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丹书铁券”到“铁榜”

2017-11-28 05:33陈忠海
中国发展观察 2017年22期
关键词:功臣获颁特权

陈忠海

从“丹书铁券”到“铁榜”

陈忠海

历史上,“丹书铁券”一直是民间社会热议的话题,它的稀有性以及它所代表的特权——尤其是所谓的“免死”功能,让它笼罩着神秘的面纱。“丹书铁券”究竟是什么?它真是“免死金牌”吗?

陈忠海,本刊专栏作家、文史学者,长期从事金融工作,近年来专注经济史、金融史研究,出版《曹操》等历史人物传记8部,《套牢中国:大清国亡于经济战》《解套中国:民国金融战》等历史随笔集6部,发表各类专栏文章数百篇。

“丹书铁契”

“丹书铁券”最早的名字是“丹书铁契”,顾名思义,它是一种用丹砂书写在铁板上的书契。“契”,从字形上看,上半部的右边是一把刀,左边的一竖三横表示用刀在一块木条上刻下的三个记号,这是一种比“结绳”更复杂的记事方法。

以后,一些重要的事情不仅被刻在竹片、木板、龟甲、兽骨上,还被刻在了金、铜、玉、角等更高级的材质上,至少到春秋战国时期,已出现了以金、铜等为材质的符节,作为王室、诸侯传达命令、征调兵将以及用于其他事务的重要凭证,人们所熟知的虎符就是其中之一。在信息传递不便、档案保管条件有限、战乱时常发生的情况下,符节制度是一种十分重要和必要的权力转授形式。

汉高祖刘邦建立政权后,为保证王朝的长治久安,开始着手建立一套完善的统治体系,刘邦“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对于那些随他出生入死、立下功勋的文臣武将,刘邦还通过封爵、加官、厚赏等加以笼络,虽然“白马盟誓”约定“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但功臣们封侯之路是畅通的,汉初有一大批功臣受封,仅刘邦在世时封出的侯爵至少就有140多个,他们的爵位可以传给后世子孙。

《汉书》记载:“迹汉功臣,亦皆剖符世爵,受山河之誓。”所谓“剖符”,就是把功臣们所受爵禄、优待条件等内容刻写在“符”上,如虎符一样,也将其一分为二:一半由朝廷保管,“金匮石室,藏之宗庙”;一半颁给功臣们,作为他们及后代享受特权的凭证。

西汉时称这种符称为“丹书铁契”,用丹砂写在铁板上不仅表示郑重,而且也能长久保存。这种形式被后世各代广泛采用,东汉以后称之为“丹心铁券”。魏晋南北朝时皇帝经常向宗亲、近臣颁发这类铁券,还有大臣向皇帝乞求颁发铁券的记载。隋唐以后颁发“丹书铁券”成为一项固定制度,开国元勋、中兴功臣都可以获赐这种铁券,还有一些少数民族首领或有影响的地方势力,朝廷出于笼络的需要也赐予铁券。

现在能看到的最早一块“丹书铁券”实物,是唐昭宗在乾宁四年(897年)为犒赏彭城郡王钱镠平定董昌叛唐称帝有功而颁赐的。该券呈覆瓦状,铁质,宽29.8厘米、长52厘米、厚2.14厘米,上有铭文333字,这些字已不是丹砂所书写,而是用金丝镶嵌的办法制作,可称为“金书铁券”。

在清朝之前,“丹书铁券”“金书铁券”一直存在,在小说《水浒传》里,后周皇室后代柴进手中就有这样一块。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欲颁此券,不知具体规制如何,听说钱镠得到的那块铁券还在,就命人将其从钱氏后人处调来查看,朱元璋“阅毕以礼遣还”。据钱氏族谱记载,朱元璋调阅时想用佩刀试一试所镶嵌金丝的深度,结果把首行最后一个“朔”弄掉了,现在的实物上确实没有这个字,似乎印证了记载。

真能“免死”?

人们对“丹书铁券”充满好奇,主要原因是传说中它有“免死”的神奇功能,持有此物的大臣及其后人,犯了死罪可以凭“丹书铁券”而免除死刑,故民间又称此类铁券为“免死金牌”。

但这种认识并不准确,淮阴侯韩信、留侯张良、相国萧何被称为“汉初三杰”,他们都是首批“丹书铁券”的获颁者,但后来韩信不仅本人被杀,而且被“夷灭三族”。至于萧何,有人状告他用低价强行购买土地和房屋,所涉金额巨大,他没有因为手持“丹书铁券”就能法外开恩,一样被关进了大牢,虽然他最后侥幸逃过一死,但并非“丹书铁券”的作用,而是因为有大臣不断为他求情,认为他罪不至死。还有在平定“七国之乱”中立下大功的周亚夫,晚年时他的儿子被人告发,廷尉直接来抓人,“丹书铁券”毫无用处,周亚夫想不通,以绝食相抗议,朝廷不理会,周亚夫竟绝食而死。

汉代的“丹书铁券”现在已看不到实物,有人认为那时的铁券上还没有“免死”的内容。确实,“丹书铁券”可以免死的记载最早出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一开始规定持券者犯死罪时可以“免死”1至3次,以后次数不断增加,最多的可达10次,以上提到的“钱镠铁券”里有“卿恕九死,子孙三死”的记载,也就是钱镠本人如犯死罪,可以“免死”9次,他的子孙如犯死罪,可以“免死”3次。

