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
中国金融对外开放不能停顿,更不能倒退。自觉遵守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现金融市场更高层次开放,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应当成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中国金融对外开放:扬帆向世界。从理论上讲,对外金融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金融服务业开放;二是资本账户开放。前者是指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在国内独立或合资建立商业存在,并通过发放牌照等方式允许其提供金融服务;后者是指资金的跨境自由转移。多年来我国坚持协同推进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减少资本管制,取得辉煌成就。关于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中资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国际化经营水平明显提升,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跻身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2016年末22家中资银行共开设了1353家海外分支机构,覆盖全球63个国家和地区。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增加,地域覆盖拓宽,2016年末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共设立37家外商独资银行;13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45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56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和合资人身保险公司。关于资本账户可兑换。党的十八大提出“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提高可兑换、可使用程度”。截至2016年底,在7大类共40项资本项目交易中,我国已实现可兑换、基本可兑换、部分可兑换的项目共计37项,占全部交易项目中的92.5%。關于人民币国际化。2009年我国开始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并取得重大进展,随后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向前推进。通过双边本币互换、货币直接交易、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清算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等制度安排,有效降低了汇兑风险,促进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
二、中国金融对外开放:不能停顿更不能倒退。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道路是艰难曲折的。近年来金融服务业整体开放水平提升较慢,有些领域甚至出现了停顿和倒退。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为2%左右,2016年降至1.38%;一些合资证券公司出现外资撤股;保险业外资占比也从2005年的8.9%下降到2016年的5.6%。这其中固然有危机后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分化的原因,也有外资金融机构自身的原因,但我国投资成本较高、监管约束较多、制度环境不完善也是原因之一。比如,世界多数国家在银行、证券、保险领域已经取消了对内资和外资的持股比例限制,我国是为数不多的在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仍对外资金融机构实行区别对待的国家。再如,我国股票市场开放仍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沪港通、深港通等形式为主,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政审批。
三、中国金融对外开放:启航新征程。新形势下,中国向世界全方位开放的方向应当是明晰的、信心应当是坚定的、步伐应当是扎实的。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限制。按照内外资同等对待的标准,在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对中外资机构一视同仁,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公平和公正的环境。放开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证券公司和独资寿险公司。取消对外资银行股东总资产的要求,取消对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最低开业年限要求,取消对合资证券公司中方股东必须有一家是证券公司的限制。不再通过牌照数量限制合资寿险公司发展。提高中资金融机构国际化水平。完善完善国内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优化全球网点布局。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从传统业务向新兴业务发展。加强中资机构走出去的合规管理,遵守国际规则,规范投资行为。
加大金融市场开放力度。一是扩大债券市场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和地区主权机构和商业机构等投资境内债券市场,支付符合条件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二是扩大股票市场开放,完善跨境投资制度安排。逐步取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资格和额度审批。在完善“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基础上,研究“沪伦通”和“沪新通”,吸引经验更丰富、更专业、更注重长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来华投资。三是扩大保险市场开放。支持中资保险公司参与国际资本市场投融资,扩大保险服务出口。
有序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正如周小川行长所说,我国距离基本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遥远,以下三项改革措施至为关键。一是放宽境内个人对外投资的过度管制,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二是参照“负面清单+国民待遇”方式,加快《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三是结合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在与现有政策和国内股票市场发展衔接基础上,允许少量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