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尚占熬
截至2016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2亿人,其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在从事艰苦的公路建设工作,他们职业安全健康风险高、缺乏自我保护、工作条件异常简陋,是亟待解决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问题。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由于现场客观条件限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等原因,农民工往往面临危险的作业环境。其主要表现如下:
未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通道、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安全通道常常被忽略,或未设置施工安全通道,或未完全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设置安全通道,尤其在桥梁施工等高处作业现场,普遍存在墩顶高处作业无施工通道、登高固定式直爬梯未设置防护圈、桥墩左右两幅之间施工通道无临边防护、墩顶登高脚手架爬梯的搭设及其防护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不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致使现场作业人员存在高处坠落的安全隐患。
使用的机械设备、机具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机械设备、机具的安全装置及防护装置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一方面是仍在使用一些技术性能落后,安全防护功能缺失的机械设备、机具;另一方面是机械设备、机具未按规定保养维修,防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系统未按规定采用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架空线路电线杆、最大弧垂距离地面间距及线间距、横担间距不符合要求,接线头接触电阻大、发热、绝缘层烧焦等,电缆线路随意设置而未按规定架空或地埋,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规定,箱内电器装置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未按规范规定配置,未设置隔离开关,电器配置与用电设备负荷不匹配,一箱多闸、一闸多机,漏电保护器直接控制用电设备,用电设备不受开关箱控制等,电器开关违规横向设置,接线头连接不规范、接线混乱,闸刀开关保险丝违规采用铝丝、铜线替代,施工现场照明碘钨灯设置高度小于3m、接线老化、芯线裸漏、未使用专用灯座等。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施工安全通道、临边防护措施,以及临时用电设施等,并非工程实体组成部分,但作为措施费却是施工成本的必要组成部分,施工单位为降低施工成本,常常忽视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对必须投入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不投入或不按规定投入。二是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机具,一方面是装备落后,更新、配置情况不适应所承揽的公路工程施工要求;另一方面是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安排必要的专职、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失修、漏保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或缺失,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三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在初期规划时,就未全面落实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施工过程中配备的专职电工不能满足现场规范化管理需求,而各类电器设备操作人员为图一时方便,擅自越位替代电工作业、私拉乱扯、违规接线等问题屡禁不止,进一步加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混乱。
针对上述问题及其原因,重点应加强以下职业安全健康基础管理措施。
一是公路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督导检查,通过安全生产费用“单独计量、单独支付、据实列支”等手段,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具备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同时,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使各参建单位认识到,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否则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施工单位应加快装备更新改造,及时淘汰落后的机械设备、机具,购置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机械设备、机具,满足所承揽的公路工程施工要求;同时,安排必要的专职、专业人员,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机具的维修保养,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装置有效可靠。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前期规划管理,全面落实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等用电原则,及时督促整改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配电箱、开关箱及电器开关,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要求配备专职、专业电工,加强对各类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用电安全教育,杜绝违规用电行为。
施工现场普遍存在“三违”行为。例如,施工现场工作期间穿拖鞋、光膀子,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工作期间带小孩在施工现场逗留玩耍等。又如,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违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焊割作业时乙炔瓶与氧气瓶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预应力张拉作业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挡板,吊装作业人员违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悬空作业人员未采取预防悬空作业平台坠落设施,沥青路面摊铺施工作业人员违规穿梭于多台压路机交叉作业的碾压区等。
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有时并不一定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所以许多人对“三违”行为存在侥幸心理,这也使得“三违”行为在许多施工现场普遍存在、反复出现,且屡禁不止,而各级管理人员也常常熟视无睹。
针对上述问题及其原因,应重点反“三违”,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一方面要加强警示教育,“违章不一定发生事故,但事故源于违章”,通过血淋淋事故案例,使大家明白经常且普遍的“三违”行为诱发事故可能性很大。另一方面,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将防范各类“三违”行为消灭于萌芽之中。
公路施工现场农民工驻地,往往是异常简陋的石棉板房、瓦房、帆布篷、彩条布棚等,夏季炎热无降温消暑设施,冬季寒冷无御寒取暖设施,生活用电无专用配电箱,电源违规接入、电线私拉乱扯、电器随意摆放,擅自制作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仅不能满足以人为本的基本需要,且常常存在电气火灾安全隐患。
主要原因一是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等相关单位,对劳务分包施工队驻地标准化建设管理不到位,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疏于监管;劳务施工队缺乏以人为本理念,为降低成本,刻意简化驻地房屋、工棚等生活起居基本设施建设,未设置必要的御寒取暖设施,未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生活用电设施。二是农民工普遍的因生存需求,促使其无奈地接受了施工驻地异常简陋起居条件,而要解决御寒取暖等问题,只能选择随意接线、私拉乱扯、擅自违规接入和使用电器设备,甚至不惜违规冒险使用大功率电器、煤炉、火盆禁用物品。
针对上述问题,重点应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5〕39号)。一是规范工程施工场地和驻地建设,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劳务分包施工队驻地标准化建设管理,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劳务施工队驻地房屋、工棚建设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完善临时用电、照明、降温、取暖等必要的生活设施。二是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与安全意识,争取自身必要的、安全的、健康的起居条件,增强自身安全用电、预防火灾及煤气中毒等方面安全意识,确保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