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
【摘 要】会计信息质量与企业管理层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息息相关,然而当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对会计界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阻碍。为此,本文首先阐述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就此提出了有效应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应对;从业人员;会计工作
最近几年以来,关于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从业者弄虚作假的问题愈来愈多。仅就我国而言,会计信息失真十分严重,倘若一味听之任之,后果将不堪设想。为此,下面将就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其对策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不高
因为自身业务素质水平不高,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缺乏足够的使用会计准则与会计方法的相关经验,当会计信息不确定的时候不能针对客观活动做出准确的、客观的主观判定与推理,导致其就算是严守会计准则,也无法综合、系统的体现出企业的真实经济状态。从道德素质的角度上看,部分会计人员为赢得上级的青睐与信任,得到职位上的升迁或者自己想获取到的利益,主观上拒绝或者违背原则、《会计法》或者其他会计道德规范,依据上级的意思特意制作虚假的财务报告,给企业甚至给社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再者,企业推行会计轮岗制,财务部门在进行岗位调动的时候没有妥当的安排好人员,交接问题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如此也会导致会计科目无法得到合理处理等问题出现。
(二)会计法律法规不规范、不健全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层深入,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实现了进一步发展。然而,相较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会计法规建设的发展较为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部分法律法规内容泛泛而谈,缺乏可行性,甚至出现一些不足之处。一些企业运用制度上的缺陷,运用不合理但是又合法的方式对报表进行粉饰,违法操纵利润,对经济业务进行虚构,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其二,法律法规无法得到贯彻落实。关于违法处罚,我国《会计法》中使用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等抽象化的词汇较多,可行性不高。再加上《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得到充分的执行,未落实正确、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引起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会计要求具备特定的假设前提,同时必须实施统一规范。然而,目前正在施行的会计制度存在一定局限性,且无法充分迎合客观经济业务的需求。比方说,用历史成本报告自身,和现行价值出现脱节;在币值不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无法依据物价水平或者通货膨胀做出相应的调整;稳健性原则规定要预估损失,但不预估收益,这就存在夸大费用、少计算收益与资产的可能;依据年度分期报告,仅仅对短期信息进行报告,却无法出具长期信息。上述几点均会导致会计数据夹杂估量的要素,导致其真实性受到影响。
(三)外部监督不到位,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纵观我国,主管会计工作的部门实际上是财政部,该部门承担着制定会计制度并予以推行、监督的重要职责。依照《会计法》的相关要求与规范,税务、证券监管、财政、保险监管、审计等部门以及人民银行应严守行政法规、法律的规定,仔细、全面的检查、监督相关单位的会计资料。然而,事实上监管方式匮乏、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时有发生。所有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不佳,各自开展监管工作,未建立起相互补充、高效的监管机制,而其他部门也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应对措施
(一)提升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
会计人员素质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给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提升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迫在眉睫。首先,要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理念与法律意识,培养并增强正义感与责任心,严守相关行为准则,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其次,要强化会计人员处理财务信息的能力,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再者,企业应当针对财会人员开展后续教育工作,教育其夯实专业知识,使其懂得如何使用计算机进行操作,促进会计人员从传统型朝着管理型与现代型的方向转变。
(二)制定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管控造假源头
其一,应参考发达国家的优质经验,吸取有关教训,在综合考虑当下我国发展实情的前提下,逐步修改、完善《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尽可能迅速的制定和其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明晰违法处罚的定量标准与定性标准。同时,要确定会计人员的权力保障与独立执法的地位,从而妥善的处理好会计人员无法处理好的问题。其二,要强化力度打击会计违法问题,将处罚措施的效用全力发挥出来,在法律层面上给企业经营人员形成约束力。此外,要严守《会计法》与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与规定,在核算过程中明晰会计责任,出台会计资料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配至个人,严厉处理那些違背规定、出具虚假会计资料、编制虚假会计资料的责任人员,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健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
依据“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法律规范”,坚持不懈的推行并健全“部门监管、内部约束、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营造社会共管、携手并进的局面。首先,要出台内部稽核制度与财务监察制度,避免违法行为出现;要制定并推行独立的内部审计制度,有效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进行顺利;要确立合理的会计核算的流程,完善所有财产收支、财产物品的领报、审批制。其二,加大力度进行政府外部监督,促进审计、银行、证券监管、财政、工商等职能部门之间积极的互相配合、协调,建立统一的监督体。其三,增加会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强化监督,制定相互监督制度,坚决打击会计造假。其四,全面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尽最大限度的增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与会计工作水准。
三、结语
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甚至是全球均迫切需要处理的一大问题,其既关乎到国民经济的稳健发展,又关乎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社会的经济利益。尽管就当前会计准则存在的缺陷以及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上看,这些均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然而,采取完善法制等方式依旧能有效降低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出现的概率。这就要求社会各届人士共同配合,携手努力,降低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刘贵博.会计信息失真和我国当前的改革[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01):56-57.
[2]童昊镜,彭凌.关于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5,(04):73-74.
[3]刘博文.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原因与解决方法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31(15):161-16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