力。控制并及时对知识产权风险进行预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全球化这一时代背景下,更应当巧妙地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同时,我国各大企业也要随时关注国际动态,及时更新发展理念,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

四、 结束语

综上所述,保护知识产权实际上就是维护国家利益。尤其是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知识产权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和挑战,因此要严格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借助其他的制度不断完善相关体系。为了有效控制知识产权的制度风险,还应当充分结合法律控制手段,弥补相关制度存在的弊端与缺陷,从而使知识产权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张赛明.知识产权制度风险与法律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6,(16):226.

[2]王珍愚,单晓光,许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文化融合问题研究[J].科学学研究,2015,33(12):1821-1827,1850.

[3]蔡虹,吴凯,蒋仁爱.中国最优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实证研究[J].科学学研究,2014,32(09):1339-1346.

作者简介:

王海峰,江苏省宿迁市,江苏宿兴律师事务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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