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娟 (江苏省海安县城南实验中学,226660)
篮球组合式教学设计“三有”
王小娟 (江苏省海安县城南实验中学,226660)
笔者反复观摩了水平三《篮球:曲线运球+双手胸前传接球练习方法》一课。经过认真的揣摩,笔者认为在组合设计的篮球课堂中,应该有对抗、有投篮、有规则。这样更符合组合设计的目的,也更能体现组合设计的优势。
1.“对抗”是篮球运动固有的情境。一方面,离开了对抗情境的技能学练无异于“花拳绣腿”,不符合篮球运动的实际需要;另一方面,“对抗”也需要循序渐进的学练过程。对抗的意识和能力,只能在攻防实战中形成。缺少“对抗”是当前篮球教学的“通病”。因此,在设计时需要增加“对抗练习”的内容。
2.“对抗”就是“攻防组合”。将进攻技术与防守技术进行组合教学,在操作中并不困难。结合研讨课例来说,在曲线运球和双手胸前传接球练习的过程中,可以设计防守的练习。比如,在曲线运球之前增加一次防守练习,可以让学生明白曲线运球是避开防守的需要;并在曲线运球绕标志物的强化练习之后,用有防守的练习来检验曲线运球的技术能力。此外,让运球和抢断的角色互换,便实现了攻防技术的同步学练。在水平三初学阶段,可以采用抢断、弱防守,来保证运球练习的完整性。对于“双手胸前传接球”,当传、接球者之间有了防守人时,胸前传接球的方法就不能用了,迫使学生学会用无球移动和运球移动来摆脱防守。一个传、接、抢断的组合练习,实际上需要运球、移动与传接球进攻技术的组合运用。诸如攻防意识、传接球时机、配合意识、体能发展意识等,都可以通过这一个个攻防练习潜移默化地积累起来,这也是单纯的模仿练习、无对抗的程序式练习所不能完成的。
1.“投篮”是篮球运动不能缺少的环节。首先,投篮是篮球运动的致胜技术。只有投篮命中才算完成进攻,才能得分。第二,投篮也是一种进攻的方式。所有的运球、传接球、跑动、配合等技、战术的运用,都是为了寻找投篮的机会,影响寻找效率的就是球员的进攻意识。第三,投篮的技术与意识都需要逐步地学习与累积,缺少攻防意识的球员会不知所措,缺少意识的进攻一定是杂乱无章的。可以说,在篮球运动的情境中,离开了投篮的运球或传接球都是没有意义的。这里的“投篮”是广义的,包括模拟投篮的情形。篮球教学可以不用篮球架、不用篮球场,但不能没有“投篮”的情境。因此,必须将“投篮”作为教学设计的核心元素来考虑,让学生的篮球技能与攻防意识同步提升。
2.“投篮”体现的是“进攻技能与意识的组合”。进攻的技术动作是显现的,进攻的意识则是隐性的,“投篮”可以使二者合二为一。结合水平三研讨课例来说,课中安排的曲线运球和胸前传接球是两个预设程序的模仿练习,学生的学练只是完成了教师的任务。尽管是两个进攻的方法,但并没有完成最终的进攻。这样的设计只有技术动作的介绍,没有进攻意识的养成。如果加上“投篮”的情境,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比如,在曲线运球时,设计成2人一组,其中1人运球,1人作为“篮球架”。要求在运球绕过标志物后“投篮”,把球“投”给同伴,同伴接球之后角色互换,循环练习。这其实就是运球和传接球的组合,但“投篮”情境的设定,又加载了一次进攻的内涵。此外,还可以在2人一组的传接球练习之后,分成4人一组。具体角色分工:1人运球“投篮”,1人抢断球,1人接应助攻,1人作为“篮球架”。这个设计既可以使运球、传接球、移动及防守的技术深度组合起来,也使技术的学练增加了运用、变化与选择的主观元素,这便是进攻意识的培养。
1.“规则”是篮球运动的行为法则。第一,篮球的教学离不开规则。每个技术动作都要符合规则,如是教运球技术,就要让学生明白不能带球跑,也不能二次运球,否则就是违例,就会失去控球权。第二,篮球规则是篮球文化的代表。篮球文化内涵丰富,在学习规则的同时,也是在学会遵守公约、遵循规律与尊重他人,是追求知识、技能、体能、智慧与德行的同步发展。第三,篮球规则是体现项目特征的标志。因此,篮球规则是设计教学流程中不可忽略的要素。
2.“规则”体现的是“技能与知识的组合”。体育教学有传授知识的任务,如何将知识与技能相融合是关键。比赛法是促进技能与规则组合的最佳方式,也应该是篮球教学的常用教法。教学比赛可以是实战型攻防对抗,也可以是单项技能的比快、比多、比准等。只要比赛,就涉及到规则与技能的运用。比如,这节水平三的课例。运球和传接球练习完成后,可以安排一次比赛。将学生分为4组,进行运球与传接球的组合接力赛。要求练习学生曲线运球过3个标志物到对面,转身传球给下一位同伴,比4人全部完成的速度。如果有带球走、传接球踩线的现象,则判为违例,约定适当的罚则,并要求相邻的小组间相互观察。这个设计既将运球和传接球进行了组合运用,又引入了规则、违例、判罚的概念,激发了学生注重配合、遵守规则、承担判罚的意识。在规则的执行中,又会衍生出一些能力、心理、品德方面的教育契机,抓住这些机会,便能使篮球课堂更加精彩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