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_周晓琪 编辑_西 早 设计_孙 星
各国严防校园霸凌,打掉伸向青少年的黑手
记者_周晓琪 编辑_西 早 设计_孙 星
以现状来看,校园欺凌问题已经在各国均引起不同程度的重视。为了打掉这一伸向青少年的黑手,全球各国或多或少都已采取行动,打击和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虽然各国采取的措施各不相同,但都是以保障孩子的身心安全为出发点。
由于中关村二小的欺凌事件,校园霸凌这个话题又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事实上,留学生在国外亦会遭遇严重的校园欺凌,可能是来自于同胞,也可能是当地学生。发生于2015年8月,曾在中美两国华人圈中引发哗然的洛杉矶中国留学生绑架凌虐案,就是一个显例。
以现状来看,校园欺凌问题已经在各国均引起不同程度的重视。为了打掉这一伸向青少年的黑手,全球各国或多或少都已采取行动,打击和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虽然各国采取的措施各不相同,但都是以保障孩子的身心安全为出发点。
美国对于凌霸的定义非常宽泛,不只是打人、吐口水、拍裸照等行为算凌霸,辱骂、嘲笑、口头威胁,甚至是网络揭露别人隐私都属于凌霸范畴。据《留学》记者了解,美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校园欺凌行为有相关规定。如果涉及校园暴力案件的青少年未满十八岁,法院会通过辅导警告的方式告知学生,霸凌是不能被容忍的;如果后果严重并且有前科,即便未满十八岁,也可以当作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犯罪定案、量刑。
对于校园欺凌,家长和学校的责任也非常重大。美国的中小学校,对校园欺凌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美国学校对校园霸凌行为严格遵守“不宽容原则”,并且承担举报、调查、干预的责任,一经发现必须处罚,通常的做法是开除。父母如果没有起到监护作用,纵容凌霸行为,会被转移监护权,上训导课。
在校园安全问题上,美国走的是一条力图“防患于未然”的道路,各州不断通过立法来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和惩罚,使学校安全成为法律规定的目标。美国的第一部反霸凌法于1999年在佐治亚州诞生,至2015年3月,美国的50个州全部设立了反霸凌法。反霸凌法规定严密保护受害人的隐私权,此外,反霸凌法还规定,围观也是犯罪,“帮凶”可与杀人者同罪。美国的法律不会因为你是从犯而降低量刑,相反,伙同参与霸凌的行为也会面临与主犯同样的重罪。这是因为,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往往没有太大的胆量去犯法,但是在同伙的鼓动及壮胆下,他们往往会无法无天。
《留学》记者获悉,在美国,任何犯罪行为都会连带巨额的经济赔偿,也包括凌霸事件。正是有这些法规做担保,美国的校园霸凌行为才得到了有效遏制和管控。
英国在应对校园欺凌现象时,采取了以学校为主,结合家庭、社会、司法的综合模式。在国家政策上,制定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政策法规。早在1993年,英国国会就颁布了教育法案,明确学校处理学生偏差行为的政策架构。依据《学校标准架构法》第61条,校方在制定学生行为管教政策时必须注意惩罚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在教育者层面,强调教育工作者在关注青少年学生成长上的法律责任。英国规定所有学校都必须制定完善且强有力的反欺凌政策。在2013年英国教育部颁布的“学校行为法律”中明确指出,教师有权在校内和校外对学生进行管教。一旦学生出现法律禁止的行为,校长即可依法处以课后留校或停学处分,不予宽贷,以遏制类似行为的发生。另外,学校还关注学生在校外的表现,如果学生家长发现老师在校园欺凌方面处理不当,就可以向校长乃至地方教育当局申诉,以追究教师和学校管理疏漏的责任。
在2007年,英国还启动了一项小学自助反欺凌工程,主要是请高年级学生帮助低年级学生,协同老师,一起反对同学间欺凌行为。
在社会层面,通过举行反欺凌活动,创造出有助于有效治理校园欺凌的社会环境。据悉,英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家长或监护人对其子女的偏差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如果学生因欺凌行为被永久停学或在1年内被定期停学两次以上时,地方教育局或学校可向法院申请“教养令”,强制要求其家长参加教育辅导课程(最多3个月),并配合学校特定教育要求(最多1年),以改善学生行为。
德国对校园霸凌的重视程度不亚于其他欧美国家。学校严厉反对校园“小霸王”,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学生,校方有权把他们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据悉,德国的“不良少年管教部门”实现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无缝对接”,共同抵制校园霸 凌。
相比于其他国家以严厉的法律来预防和制裁校园欺凌行为,德国教育还倾向于从根源上寻找问题解决之道,即对幼儿园和小学的孩子们进行“善良教育”,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爱护小动物。这种以亲自动手喂养小动物为载体的“善良教育”,已经成为德国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同情和帮助弱小者。对于身边需要帮助的人,都要尽力相帮,培养他们做人的基本公德。
日本的校园里也经常发生欺凌事件。京都大学和一个高中家校联合会的调查表明,超过 40% 的高中学生曾遭受欺凌或欺凌过他人。日本每年都有不少学生因欺凌受到身心伤害,导致不去上学,性格变异甚至选择自杀。为全面遏制校园欺凌现象,日本参议院于 2013 年 6 月通过了由执政党和在野党共同提出的《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案》。按照法律要求,日本的地方教育委员会和各级学校,都要设置欺凌事件的相关调查机构。如若出现危害学生生命的欺凌事件,学校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处置。如果认定欺凌事件为犯罪行为,学校应及时报警并与警方合作。日本学校还设有专业人士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和“儿童安全对策支援室”,一般由律师、心理医生、前警官和大学教授组成。不仅在早期为学生、教师提供咨询,也在欺凌事件已经发生后的调查阶段提供第三方的独立意见,防止学校或教育委员会因为私利牺牲学生的利益。
据报道,澳大利亚不少中小学校长期存在恃强凌弱、以大欺小的暴力问题,据最新公开数据显示,公立学校平均每周公布的校园欺凌现象就有60多起。很多受辱学生在被欺压后,往往不敢告诉家人或老师,致使一再遭辱。有人因此不愿再去学校,有人心理受到很大创伤,有人甚至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为此,澳大利亚政府与各学校共同发起了“禁止欺辱行为”运动,并建立了互动网站向家长、学生和教师提供了对付欺辱、骚扰和暴力可采取的办法。政府采取的保护学生健康安全的措施包括:通过《全国安全学校框架》来协助学校积极打击校园内学生间欺辱行为;培养学生具有爱心、同情心、宽容和理解的品质,以消除校园中的骚扰、以大欺小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