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局长 高树先
创新质监管理机制 实现监管执法蝶变
——山东滨州市质监局探索整合监管执法新模式
主讲人: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局长 高树先
李克强总理强调,促进“中国制造”质量提升,光靠技术创新还远远不够,必须寻求管理体制机制上的突破创新。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围绕提高行政执法有效性,发挥行政执法对质监工作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今年年初尝试建立了“信息共享,监管执法双闭环”工作体制。自4月份实施以来,通过市信息共享平台已向市局稽查执法机构和各县区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线索共381起,已对构成立案条件的10起起案件进行了查处,整改安全隐患184项。
搭建一个平台:依托市局监督法制科室搭建由市局各业务科室、各技术检验机构、执法机构和县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平台负责搜集整理监管、检验检测、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协调、整合、分流转办分散在各个环节的监管、检测等信息资源。
形成两个闭环:一是形成监管信息闭环。市级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或检定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信息或违法行为,及时反馈至相关业务科室。市局各业务科室要把网上监管系统以及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连同检验机构反馈的信息,及时汇总、分析,由信息平台定期移交转办。一般性违法信息移交县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影响重大的、案情复杂的,市内跨区域的案件由市局稽查局办理。各县区质监局和市局稽查局则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平台。二是形成执法程序闭环。市、县执法机构承接的案源严格落实受理、检查、立案、调查、审理、告知、执行、结案等程序,并将整改、监管和信息反馈作为不可缺少的环节和程序纳入管理,把相对人对违法行为的整改,作为整个执法活动的目的和落脚点。对于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严格按照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使每起案件都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罚结案的案件及时录入12365执法办案系统,确保执法程序形成闭环。
抓住一个关键:通过梳理、整合平台搜集的信息,对涉嫌违法或存在重大安全的信息快速移交转办,以提升稽查执法水平、推动安全隐患整改为关键,为质监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基层监管履职尽责提供保障。
形成两个促进:一是促进基层监管水平的提升。各县区监管部门以市局移交转办的问题信息为导向,优化日常监管业务与执法衔接流程,在保障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和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市县核查纠正转办的信息数据使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网上平台基础数据更实。截至目前已整改特种设备隐患1445条,纠正网上不实设备信息和工业产品信息393条。二是促进稽查执法能力的提升。发挥市稽查局在全市执法的龙头作用,运用信息平台提供的违法案源线索,会同县区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无论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同比都有较大提升。截至目前,全市通过信息平台共移交办案线索109条,立案10起。
推动一个共享:以整合各级监督抽查信息、执法信息为基础,以提升技术检测机构检测信息价值为突破,推动数据共享。通过梳理整合优化国家、省、市监督抽查数据信息,为“三个一批”质量提升提供数据支撑;通过整合梳理计量、特检、纤检、标准等基础数据信息,为县区基层监管提供信息支撑。全市6家成品油生产企业、公共聚集场所、重点化工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均已纳入共享平台,通过信息整合、案源转办给基层县区监管安装上“千里眼、顺风耳”,监管成效更加突出。
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坚持属地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明晰市县行政执法事权,监管边界更加清晰。县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本辖区内违反质监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局稽查局负责影响重大、案情复杂、跨区域的案件;市级检测机构发现的不合格信息或违法行为,及时反馈至信息共享平台,平台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县区转办。二是执法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违法线索通过共享平台转办进一步界定了职责边界,明确了监管责任,使整个执法监管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了“抹案、人情案”等情况的发生,还会促使办案机构加快办案进程,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配合,形成执法监管的合力,真正体现质监依法办案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