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真相时代”的新闻客观性

2017-11-24 01:57姜诗斌鲁菲菲
新闻前哨 2017年12期
关键词:后真相时代新闻业客观性

◎姜诗斌 鲁菲菲

新闻客观性(Objectivity)指新闻工作者站在中立的立场,不带个人偏见地、客观地反映事实报道新闻,它与新闻真实性一道构成新闻的两块基石。客观性是哲学的一个中心概念,跟“主观性”相对应,指一个事物不受主观思想或意识影响而独立存在的性质。关于新闻客观性的讨论较为主流的观点有两类:一部分认为新闻是不可能客观的,因为记者在新闻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掺杂着这样或那样的主观因素;另一部分则认为新闻客观是可以实现的,但是在现实的新闻实践中又很难做到,所以新闻客观性应该作为一个职业理念存在于新闻人的意识中,并在实践中努力向之靠近。

网络时代,各种通讯手段非常发达,各类社交类媒体的使用也非常普及,真相似乎很难隐藏。然而正是由于各种消息漫天飞舞,辨别真相也因此变得异常困难,有人将当今的时代称为“后真相时代”。“后真相时代“新闻客观性的原则该如何坚持?本文将提出一些思考供业内人士参考。

一、新闻客观性的特殊功能性

1972年1月,盖伊·塔奇曼(Gaye Tuchman)在《美国社会学学刊(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发表文章《作为策略性仪式的客观性:对新闻人客观性概念的审视 (Objectivity as Strategic Ritual:An Examination of Newsmen's Notions of Objectivity)》。塔奇曼在这篇文章中使用了一个概念叫做:策略性的仪式(Strategic Ritual)。她认为,记者们在生产新闻的时候遵守新闻客观性的规范,更多是出于自我保护所采取的一种策略,换句话说,新闻客观性只是记者为推卸自身责任找到的“保护伞”。

作为研究新闻生产的权威学者,盖伊·塔奇曼曾在其经典著作 《做新闻》(Making News)中公开宣称,”新闻是做出来的,而不是被发现的(“news is made,not found”)”。 也就是说,记者报道新闻并不像我们到树上摘一个苹果那么简单,新闻是在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之下由记者“做”出来的。在新闻的生产过程中,社会舆论、报道条件和媒体机构施加在记者身上的各类影响都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此外,记者的选择同样带有主观众性。为了保护自己,记者必须宣称自己是客观的专业媒体人士,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法律风险。

举例而言,对采访对象直接引语的使用,也是一种“保护伞”式的策略。记者在写作采访报道时选择引用哪位采访对象的哪一段采访内容看似随意,其实大有文章。通过标注引语的方式,记者可以巧妙地将其观点隐藏于采访对象的引语之中,但又在报道形式上保持了中立的姿态,这可以让他们避免遭受 “报道不够客观”的批评。

此外,新闻报道通常都有截稿时间(纸媒)或播出时间(广播或电视)的压力,如果不同人对同一个新闻事件有不同的描述,记者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一一核实,通常他(她)采用的策略就是:如实转述不同人的看法——“甲说 A,乙说 B,……”这表面上看确实符合了新闻客观性的要求,但这样报道出来的事实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记者并没有查证各类消息的真实性,更何况如果这些报道出来消息里面只有一个是真实的,甚至一个都不真实,那么这样的客观性对于大众了解事实真相反而会产生负面效应。但客观性的策略却可以让记者获得“保护伞”:毕竟我已经尽可能把所有方面的声音都呈现了,从而有助于应对报道所可能引发的诽谤性起诉。

二、新闻客观性的职业规范发展轨迹

关于新闻客观性最经典的研究当属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迈克尔·舒德森(Michael Schudson)2001年8月发表在《新闻学(Journalism)》期刊上的《美国新闻业的客观性规范 (The objectivity norm in American journalism)》一文。尽管,迈克尔·舒德森的研究聚焦于美国,但我们仍可以从美国新闻业发展历程中收获很多启示。

18世纪中叶,当美国还是英国殖民地的时候,当时的报纸印刷商们就表现出了对新闻报道客观公平的关注。一度成为美国国父的印刷商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印刷商们是在一种信条的影响下被培养出来的:当人们意见不一时,争论的双方都应该平等地拥有使其意见被大众听到的权利;当真理和谬误被平等地呈现时,前者相较于后者常常会有巨大的优势。因此,印刷商们并不需要考虑在争议中作者应持哪方立场,只要有肯付好价钱的辩者,他们都愿意为其提供服务。”

这段文字充分表明,美国的新闻业最初并没有系统的职业伦理,只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尽量通过声明客观而为自己出版的内容免责。随着19世纪末美国党派政治的兴起,共和党和民主党在选举中出于政党利益各自操纵旗下的媒体发表选择性报道。20世纪初:客观性的概念逐渐成为被美国新闻业广泛接受的普遍规范。

