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殷国安(江苏盐城)
你想和谁比待遇
文_殷国安(江苏盐城)
曾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山西,干部的作风和状态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有媒体记者来到吕梁岚县和忻州静乐等县与当地基层干部围炉夜话。基层干部将积蓄已久的心声一一吐露,回答了社会上的几个疑惑,其中说到工资待遇问题,一位官员的回答发人深省。
岚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程引福:“干部待遇补在明处也很重要。我过去毛七毛八加在一起的工资3000元左右,现在增加到6600多元了,完全可以了。我大哥今年收成不好,4亩土豆才卖了1000多元,一对比,就发自内心‘不想腐’,凭什么为那点钱替社会上那些人干这事那事?现在干部心气顺,都是比着干。”
一般来说,县级组织部的副部长属于副科级,但也可能是正科级,一个月6600元的工资,这在全国也属于正常。这位官员为什么没有嫌待遇低,反而觉得“完全可以了”?这里的一个根本原因是,他把农民的收入作为对比的标准,当然就会很满足了。
和农民比待遇,我们就会感到满足,而不会产生不平感。不少干部都是这样看问题的。已经离世的全国优秀纪检干部“黑脸”姜瑞峰曾经在大会上和乡科级干部算过一笔账:一位县处级干部每年工资,加上用车、住房等等待遇,折合成粮食,抵得上500亩地的全年收成;乡科级干部大概抵得上200亩地的全年收成。姜瑞峰把干部的待遇折合成粮食算账,和农民比待遇,比得干部们全身冒汗:原来自己的待遇竟是农民的十几倍。
领袖说过:“事物总是相比较而存在,有比较才有鉴别。”但比较的方法不同,“鉴别”出的结论也会大相径庭的。比如说,一个人的待遇高低问题,相对甲,你会觉得很高;而相对乙,你又会觉得太低;对比的对象不同,就可能会产生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还会导致相反的行动,走上相反的人生道路。这在我们周围可是常常碰到的事儿。
事实上,一些官员成为腐败分子,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比较的对象上出了问题。他们比的内容主要有二:一是比发财。看到大款、老板资产几百万、上千万,吃豪宴、住别墅、开名车,感到自己也是个什么级别的干部,因而心理不平衡起来,“大丈夫当如此也”,于是贪污受贿,走向深渊。二是“比”腐败。看到别的腐败分子都大胆捞钱,于是觉得自己何必“出污泥而不染”?于是收了几十万的官员还觉得问题不大,继续受贿,“不入监牢誓不休”。这样的比,从对象到内容都偏了,其结果大都没有好下场。
具体到山西,那些腐败的大官,其所以腐败,就是和煤老板的收入比,一天能赚一辆奥迪车,自有财产动不动就是上亿元,让一些官员既惭愧又羡慕,于是大胆受贿,要和煤老板比财产了。而如果和广大老百姓的收入比,结果就完全不同了。可见,如何选择比较的对象,并不仅仅是个方法问题,而是个根本觉悟、基本立场问题。经常和老百姓比待遇,它是一剂清醒剂,能使我们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是一个加速器,促使我们增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力量。
那么,官员能不能和煤老板比收入?答案是否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已经一再告诫全体党员干部,“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你想像煤老板那样发财,就请赶快辞职去当煤老板,而不要继续赖在官位上,反而误了党和人民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