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雪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昆明 650500)
体育暴力形成原因及对策研究①
张瑞雪
(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昆明 650500)
随着竞技运动的发展,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运动竞赛变得非常紧张、激烈,比赛的商业因素和功利因素也越来越突出。近几年来,体育暴力越演越烈,它发生在运动员、观众中,并且还发生在教练员、裁判员中;发生在竞赛现场,甚至延伸至场外。针对目前体育赛场上频繁出现的暴力事件,本文将通过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体育暴力的概念进行阐述,分析体育暴力形成的原因,对如何防范体育暴力提出相应对策,为解决体育暴力问题提供帮助。
体育暴力 成因 对策 控制
体育暴力是指在体育活动中,竞技人员与竞技人员之间、竞技人员与非竞技人员之间以及单纯的非竞技人员之间所发生的暴力行为。
这类暴力事件多发生在参赛队实力相当且为身体直接接触的运动项目的比赛中。巴西足球观察家们曾说:“今天在巴西踢得越好的足球运动员,被担架抬出体育场的可能性就越大。”巴西弗拉门戈队的后位阿达尔贝托在一次比赛中被鲍塔福戈俱乐部的一名队员从后面将胫骨踢裂,被抬下场。该队教练员拉扎罗尼说:“如果我们现在不能根除暴力行为,那么,我们所有的优秀球员很快就会绝迹,成为拄拐杖的人”[1]。
一名叫姆扎利的突尼斯人经统计后得出结论:“田径、游泳、射击是没有或极少出现斗殴现象的项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是暴力事件较少发生的项目;篮球、排球占暴力事件的中等比例;足球、冰球经常发生打架斗殴;拳击、摔跤、橄榄球是暴力事件发生率最高的项目”[2]。
在比赛中,参赛双方各拥有自己的观众群,当一方或双方的观众求胜愿望非常强烈但又不能如愿时,愤怒的情绪就可能爆发、酿成骚乱。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赛场观众的这种行为被称为“越轨行为或离轨行为”[3]。
《世界足球》杂志曾记载了这样的丑闻:2006年4月,在阿根廷国家德比站——博卡vs河床的比赛中,因球场爆满,无法入场的数百名球迷欲强行进入球场,结果与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了冲突,结果造成4名球迷死亡,100多名球迷受伤,重伤者达40多名,最后有超过120名的球迷被逮捕,冲突发生致使比赛被迫中断,赛场外的交通堵塞达4小时。
2006年NBA常规赛,活塞对步行者的比赛中,步行者球员阿泰斯特与活塞球员华莱士大打出手,两人扭打在一起,最终双方被制止,事情没有进一步恶化;可是,就在阿泰斯特坐回步行者的替补时,却被一只从底特律球迷手中扔出的杯子砸中了,此时的阿泰斯特被彻底激怒了,他反身跳出替补席,爬到观众席对那名底特律球迷进行了报复性的殴打,致使该球迷脸部、颈部多处受伤;事后NBA处罚委员会对阿泰斯特开出了一张5万美元的罚单,并处于禁赛82场的处罚,该滋事球迷也被底特律活塞队处予了终身禁止观看所有底特律活塞队主场比赛的资格。该事件堪称观众与运动员斗殴的典型,影响甚大。
从体育自身角度来分析,某些竞技体育如橄榄球、冰球、拳击等项目本身就包含着竞争和身体的对抗,因此就免不了有身体的接触和高强度的碰撞,而且在比赛过程中无意冲撞和有意冲撞缺乏有效的判断尺度,因而比赛场面异常火爆,使双方队员产生不满的情绪,从而导致暴力行为的发生。
一些竞技运动项目的竞赛规则还不够完善,因此在比赛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情况,而竞赛规则又不能合理准确地进行判罚,这时候也会引起运动员和观众的不满,也会引起体育暴力的发生。
裁判员的判罚不公也会直接引起体育暴力的发生。在比赛中如果裁判员不能客观地对比赛进行判罚,就会引起运动员和观众的不满情绪,成为发生体育暴力事件的直接导火索。
不仅如此,引起体育暴力发生的原因还包括观众和运动员的素质和修养,如果观众和运动员没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在比赛中遇到一些不如意就拳脚相向,大打出手,反之则会运用文明的方式处理问题[5]。
随着大批存在商业目的的职业运动员、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出现和发展,各种运动会上出现的商业活动,如广告、纪念品、运动会指定产品等等,给当今各种体育活动增加了许多商业气息,伴随着体育商业化,就出现了运动员的高价转让、运动员之间的明争暗斗、体育赌博等一系列问题。暴力事件的调查结果表明,粗暴野蛮行为多发生于职业比赛中。有的项目双方下了巨额赌注,赢了分钱,输了赔钱,因而不惜使用暴力手段取得比赛的胜利。
一场成功的体育活动需要良好的环境和负责的工作人员,这样才能使比赛完备的硬件和软件的基础上成功举办。脏乱差的环境、场上的各种噪音都会对运动员和观赛人员产生消极的影响。工作人员低劣的服务质量也都会让观众产生压抑与不满,便有可能发生攻击性行为。
在我国,伴随足球、篮球、排球等运动项目的职业化进程,体育暴力事件开始频繁出现,就其造成的恶劣影响而言,不容忽视。从某种意义上讲,体育暴力不仅成为一个日益影响我国体育职业化进程的赛场安全问题,同时,也威胁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创建与发展。
一方面,宣传媒体是舆论的载体,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迅速、更直接地与大众进行交流,有着强大的传播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另一方面,作为宣传媒体,报道要实事求是,注意分寸,为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裁判员不能客观地评判比赛是体育暴力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不断地提高裁判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加强裁判员的职业素养,提高裁判员的执法能力,尽量避免错判、漏判。
由于我国的专业化年龄偏早,容易受到急功近利思想的干扰,使整个体育队伍忽视文化教育成为一个较普遍的社会问题,这不仅给运动员的选拔、退役造成一定难度,而且给管理、训练引发许多问题。所以,对赛场观众和运动员加强素质教育以及加大对竞赛规则的宣传是解决体育暴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1]翟继勇,刘一民,贾学明.对体育暴力概念的探讨[J].辽宁体育科技,2003(1):105-106.
[2]吕树庭,卢元镇.体育社会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183-185.
[3]李金龙,王超英.体育社会学,群众体育学[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84-86.
G804.49
A
2095-2813(2017)08(c)-0234-02
10.16655/j.cnki.2095-2813.2017.24.234
张瑞雪(1996—),女,土家族,广东深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