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武
圣人曾国藩在精神传承和子女教育等家业治理方面的经验研究颇多,也许因为众所周知,曾国藩秉承“不要钱、不要命”的湘军治理思维,从政早期也立下“不为发财而做官”的大志,所以世人的惯性思维是曾国藩并沒有多少财富,家族财富管理更是无从谈起。事实上,据学者张仲礼研究,总督一级平均每年的灰色收入是18万两,外加曾国藩近两万两的合法收入。如以此作为统计口径,曾国藩一年的收入约在20万两左右,12年的督抚生涯,这表明至少在督抚时期曾国藩的个人合法收入应在240万两左右。然而,曾国藩最后留下的遗产仅有1.8万两,如果我们简单地从家族财富管理的增值、保值和传承等角度来看,那曾国藩的家族财富策略确无值得当下借鉴的经验。所以,本文我们从曾国藩在京官前期、京官时期以及督抚时期这3个重要阶段的收支结构,即如何消费这一财富视角分析、研究曾国藩的家族财富管理策略,即流量财富管理而非存量财富管理。主要结论是通过支出结构等方式构建的人力资本这一无形资本的传承不仅帮助自己,更惠及后人。
一、家族发展历程简述
在正文之前,我们首先简要介绍曾国藩家族即曾氏家族的发展历程。在曾玉屏之前的二十二代中有据可查的有可能是曾氏家族成员的南宋时期的曾仕珪是翰林院学士,除此之外,曾氏家族连一个秀才也未曾有过。曾氏家族发达的转折点在曾玉屏这一代,事实上,曾玉屏并非曾氏家族的第一个地主,曾国藩的太高祖曾元吉在康熙、乾隆年间积累数千两的产业,购买了数百亩田地,然而由于没有“功名”做保障,曾元吉的地主地位很快被“诸子均分”的分家析产机制习俗所打破,晚年将数百亩田地均分给了6个儿子,自己留有40亩的养老送终田。按习俗,养老送终田略低于均分给儿子们的田地,所以可以粗略估计每个儿子分得的土地约在50亩左右,这表明曾元吉拥有的土地约在300?400亩,高于曾玉屏拥有的百余亩田地。曾氏家族再次回到中农阶层。族谱中记载的这件事情对曾玉屏的触动很大,积累百余亩田地是曾玉屏对曾氏家族的主要贡献之一。第二是供子女读书,清道光十二年的1832年,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考中秀才,进而使曾氏家族步入下层绅士行列;清道光十八年的1838年,曾国藩考中进士,标志曾氏家族从下层绅士阶层跃入上层绅士阶层。至此,曾氏家族五六百年的努力在曾玉屏这一代发生了质变,实现了“地主——下层乡绅——上层乡绅”的三级跳。如图1所示。
二、京官前期收支结构
《儒林外史》中范进在中举之前,穷困潦倒连米也借不到,老丈人胡屠户非常看不起他,整天对他骂骂咧咧。而在范进中了举人之后,胡屠户的态度马上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在范进面前连大气也不敢出。不仅如此,城里的张乡绅立马坐轿来看这位过去连几个朋友都没有的新科进士,看到范进的家庭情况后,就许诺借给范进一座大院子住。后期又有很多人过来巴结范进,有送田产的,有送店房的,也有投身为仆的,所以不久之后范进家连奴仆、丫环都有了。
同样,曾国藩考中进士,自然也有乡绅等地方官希望巴结,道光十九年曾国藩六月初五日记记载:“衡阳县县令沈明府送书来,言费鹤江都转(指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有程银送余,存伊处。伊亦自有所赠,要余着人去接。”
