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慕 春
文学,总要讲究“通约”
文 = 慕 春
慕春,四川江油人,独立学者。
好的文学,或者说我喜欢的文学,比如小说,必须具备数学上所谓“通约性”。
以“京派小说”为例,废名,沈从文,汪曾祺,人皆以为一线相承,我却觉得他们之间大相径庭。他们的小说,我大都看过,废名的尤其看得多,也最喜欢看。
沈从文与汪曾祺,很多人都说好,我则视之漠然。首先,我对什么“纯朴人情”“风土故物”等等,从来不感兴趣。或者可以这样说,我压根就不相信有完全纯朴的人性,也不喜欢在小说里读《博物志》或《山海经》(虽然我很爱钱钟书先生那种博学);我也不喜欢把文学作为一种现实缺憾的补充,即弗洛伊德的所谓“文学家的白日梦”。所以,凡是纯粹讲故事的小说,我没多大兴趣,我早过了小时候书摊上读《残肢令》或《碧岛玉娃传》的年龄。
但故事中若有我所感兴趣的、特别的人物性格,特别的惹人思考的吐属,我则兴趣盎然。而且,如果写作的这个人尤其有性格,尤其机智、风趣、深刻,我就可以忽略他的故事而喜欢他这个人。
所以我喜欢钱钟书、纳博科夫、芥川龙之介、加缪,以及张爱玲。这方面,我与当代所有的中国作家都不太一致,比如格非说,影响他的20部中国小说,有什么《世说新语》五则,有什么汪曾祺的《大淖记事》,有老舍的《断魂枪》,有废名的《桃园》等等……除了废名和《世说新语》,格非喜欢的那些现代中国小说,我都不喜欢。不喜欢的理由,就是它们不能“通约”。
什么是通约?简单说,比如芥川的《罗生门》,写的是古代事,可是我觉得今天也能遇得到,未来也还将存在。用个滥调,就是人性恶永远存在。《洛丽塔》也一样,《围城》也一样,都可以通约。而“纯朴的风情与人情”,好听点儿是纯朴,说不好听的,则是妄想与“补偿情结”。因为任何时代都可以说有纯朴的一面,亦有不纯朴一面;但是任何时候都有方鸿渐、曹七巧,以及亨伯特·亨伯特。通约的作品,有一点非常明显,就是地方性色彩淡化,而永恒的东西留驻。
当然,你也可以说,沈从文刹那间让“湘西风土人情”永恒了,但对那种永恒,我很漠然。我关心的,始终是人,是人在某种情境下的遭遇,以及作者是如何表达这一切的。所以,有人说《约翰·克利斯朵夫》文笔并不好,没有生发,林语堂还嫌它冗长,但我仍然喜欢。正如我也喜欢司汤达的于连,喜欢塞林格的霍尔顿,喜欢加缪的默尔索。反之,我可以理解却不喜欢沈从文的翠翠,以及汪曾祺《受戒》里的明海和尚,再或者他的“高邮咸鸭蛋”。
这里要郑重地说,我喜欢废名的莫须有先生,喜欢废名对其笔下人物的理解与灌注。我像纳博科夫讨厌福克纳的“玉米棒编年史”一样,讨厌那种地方色彩的沾沾自喜与顾影自怜,就连周作人著名的《故乡的野菜》或《乌蓬船》之类,亦是一样。
相反,废名写故乡黄梅,他的人有趣,句子有趣,想法也有趣。这一点,好似鲁迅的《社戏》,我就喜欢。因为废名写故乡黄梅,不过是画家笔下的调色盘,如何调色,才是他化腐朽为神奇的功夫。我对他的故乡黄梅,设若没有他来写,也是漠然无所感。
其实,很多人心目中的好小说,不是让人读后聪明的,而是让人读后增长见闻的。对于这种读者,我一概拒斥,好比有人整天往西藏、丽江跑,内心不一定有什么风景。
散文也是一样,我认为废名与梁遇春至今没有享有散文史上应有的地位,也是这个意思。比起很多所谓的名家,这二人散文之聪慧机智,最见性格,而非堆砌词藻者以及风景叙事拿腔作调的什么名家大家散文者所可比拟。我以为,读某些写苏东坡的散文,还不如直接去读苏东坡。
总之,一切文学,假如作者不够聪明,笔下的小说不能通约,散文无有新境,靠一些生字僻词、民间传说、志怪奇闻逸事乃至鸟兽草木之名,以炫耀人情旧俗的,别人尽可捧场,我则漠然无感。
这一点,好比张爱玲假如不写曹七巧而用《红楼梦》式的词汇,我只会觉得隔膜烦人,而厌弃。但有了曹七巧,张爱玲那些“鸟兽草木虫鱼”之名的知识,还有旧时的亭台楼阁与人物着装的描绘,我才可以耐着性子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