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声不是普通话的第五个调类

2017-11-25 11:54黄昭颖
小品文选刊 2017年14期
关键词:单字赵元任辞书

黄昭颖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 金华 321004)



轻声不是普通话的第五个调类

黄昭颖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 金华 321004)

文章就轻声是否属于普通话的第五个调类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持肯定意见的观点进行辩驳。指出,调类是字调的类,轻声是种特殊的变调,所以轻声没有成为调类的资格;每个字都有字调,轻声辨义的本质是弱读辨义,《汉语拼音方案》中列出轻声符号是为汉语作品标音服务的,所以轻声是第五调类论者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轻声;调类;变调

轻声不是第五调类,这似乎已是一个不需要争辩的命题。因为早在国语运动的早期,语言学家们就已明确指出:“轻音是四声(平、赏、去、入)以外的一种特殊的腔调[1]”、“国音有所谓‘轻声’一种声调,但这不是阴阳上去之外又加上一个第五种字调。[2]”然而,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有与其相反命题的论文出现,那么,轻声到底能不能作为第五调类呢?本文在分析各位学者论著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论证,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1 从轻声自身特点来看,轻声不可能成为一个调类

第一,轻声的来源。普通话的每一个音节都有它的声调,但是在词和句子里,很多音节常常失去了原有的声调,重新构成自身特有的音高形式,念成一个既轻又短的调子,这就是轻声。例如:哥哥、聪明、漂亮等。本来“哥、明、亮” 都有自己固定的声调:“ gē(阴平)、míng(阳平)、liàng(去声)”、进入了这些词语之后它们就变成了轻声。

第二,轻声音长、音色的特点。罗常堵、王均在1957年出版的《普通语音学纲要》中指出,轻声就是“语词里的音节或者句子里的词失去了原有的字调,念成另一个较轻的调子。”、“轻声也是变调的一种,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变调,它不仅受环境的影响,还跟音高有密切的关系,并且跟长短强弱和音色也都有关系。”“如果联系汉语所有的方言来看,应该认为轻声也是变调的一种。”轻声最根本的特点是音长短,所以听感上就觉得“轻”。因此,赵元任《中国话的文法》中说:“轻音的时候,调幅差不多拉平到零,时间相当短。……因为声调拉平到零,所以我管他叫轻声。[3]”

第三,轻声的不固定性。普通话四声有固定的音高,而轻声音节是失去原有的声调调值后,才变成了轻声音节特有的音高形式。同一个汉字在不同声调的轻声词里也有了不同的读法。例如“子”在“桌子、房子、扇子”等词语中读作短促的低降调31,在词语“斧子”中读作短促的半高平调44。轻声的这种不固定行决定了轻声不可能成为普通话的一个调类。

2 从调类的含义看,轻声不是一种调类

字调、声调和调类这几个名称最早都是赵元任提出来的。1922年,他在《中国言语字调底实验研究法》中讲到:“‘字调’这名称是作者杜撰的,所以不能不预先说明丰也底性质。字凋就是平常所谓‘平上去人’,‘四声’,‘五声’;近来渐渐有人晓得这字调纯粹是乐调的性质,所以又名‘声调’,在普通语音学里,英文叫做Intonation或Inflection,专用在中国言语上叫Tone。”“旧名‘声’字太泛,在科学讨论里不便取用。”“中国最早晓得有字调的时候,就已经有‘平上去入’四种字调,叫做‘四声’。凡是字都属于这四种字调之一,我们现在最好叫他‘调类’,以与字调实在的乐调辨别。[4]”文中还特别提醒做字调实验时要注意:“单字的字调,不是句调,也不是字字相连时互相影响的腔调。所以念字的时候务必要用单字。[5]”可见,所谓声调,是指单字调,而不是变调;调类是指单字调的类。

既然调类是指单字调的类,而轻声是一种在词语连读中产生的特殊的变凋,那么,轻声和调类就不是同一个语音层次的概念。所以,轻声不是一种调类,它没有作为一个调类的资格。

3 从权威文献看,轻声没有也不宜作为第五调类

还必须指出的是,虽然关于轻声的记载和论述都是上世纪的事,但是,毫无疑问,轻声的产生绝非源于上世纪——虽然轻声产生的时期至今还没有定论。根据王力学者的论断,轻声的产生“应该是在动词形尾‘了一着’形成的时代”[6],即至少唐五代时期就有因词义虚化(或语法化)而产生的轻声了。如:李煜《乌夜啼》“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句中的动态助词“了”,张鹭《游仙窟》“余时把着手子,忍心不得”句中的动态助词“着”,都应该是读轻声的。那么,从轻声产生时算起,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时间,期间编纂出版了许多高质量的字书和韵书,可从来也没有把轻声作为与“平上去入”或“阴阳上去”并列的第五调类的,也从来没有所谓“纯轻声字” 的记载。

如前所述,自国语运动以来,绝大多数语言学家,如赵元任、后觉、罗常培、林焘等,在其论著中都不把轻声看作第五调类。在辞书中也是这样,1932年的《国音常用字汇》是辞书中将轻声字“了”“呢”等单立字头并标注轻声较早的一部辞书,但其主编钱玄同在《本书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北平音系的声调,为阴平、阳平、上、去之四声。(此外尚有‘半上’与‘轻声’,是因词类与语调的关系而变成的声调,不是独立的声调。)”《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新华词典》、《辞海》等权威辞书中的“调类”词条的解释中,也都指出普通话有四个调类:阴、阳、上、去——调类中没有“轻声”。

其实,赵元任等语言学家以及各权威辞书都不把轻声看作第五调类,除了从调类的定义、轻声的性质等学理考虑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轻声当作第五调类会使字音和词素复杂化。也就是说,如果认为轻声是一个调类、一种声调,那么,因为“普通四声的字,几乎任何一个都可能在某种情形下念成轻声[7]”,所以几乎任何一个字就都得增加一个轻的音项,但这既与语言实际不合,也显得繁琐、不经济。所以赵元任说,若把轻声立为第五调,则“一大批字的词素的状态都有两个声调,这样子把声调音位本身的地位弄得简单,而把词素弄复杂了[8]。

4 结论

轻声是一种音义变调,主要因义虚或意轻而致音轻,是一种音变现象;而调类是指字调的类,所以轻声不具有声调音位资格。国语运动以来的绝大多数语言学家以及我国权威辞书历来都不主张把轻声作为第五调类。所有的轻声字都有原字调,所谓轻声辨义,其本质是弱读辨义,所以轻声在音位上应纳入轻重音音位系统。《汉语拼音方案》列出轻声的标号,是为了更好地给汉语作品标音或者说是为汉语拼音工作服务。综之,轻声不是普通话的第五个调类。

[1] 后觉,《国语声调研究》,P11,中华书局,1926。

[2] 赵元任,《国语讲演》,《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P429,商务印书馆,2002。

[3] [7]赵元任,《中国话的文法》《赵元任全集》,P225商务印书馆,2002。

[4] [5]赵元任,《中国言语字调底实验研究法》,《赵元任语言学论文集》,P27-28,P35,商务印书馆,2002。

[6] 王力,《汉语史稿》,P198,中华书局,1980。

[8] 赵元任,《语言问题》,P69,商务印书馆,1980。

黄昭颖(1997—),女,汉族,浙江永康人,本科在读,浙江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研究方向:儿童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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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7)07-0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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