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雨》

2017-11-20 05:11作者刘星
21世纪 2017年11期
关键词:刘星法理学西窗

作者:刘星

《西窗法雨》

作者:刘星

本书是学术随笔集,曾在《南方周末》以专栏形式连载。

著名法学家苏力先生倡导:“为法官者,你要有法律的文学感。”《西窗法雨》正是结合法律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与文学理论中的艺术性,以亲切平和的手法讲述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从文学美感中领略“法”的奥秘。文章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笔触活泼细腻。

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

作者对西方传统法理学有着精深的研究,并且对法理学的后现代演变有着准确把握。书的内容以法律为主旨,通过大量经典而有趣的案例故事,系统地介绍了英美法系国家判例背后所体现的法律理念和法治精神,渐渐地将读者引向作者要阐述的法律道理,调动着读者的法律思维与智慧,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书中体现了作者很多鞭辟入里的见解。如《苏格拉底的慎重》一文通过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的事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对待自己认为不公平的法律,态度要慎重,因为法律是指导人生活的最高准则,逃避法律的约束,将导致社会秩序混乱,造成目无法制的强权与暴力。英国前特工赖特的故事讲的是一种“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样并不与法律有亲近的关系。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权或者政府凌驾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

《西窗法雨》以精到的剖析,启发人对法律进行深层思考。如谈到规则,刘星说,其实每个人都会发觉,我们的日常生活总是与诸如学校、公司、医院、俱乐部以及这单位那单位之类的社会组织规则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最关心的往往就是这类规则,而不是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正如有些西方法学家将实际生活中的日常行为规则叫做“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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