部分学者认为原因如下:

(1)技术进步。电报等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使新闻业推行简洁的、以事实为重的报道风格;

(2)通讯社兴起。新闻通讯社为了服务于不同政党的订阅客户,而要求报道中不得带有记者倾向性的价值观;

(3)经济利益。客观性报道的报纸可以赢得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读者的更广泛支持,有利于扩大销量。

迈克尔·舒德森并不认同上述观点,他敏锐指出新闻客观性规范出现的关键在于:记者演变成一个正式职业。1922年到1923年间,美国的报纸编辑们第一次组建了自己的全国性职业组织——美国报纸编辑协会(The American Society of News Editors)。成立仪式上,他们正式通过了《职业道德规范》;此外,记者希望和公关人员划清界限。“面对公关人员明目张胆地运用信息(或是错误信息)获得特殊利益的行为,记者们认为有必要团结起来,维护集体正义”。客观性概念发展的第二个动力来自于管理因素,媒体用客观性作为加强上级对下属的管理与控制。随着各通讯社或媒体派出的驻外记者越来越多,很多驻外记者不像是报社的员工,更像是独立撰稿人,自由地对选题乃至报道内容作出主观判断。新闻客观性可以成为管理层约束驻外记者的一大法宝。

三、“后真相时代”的新闻客观性

将新闻客观性理解为“策略性的仪式”,理解为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都是颇为睿智的观察。这些论述让我们对新闻客观性的理解更加深入和全面,不再想当然的认为“新闻就应该观”。但是,我们也应该警惕另一种倾向,那就是:既然新闻客观性并非一直都存在,既然新闻客观性很难真正达到,既然新闻客观性很大程度上是记者或媒体的“保护伞”,那在今天这个“后真相时代”,我们不如干脆放弃对新闻客观性的追求,直接去做完全主观的新闻?

答案是否定的。尽管客观性是一个很难完全达到的目标,它可能会成为媒体自我保护的策略;尽管对客观性的追求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后果,但这些都并不能否认客观性的意义。

后真相(Post Truth)并不是一个新术语,它最早出现在1992年《国家(The Nation)》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自2004年之后在美国的时政评论中被更多的作者使用。而到了2016年,在对英国脱欧以及美国特朗普竞选总统的分析讨论中,“后真相”一词迅速流行,使用频度比上一年上升了2000%,因此被英国的《牛津词典》选为2016年的年度词汇。所谓 “后真相”,是指忽视真相、不顾事实的委婉说法。后真相政治是“事实胜于雄辩”的相反,即是“雄辩胜于事实”,意见重于事实,立场决定是非;政治人物说谎,不再是为了瞒骗,而是巩固目标群众的偏见,换取共鸣与支持。有评论认为,2016年的英国脱欧公投和美国总统选举结果,正是”后真相政治”的成功。

大众媒体的信任度面临着巨大的危机,特别是在美国,人们对大众媒体的信任程度创下了历史新低。从一定程度上说,这说明人们对媒体的认识更深入了:在客观性的策略仪式之下,媒体的很多内容确实依然是不客观的。但是,认识到媒体不够客观之后,下一步是什么?应该是想办法追求更加接近客观,而不是倒退回党派媒体的逻辑。

对于依然希望坚守新闻客观性的媒体来说,以下两条原则值得思考:

1.最大限度增加透明度。

网络媒体盛行的年代,既然话语权已经分散,媒体不可能再通过黑箱操作的方式来维持客观的形象,那就只能用透明度来获取公信力。清楚地告诉读者:在这条报道中为了尽量做到客观,你做了哪些努力?采访了谁?为什么不采访谁?并且从读者那里获取什么建议?坦承地介绍自己的工作,是赢取大众信任的最有效方式。

2.保持谦逊和开放的心态。

学者朱蒂·丽晨伯格(Judith Lichtenberg)1991年发表的 《客观性辩护 (In Defence of Objectivity)》一文中写道:“那些承认自身偏见和局限性的人,比那些坚持认为自己客观的人更有可能克服自己的偏见和局限性。”哲学家尼采也鼓励我们保持更加谦虚、开放的倾听、理解心态:他说“我们越是知道更多的眼睛、不同的眼睛是如何打量同一个问题的,那么对此问题我们的‘概念’以及我们的‘客观性’就越是会完整得多。”

[1]Objectivity as Strategic Ritual:An Examination of Newsmen's Notions of Objectivity,Gaye Tuchman,American JournalofSociology,Vol.77,No.4(Jan.,1972),pp.660-679

[2]The objectivity norm in American journalism,Michael Schudson,Journalism,First Published August 1,2001,Vol.2(2):149–170[1464-8849(200108)2:2;149–170;018145]

[3]In defense of objectivity,Judith Lichtenberg,Mediaand Society(1991)pp.216-231 ,Published by Edward Arnold

(湖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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