即便如此,外加祖父曾玉屏为曾氏家族积累的百余亩田产,除去之前进京赶考的花费,余额也不足曾国藩进京为官的路费。为此,曾国藩也还需要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进京资本。一般而言,为官资本的解决方式不外乎家庭提供(前提是家庭条件殷实)、向官员“打秋风”、亲戚族人帮助和借贷等。如前所述显见,单靠曾国藩家庭或家族中亲戚族人的力量是不足以筹集进京路费的,而向官员进行简单直白的像外省官员那样的“打秋风”也并非曾国藩这样的新科进士所愿意的,所以曾国藩巧借“议修谱牒”名义进行拜客,进而获得收入,简称“拜客收入”,只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打秋风”而已。毛泽东1919年在《湘江大事述评》中曾对民国时代残留的拜客风俗进行过描写:这位毕业生,得了喜报,他便坐着轿子、戴着红顶帽等,到亲戚故旧的家里“拜客”。亲戚故旧得此一拜后,“荣莫大焉”地跑到这位毕业生家里去贺喜……一场酒食,各自散归,这便叫“做酒”,又叫“打把食”,也叫“打秋风”。
据统计,曾国藩拜客的主要特点是时间长、范围广、路程远和收入多。
自道光十八年年底到家,到十九年十一月离家进京,曾国藩在家待了296天,其间外出拜客4次,共计198天。其足迹遍及湘乡、衡阳、清泉、永兴、武冈、新化等十县州,达1200家左右。其中范围广的另一体现就是拜客的类型,一是自己的亲戚故旧,如岳父、外祖家、诸舅家等;二是族谱上能找到的湖南各地曾氏家族族人,其中大部分是累世没有往来的;三是非亲非故的各县官员和著名乡绅;四是在外县经商的湘乡籍的老板们。从拜客类型中显见,除“议修谱牒”外,拜客的要义至少还有3个:第一,向亲戚朋友通报喜讯;第二,与上层社会的达官贵人们建立起社交关系;第三,最重要的就是借此收受贺礼,收敛钱财。4次路程简单相加计1221.93公里,据估计其实际路程不低于1500公里。4次拜客所得总计为1495.17两,外加进京做官沿途的拜客所得500两,所有拜客收入加总约2000两。
嘉庆道光时期,物价水平很低。猪肉一年五六十文,鸭蛋每个2文,普通瓜菜如黄瓜等每斤2文上下,葱每斤5文,桃子每斤6~10文,一亩良田只要30两银子。简单计算显见,拜客收入约可购买50亩良田,或4万斤猪肉,不失为巨款。
虽然拜客收入颇丰,但曾国藩一路仆从花费、家中刻卷、应酬、购置家具衣物、日常支出等花销,还有这一年内曾家发生的3件大事:曾国藩长子和幼妹过世的两次丧事以及曾国藩四妹出阁的花销都很大,其中翰林四妹出阁的规模不小,“共夫七十八名,并朱家来夫百一十二名”。为弥补进京路费和进京初期基本生活保障的赤字,如前所述,曾国藩在进京途中也通过拜客获得收入。事实上,此前曾国藩还为进京路费做了两件事情。一是借贷,如在十月初五的日记中写道:“八月,谦六在省会家严,面许借二百斤金。本日作书寄谦六,又为渠写联副。”二是干预地方公事的乡绅收入,有两件事情为证:一则为朋友朱尧阶租地进行协调,因前租户彭简贤阻挠朱尧阶耕种租地,不仅将彭简贤抓送到了有关部门,还协助朱尧阶写状子到县衙告状;二则族人曾光文前来和他商量如何为曾逢吉办理诉讼事宜;如此等等。一般而言,做这些工作并非无偿服务,调解成功后会获得相当丰厚的酬谢,“干预公事”是乡绅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质言之,曾国藩通过拜客、借贷和乡绅3种方式获得的收入共计不低于2200两,另据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京官时期的收支结构(表1)可以看出,到那时前述3种收入的余额约为212.21两,这表明曾国藩进京成本或家庭重大事宜支出约在2000两左右(表2)。
如正文所述,拜客所得收入至少解决了曾国藩的进京资本问题。再由拜客类型中所见除亲戚和族人外,还有一类重要的人物——乡绅、官员与老板,他们在向曾国藩提供资助时,多少带有点“投资”的意义,所以曾国藩在后期回忆这段经历时,颇为后悔:“我自从乙亥年在外把戏,至今以为恨事。将来万一作外官,或督抚,或学政,从前施情于我者,或数百,或数千,皆钓饵也。渠若到任上来,不应则失之刻薄,应之则施一报十,尚不足满其欲……以后凡事不可战刃半点便宜,不可轻取人财,切记切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