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规范财政收支安排,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新增了第十四条,专门对预决算公开作出规定,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也围绕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预决算公开下发了一系列办法和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青岛市即墨区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介入,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能,有力促进了政府及其部门的预决算公开。
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即墨区开展得比较早,但涉及范围更广、精细化程度更高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始终难以破题。2014年,即墨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区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时提出,要按照预算法修订后的相关要求,着手建立部门预决算公开机制,争取早日实现突破。为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根据青岛市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由区财政部门牵头,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快速推行部门预决算公开。2014年下半年,部分部门单位公开了当年的预决算信息,截至2015年上半年,已有67家部门单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即墨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从此驶入了快车道。
“我区共有74家一级预算单位,但截止到目前尚有部分单位没有公开,是什么原因?”
“目前,各单位预算公开多数通过部门网站,这给公民查询带来困难,能不能整合到一块?”
“有的单位虽然公开了预决算,但公开的内容过于简单。比如某局只有基本支出、专项支出两个大类的支出数额,建议细化公开内容,最好有统一的公开格式。”
“部门的预算公开后,其真实性如何把握?建议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大抽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公开的真实性。”
从2015年到2017年,即墨区人大常委会连续对预算公开情况进行调研和视察。围绕预决算工作开展情况,参加调研的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在座谈中毫不讳言、直指问题,所提的意见切中要害,所提的建议有理有据、可行性强,对于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结合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逐步逐项落实整改。
2015年,即墨区部门预决算公开普遍实行“三公”经费专项公开,实现了在即墨政务网“财政公开”栏目统一发布;2016年,对公开主体、时限、范围做出明确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多数公开项目细化到“项”,一级预算单位公开率达到100%;2017年,对公开样式进行了统一规范,包括预决算情况和附表(预算、决算各8张表),公开内容和形式均达到上级规定;目前,又围绕公开的真实性问题启动抽查监督工作。至此,即墨区部门预决算公开体系基本建成。
目前,在预决算公开方面,区人大和区政府形成了紧密的工作沟通机制。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及时关注政务网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对发现的超出公开时限、公开内容不详细等问题及时反馈至区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跟进调查和解决。区政府定期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公开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全面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2016年,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即墨区预决算公开实施办法》,对全区预决算公开各方面工作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了预决算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渠道等各方面内容,为全面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近期,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即墨区人大又着手研究联网监督的相关措施,可以预见,实行联网监督必将进一步推动政府预决算公开,对于建设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必将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