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玲,高艳平*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张家港医院,江苏 张家港 215600)
舒芬太尼与瑞芬太尼在急诊脑外伤手术麻醉中应用研究
马家玲,高艳平*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张家港医院,江苏 张家港 215600)
目的探讨急诊脑外伤患者使用舒芬太尼、瑞芬太尼进行手术麻醉处理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选取急性脑外伤患者4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20例。观察组患者接受舒芬太尼麻醉处理,对照组患者接受瑞芬太尼麻醉处理,对比分析结果的不同。结果观察组患者在术后的苏醒时间、拔管时间及术后不良反应方面均好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目前在临床上,对于手术治疗的急诊脑外伤患者,使用舒芬太尼麻醉,效果较好,患者术后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苏醒,且拔管时间快,不良反应较少,因此利于患者尽快康复。
舒芬太尼;瑞芬太尼;急诊;脑外伤;手术;麻醉
本研究选取40例在我院急诊进行疾病诊断治疗的脑外伤患者进行研究,在其进行手术前予以其不同的麻醉药物(舒芬太尼,瑞芬太尼),对比分析麻醉结果。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1月-2016年1月我院收治的脑外伤患者40例。男性30例,女性10例;年龄18岁-65岁,平均年龄(48.4±1.4)岁;病因:交通事故25例、坠落摔伤10例、外力击打5例。按照所使用麻醉药物的不同,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20例。观察组患者接受舒芬太尼麻醉处理,对照组患者接受瑞芬太尼麻醉处理。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脑外伤症状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 麻醉方法 所有的脑外伤患者,在入院后,均进行详细的生命体征检测,包括:心率、脉搏、呼吸、心电图、血压、血氧饱和度等。之后对于所有患者进行吸氧处理。术前,患者建立静脉通道,并使用异丙酚、维库溴铵进行麻醉诱导处理。其中对照组患者使用瑞芬太尼药物麻醉,剂量约为0.15 mg/(kg.h);观察组患者使用舒芬太尼药物,剂量约为0.5 mg/kg。之后患者进行手术治疗,严格观察患者的体征变化情况。术后将患者送至重症监护室观察。详细记录患者的苏醒时间、拔管时间、不良反应情况。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Mean±SD)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采用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患者术后的苏醒时间、拔管时间及不良反应发生率(恶心、呕吐、头晕)方面,明显好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麻醉效果对比
脑外伤属于临床急诊科室的一种常见外伤。患者一旦出现此情况,需要立即就医接受手术治疗[1]。在其进行急诊手术治疗中,麻醉是手术成功的关键。良好的麻醉药物效果,可以使得患者的血流动力学水平保持在稳定的状态中,利于患者术后的尽快康复,因此目前在临床治疗中,多使用舒芬太尼、芬太尼、瑞芬太尼等药物进行麻醉处理[2]。
舒芬太尼是一种阿片受体激动剂类药物,患者注射该药物,进行麻醉处理后,其药性可以在患者的体内与血浆蛋白进行高度结合,之后药物可以迅速到达患者的大脑,使大脑血液流通,可以保持通畅。患者使用该药物后,对于药物的依赖性较小,患者可以尽快苏醒,不良反应相对其他药物而言也较少,因此安全性高[3]。该药物较之于芬太尼药物,其药物可以在患者的体内尽快发挥作用,并且药物的浓度可以保持较长的时间,同时,该药物也不会在患者体内留存太久的时间。患者经过瑞芬太尼的麻醉护理后,可以在体内快速发挥止痛麻醉的作用,但是该药物需要长时间进行输注,且患者经该药物麻醉后,出现的不良反应较多,导致患者术后康复效果不佳,住院时间延长。因此在临床急诊脑外伤手术的麻醉处理阶段中,医生需要选用安全性高、麻醉延时效果好的药物,对患者进行麻醉处理,使患者可以顺利进行手术治疗。
本研究中,经过舒芬太尼麻醉处理的观察组患者术后的苏醒时间快,且可以尽快拔管;同时患者的不良反应较小,仅有1例患者出现了头晕情况,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00%,对照组则有4例患者出现了呕吐、2例患者出现了恶心、2例患者出现了头晕症状,不良反应发生率40.00%,高于观察组。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急诊收治的脑外伤患者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手术,因此可以使用舒芬太尼,进行麻醉处理,该药物在患者体内可以滞留较长的时间,可以有效维持患者血流动力学的稳定性,值得在临床急诊脑外伤手术治疗中推广应用。
[1]张春龙.舒芬太尼与瑞芬太尼在急诊脑外伤手术麻醉中应用研究[J].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2017,2(5): 54-55.
[2]王晶涛.舒芬太尼与瑞芬太尼在急诊脑外伤手术麻醉中的应用效果比较[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6,9(9): 66-67.
[3]孔建忠.舒芬太尼与瑞芬太尼在急诊脑外伤手术麻醉中的应用效果观察及安全性评价[J].中外医疗,2015(9): 13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