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晶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长沙 410012)
现代教育技术与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培养的整合①
乔晶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长沙 410012)
该文基于现代教育技术视角对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培养进行了研究,研究首先从教育技术的定义和现代教育技术的主要内容两个方面对现代教育技术进行了研究,同时,围绕物化与观念形态技术的衔接、网络技术的普遍运用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延伸3个方面对现代教育技术的特征进行了剖析。此外,研究基于动作的瞬间性、同场对抗性和攻守切换的速度更快对现代教学技术在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培养中应用的必要性进行了解读。最后,研究从具体情境中评价篮球裁判员动作技能的掌握水平,建立开放的篮球裁判员学习的评价资源系统,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和运用个体化的评价手段4个方面来整合现代教育技术与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的培养。
多媒体技术 互联网 篮球裁判员 整合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数字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计算机技术也逐步渗透到教育之中,现代教育技术已经成为我国学校教育开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教学质量与现代教育技术的使用息息相关。换言之,借助现代教育技术对学校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就越能提高教学效果。与此同时,篮球裁判员的培养具有明显的动作技能传授特征,通过与现代教育技术的整合,必将对篮球裁判员的培养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该文以现代教育技术为视角对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培养进行了研究,旨在促进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的培养略尽自己一份力量。
1.1 教育技术的定义
现代教育技术不仅需要秉承优良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而且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体并运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种现代科学技术[1]。国外学者提出的Technology in Educational即“技术用于教育”的核心观点很好地诠释了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之间的关系[2]。换句话说,教育和技术不是相互独立的个体,而是两者之间是相互相成的关系。尤其随着网络技术的革新,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日益紧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离不开现代教育技术的有效利用。对于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的培养同样如此。由于篮球运动项目的独特性以及裁判员培养的特殊性,优秀篮球裁判员的培养需要先进教育技术的介入。只有在先进的篮球裁判员培养体系以及先进技术手段的辅助之下,方能培养更多的优秀篮球裁判员。
1.2 现代教育技术包括的主要内容
1.2.1 互联网技术
互联网技术实现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的人和资源通过电缆和计算机以及通讯设备、手机和电脑等安装的应用软件来实现资源共享。比如:在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当前远程教育运用非常广泛。名校和名师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直播或点播来实现远程教育,进而对教学资源进行共享。与此同时,视频点播和多媒体网络教室也是对传统课堂教学不足的补充,进而实现电子考场以及多媒体教学等功能。总的来说,互联网技术具有便捷性、高质性、实时性和按需服务的特性,不仅在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广泛运用而且对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的培养也大有帮助。
1.2.2 多媒体计算机技术
显而易见,多样性、交互性和集成性是多媒体技术的主要特征,当前多媒体计算机技术广泛运用于对图像、图形和声音的广泛处理,尤其运用对数值和文字的处理非常频繁。值得注意的是,多媒体计算机技术呈现的交互性特征不同于电影或电视的这种单向信息的传播。正是多媒体计算机技术这种独特性与教育的互动性能有效地契合在一起。比如:CMI和CAI计算机管理教学与计算机辅助教学运用于学校教学之中来辅助教师对教学课程的教授。此外,多媒体计算机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提供一对一指导、案例学习以及情景学习等,这些同样运用到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的培养也大有裨益。
1.2.3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随着教育和心理学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伊始,在认知主义和行为主义之后,提出了构建主义理论,构建主义理论认为知识是人创造的,同时,知识是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的,因此个体的经验背景决定了对知识的理解,从中可以折射出知识既不是对现实的准确表征也不存在与学生个体之外的实体[3]。根据构建主义理论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只是充当知识或信息的传递者和指导者的角色,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是取决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构建的过程。信息加工、社会性建构和认知建构是建构主义的三种理论代表,尤其是认知建构和信息加工理论对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的培养提供理论指导。
1.3 现代教育技术的特征
1.3.1 物化与观念形态技术的衔接
