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江苏南京211815)
当今的中小企业在促进技术创新、法律制度完善、增加就业以及贡献税收等方面为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固有原因和传统融资模式的限制,在融资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一个企业如果融资不畅,资金的需求得不到保障,则企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致力研究的课题。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提出了新的方法。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与金融创新模式的不断融合,为中小企业摆脱传统的、单一的银行信贷融资模式,实现融资方式和融资观念的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企业管理水平低,融资思维陈旧。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投入资金少、可承担风险力度弱。中小企业由一人或几人直接管理,没有明确的分工和规范的财务流程,管理松散,缺乏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简单甚至不完整,财务报表的可信度较差。而且中小企业信誉意识淡薄,融资思维陈旧。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已经深入到企业的发展中,但是中小企业固守传统的银行贷款,对互联网的应用程度不足,即使使用,也是利用互联网进行产品宣传,很少利用网络进行融资,对P2P、P2B、阿里小贷等新型融资工具了解更少,更不要说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融资了。
(二)融资渠道不畅。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往往会首先考虑向银行贷款,而目前的银行信贷主要青睐国有大型企业和拥有政府背景的企业项目,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原因是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首先要严格审查中小企业的资质,即对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公司的盈利性和安全性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企业真实经营业绩。这个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来审核,银行付出的审查成本多,贷出几十万元获得的收益还不足以补偿审核成本。而且在信息、时间和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审查结果不能完全判断企业是否具有还款能力,贷款风险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意愿。企业发行债券的相关要求较严格、门槛高,品种单一,中小企业规模小,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够严格,难以达到发行企业债券的标准。并且企业发行债券的成本高,中小企业往往承担不起,因而,只能放弃该种方式。现在很多企业选择到创业板上市,因为创业板是专门为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提供融资的资本市场。创业板虽然门槛低,但风险高、监管严,规模小、盈利不佳的企业不能符合上市的主体资格和财务指标。而且很多制度、运行方面还不成熟,并不是中小企业都可以上市融资,因此想通过这一渠道获取资金的企业只是少数。
风险投资制度实行以来,成功的案例很多。但是由于风险投资投入数额大、风险高,因此在选择投资企业时非常慎重,而且主要集中于高新技术产业或者有重大潜力的创业型企业,一般的中小企业很少受到青睐。
(三)保障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中小企业规模小、面临的风险大、竞争力弱,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法律的保障作用不可缺少。然而,现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细则不够完整,中小企业在融资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中小企业融资没有足够的法律保障。
(四)担保和信用评级机制不够健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缺少具有流动性的抵押物,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不接受生产性固定资产做抵押,因而中小企业一般只能用房产抵押,但房产只能抵押一次,若是租赁的厂房,则没有可抵押的资产。另外,中小企业也很难寻找到愿意为其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因为担保机构以营利为目标,在考虑安全的情况下,往往选择经营稳定、风险小、利润高的公司进行担保。中小企业由于管理水平较低、经营规模较小、稳定性差、信誉度低,因而愿意为其担保的机构有限。同样,在信用评级的过程中,互联网金融机构没有一套适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的评级标准,从银行、中介机构获得信息的能力有限,取得的数据不够完整,不能做到客观、科学的评估,这关系到中小企业融资是否顺利进行。
(一)加强企业管理,创新“互联网+”的融资新思维。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应从企业内部着手。中小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守、规范运营,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同时,应适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大数据平台,包含有最新的融资信息,利用互联网也可以实现双方之间的快速沟通,提高融资的效率和速度。中小企业应顺应“互联网+”的潮流,走专精特道路,利用互联网平台,紧跟市场潮流,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学习金融知识,接触新渠道,了解新手段,创新融资新思维,充分利用好互联网金融的融资平台,筹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
(二)借助互联网金融,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在“互联网+”的潮流下,企业应该拓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1)众筹融资。众筹融资门槛低,并且流程简单,耗费时间短,能解决中小企业使用资金规模少、频率高的问题。而且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也可以听取投资人的意见,对自身的产品或项目进行改进,其比较适合规模小的中小企业。(2)P2P和P2B模式融资。P2P是个人对个人的融资方式,企业根据自己的需求与投资人直接沟通,就贷款细节进行详细协商,随时更新信息,可以增加双方了解,减少融资的中间环节和中间费用,实现融资的便捷性和效率性。P2B模式提供了一个审核双方信息、抵押物、担保的平台,对贷款人的信用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投资人来说提高了安全性,因此资金较为充足。而且P2B以小微企业作为市场定位,其服务水平高,市场配置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3)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网上对接平台。企业可以在线上及时提交申请,随时修改申请信息,银行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和经营情况,及时接受申请资料,迅速做出反馈,实现信息互通、实时交流,无缝对接。并且将融资作为主要工作对象纳入中小企业 “服务对接会”等品牌活动进行筹措。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融资保驾护航。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欺诈、信息泄露事件,法律的缺失使不法分子蠢蠢欲动。要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对中小企业合理定位,妥善规范,要求网络公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可靠,对触犯法律,公布虚假信息的企业进行严惩。对于那些扰乱经营制度的民间借贷,要规范制度,一旦触及法律底线要进行严惩。企业和个人的信息都存储在网站上,其中可能还有些涉及到商业机密,在使用过程中网络运营的安全就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果泄露或者被篡改,或者公布的信息虚假,则给融资双方都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因此要出台互联网金融运营方面的法律制度,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融资的安全可靠,降低风险。
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出现了各种新的问题,政府可以利用税收手段,对利用互联网融资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减轻传统金融的负担。针对互联网融资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不安全、不公开的问题,严格查处,加大惩罚力度,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两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网络信息、贷款机构进行实时监督。同时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壮大。
(四)完善担保和信用评级机制,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障。为了分散金融机构的融资风险,提高投资方放贷的积极性,需要建立融资担保机构,适当引入民间资本,开展多样化的担保体系,可以建立起多样化、全面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分散风险,提高贷款机构放贷的意愿。中小企业也可以创新使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动产质押等作为抵押,解决中小企业无物抵押的困境。同时,要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建立合理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现在是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可以深入挖掘非财务信息,综合运用网购,例如淘宝、天猫的消费记录产生的交易数据,以及银行流水、中介机构等提供的信息,作为评价信用评级的依据。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越来越成熟,速度快、成本低、效率高、方便便捷,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作为可以利用的融资新渠道。但是在推进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新的问题,依靠单方面的力量不可能解决,必须跨界合作,实现金融、政府、企业、第三方之间的合作,共同克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国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