既然有“明文规定”,那么拥有“丹书铁券”的人真的能犯了死罪而不死吗?从史书记载来看,虽然也不乏因为持有“丹书铁券”而“免死”的记载,但史书中同样也大量记载了“丹书铁券”的持有者们依旧被处死的案例。

北周名臣李穆曾救过周文帝宇文泰的命,因功被封为武安郡公,宇文泰颁给他一块“丹书铁券”,上面载有可以饶恕10次死罪的特权,但到了宇文泰的侄子宇文护执政期间,李穆的哥哥李远、侄子李植因罪被杀,按当时的律例李穆在连坐之列,结果李穆也被押上了刑场,临刑前李植对李穆哭诉:“吾不用汝言,以至于此,将复奈何!”这句话可以证明李穆在整个事件中瓜葛不大,李穆因为这句话还不是“丹书铁券”而保住了一条命。但后来李穆的儿子李浑又犯了死罪,家里的“丹书铁券”就无法保命了,最终被杀。

唐中宗时,张柬之因中兴之功被封王,获颁“丹书铁券”,可以“恕十死”,但最后获罪被流放,死于途中,当时的大臣桓彦范、敬晖、袁恕己等都各有一块“丹书铁券”,但他们在获罪后也都被杀了。唐僖宗时,杜让能护驾有功,获颁一块“丹书铁券”,到唐昭宗时杜让能已身居宰相高位,然而也因事被赐死,“丹书铁券”没有丝毫作用。

据史学家统计,唐代获颁过“丹书铁券”的大臣中正常死亡的有30人,包括被处死等死于非命的多达18人,还有13人死因不详,从中可以看出所谓“免死”并不可靠,至少不绝对,有的罪责也许可以饶恕,但真到了不能饶恕的时候“丹书铁券”就成了摆设。有些人虽然手中有“丹书铁券”,但犯罪后一样惊恐不安,因罪而自杀者大有其人,这说明就连他们自己都明白所谓“丹书铁券”并不那么灵验。

“铁榜”申械

明朝建立后为表彰开国功臣,朱元璋对他们“赐以铁券,以申河山带砺之誓”,被封为公、侯、伯等爵位的功臣们都可获颁铁券,根据爵位等级不同铁券分为7等,其中公爵2等、侯爵3等、伯爵2等,享受的特权各不相同,铁券的规格大小也不一样,形成了一个复杂的“铁券体系”。

然而朱元璋一向强调“重典治吏”,当律法与特权相抵触时,朱元璋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明朝初年一度出现了功臣、权贵及其子弟竞相贪纵不法的局面,史书称“时武臣恃功骄恣,得罪者渐众”,不能不说铁券太多太滥在其中有推波助澜的作用。针对这种情况,朱元璋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劝诫,朱元璋对臣下说:“居高位者易骄,处佚乐者易侈,骄则善言不入,而过不闻,侈则善道不立,而行不顾,如此者未有不亡!”他还让人延聘通经学古之士在每月朔日和望日早朝以后给勋贵重臣们讲经史,目的是让他们有“忠君爱国之心”,懂得“全身保家之道”。

但这些做法收效有限,仍有不少人依仗特权而横行不法,朱元璋于是“痛下杀手”,严厉惩处了其中的一些人。持有“丹书铁券”的李善长,其本人可以“免二死”,其子可“免一死”,照样因事被杀,其它如蓝玉、胡惟庸、陆仲亨、郑遇春等也先后被处死,虽然原因各不相同,但在刑罚面前他们最终面临了同样的结果,他们手中的“丹书铁券”形如一块废铁。

要不要收回那些“丹书铁券”?朱元璋对这个问题大概也进行过思考,不过他最终采取了另一种办法。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6月,朱元璋有的放矢地作了一篇《申诫公侯文》,对公侯权贵们可能发生的各种不法行为逐项进行了列举,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标准,对之前所颁铁券上载有的“免若干死”的笼络表述进行了补救,有些罪行减少了免死次数,有些罪行则明令不在免死之列。朱元璋对这篇申械文很重视,命工部将其镌刻在一块更大的铁板上,制成一面“铁榜”,要大家时时观瞻、牢记于心。

表面上看,朱元璋仍承认“丹书铁券”的有效性,但从他对“丹书铁券”的真实态度已不难看出,这面“铁榜”就是对那一块块“铁券”的严厉警示,有的人嗅出了其中的味道,从此收敛行迹,有的则我行我素,最终稀里糊涂地走上了黄泉路。

古代帝王们出于笼络功勋之臣或地方拥有实力者的需要而向他们颁发“丹书铁券”,本意只是一种恩典,希望他们为江山社稷继续做出贡献,如果获颁者真的以为自己从此就享有法外之权,可以为所欲为,那就大错特错了,只要是有所作为、想对江山社稷和黎民百姓负责的帝王,都不会允许有人无限度地挑战律法,在这种情况下,象征特权的“丹书铁券”反而会成为一部分人的“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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