在当前学校教育发展过程中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能否正确有效地使用,需要继承先进的教育理念,尤其是对构建主义理论的实践[4]。否则,没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在课堂开展多媒体网络技术教学只能是空想,最终只会沦落到传统教学黑板加粉笔的窘境之中。同样,在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培养的过程中,可以把构建主义理论与网络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有效结合并贯彻实施,进而通过情景教学、案例学习和合作学习来提高高校体育院系对篮球裁判员的培养。
1.3.2 网络技术的普遍运用
移动手机设备、电脑和平板等计算机设备都以Internet为平台,实现对知识和信息进行及时的查阅或共享。显然,网络技术成为了一种显技术渗透到教育技术之中[5]。与此同时,多媒体技术也借助网络技术,来提升对课程资源查阅和运用、教学管理以及课堂教学的及时反馈也大有裨益,同时,网络技术的普遍使用对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的培养也有积极帮助作用。
1.3.3 现代教育技术的延伸
从抽象的理论知识学习到依靠本体感觉来实现对新的动作技能的学习,可以窥见出现代教育技术的延伸,从最初诠释知识的一种简单工具过渡到现代教学的一种重要辅助教学手段。显而易见,现代教育技术向理论知识教学之外的课堂延伸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譬如在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培养的过程之中,借助现代教育技术课对篮球裁判员的基本跑位和手势动作进行慢放,同时,对标准动作以及情景、案例进行播放,让学生对篮球裁判员的技术要求和素养有个全面认识。
2.1 动作的瞬间性
裁判员是篮球比赛的执法者,篮球比赛的有序进行离不开篮球裁判员的公平和公正的执裁,否则,篮球比赛就无法有序进行,甚至会引发球场冲突或打架等暴力事件的发生[6]。“急停、急起、转身、变向”等都是篮球比赛浓缩的画面,这些篮球比赛中出现不同的画面具有一个共性,即动作的瞬间性,这要求裁判员不仅眼观八方,而且时时刻刻地注意场上队员的任何动作,尤其肢体动作,对篮球比赛中出现犯规或违例的情况,需要及时鸣哨,同时,准确做出手势判罚球员犯规类型以及判罚执行方式,一旦裁判员没有及时做出判罚或漏掉判罚,将会引起球员的情绪不满,如果多次出现会引起球场冲突。因此,裁判员能否及时做出正确的判罚是非常重要的。而现代教学技术中的多媒体技术以及网络技术可以很好地呈现动态视频学习资料,学生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的生动案例以及标准的示范动作视频对篮球裁判员的执裁有生动的认识,这明显要好于静态的文字或图片的学习。
2.2 同场对抗性
从近几年国际篮联对篮球规则的修改频次和修订的力度来看,注重篮球比赛的对抗性以及提升篮球比赛的观赏性是篮球规则修改的主要宗旨。众所周知,篮球比赛是集体项目,与足球场地相比,篮球比赛场地显得非常小,加上场上10名球员和3名裁判员,因此,篮球比赛的对抗不仅局限于场地上的对抗,而且还延伸到高空的争夺。频繁的身体接触是现代篮球比赛的真实写照,尤其篮下三秒区的争夺可以用“肉搏”形容也不为过,而对身体接触判罚的准确性是衡量一名优秀篮球裁判员的重要标准之一。这需要篮球裁判员在场上的及时跑位以及对篮球规则吃透的基础上,灵活并及时地做出判罚。可见,篮球裁判员需要在多情景下进行训练,方能提高自身的执裁水平,而多媒体技术和网络计算机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能很好地满足篮球裁判员这方面训练的要求,从而减少裁判员学习的时间,还能提升裁判员培养的效率。
2.3 攻守切换的速度更快
随着篮球运动员身体素质越来越出色以及迎合篮球比赛观赏的需要,提高篮球比赛攻守转换的速度是大势所趋。从我国CBA联赛的比赛中就可以得到印证。以前CBA联赛中,大多数球队比赛分数定格在七十多分至八十多分,而现在CBA比赛的节奏更快,比赛结果大多在一百分以上。一方面篮球比赛攻守切换的速度加快有利于比赛的观赏,另一方面篮球比赛的节奏加快对篮球裁判员的执裁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换言之,容不得篮球裁判员有半点的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同时,对篮球裁判员的体能储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篮球裁判员必须适用这种比赛节奏,对球员的犯规类型等要及时鸣哨并指出违例、犯规的性质,并指出进攻方向,进而引导篮球比赛有序进行。
3.1 具体情境中评价篮球裁判员动作技能的掌握水平
篮球裁判员除了吃透篮球裁判法等陈述性知识之外,其余大部分是篮球裁判手势的掌握。其中篮球裁判手势的动作要领以及篮球裁判员的跑位路线,甚至裁判员之间的配合等都可以通过现代教育技术中的网络技术和多媒体计算机技术来重现或模拟篮球比赛的具体情境,进而训练和评价篮球裁判员对动作技能的掌握情况。
3.2 建立开放的篮球裁判员学习的评价资源系统
第一,对篮球裁判员培训的目标和培训内容需要及时更新,尤其对篮球裁判员的培养必须紧紧围绕最新篮球规则和篮球裁判精神下开展,与此同时,篮球裁判员评价内容体系要逐步多样化和全面化;第二,基于现代教育技术的背景下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培养的评价标准是柔性的和多元生成的,而不是刚性的和唯一的;第三,在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情况下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院的培养的评价方法体现自主性,从以前单向封闭的评价方式过渡到及时、有针对性的评价模式。
3.3 及时反馈评价结果
现代教育技术的及时性和互动性可以极大地提高篮球裁判员学习的效率。篮球裁判员的培养不同于学生文化课的学习,一方面篮球裁判员要对篮球规则及精神吃透,另一方面对篮球裁判员的基本手势等动作要勤加练习,达到眼、口和手同步境界。只有把篮球裁判员所要求具备的基本训练做到位,方能保障篮球裁判员在激烈的篮球比赛对抗中有条不紊地执裁,而上述这些的实现需要借助现代教育技术对高校体育院系篮球裁判员的培养进行及时反馈评价结果,不断完善篮球裁判员的培养。
3.4 运用个体化的评价手段
在高水平的篮球比赛中,尤其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比赛中,观众不仅可以观看技艺高超篮球运动员的表演,比如:精准的远投和眼花缭乱的灌篮,而且也能欣赏篮球裁判员准确的执裁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NBA篮球裁判员的水平从技术升华到艺术层面。由此可见,篮球裁判员又是一项展现个人气质的职业,所以,在培养篮球裁判员的过程中,要注重在篮球裁判员个体特征的基础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展开一对一的指导,尤其是运用个体化的评价手段来不断改进和完善篮球裁判员自身能力综合素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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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7
:A
:2095-2813(2017)02(c)-0089-03
10.16655/j.cnki.2095-2813.2017.06.089
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教学课改课题([2016]02)。
乔晶(1988,3—),女,汉,湖南株洲人,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