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颖+肖松
瞄准一流目标 构建信息化指挥调度平台
打造“四位一体”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主城区全覆盖。本着“监控城市道路车辆为主、兼顾视线内行人”的设计理念,长春交警支队着力建设集道路交通管理功能、交通状况监控功能、车辆卡口轨迹功能、可视化指挥功能的“四位一体”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系统主要由猎监摄像头、高空摄像头、电子警察摄像头构成。目前,长春市主城区已经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
全力构建现代化指挥体系,提升科技智能管理水平。支队在指挥中心建设了集视频显示系统、有线通讯系统、无线通讯系统、警车定位系统、警员定位系统、社会应急救援系统等多系统构成的现代化、实战化指挥调度平台,全力构建现代化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体系,提升科技智能管理水平。
指挥中心利用全员配备的移动警务终端、全部警车安装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实现警员警车准确定位,确保警情一旦发生,能在第一时间将处警指令直接下达到巡逻车辆、巡逻民警,最大限度地缩短反应时间、提高处警效率。另外,交通指挥中心与市应急办、气象、消防、救护、抢险、市政等部门互联互通,共同处置突发事件。
研发“移动宣传教育平台”,实时发布交通信息。支队不断拓展交通诱导发布渠道,持续提升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深入开展与社会公司的合作,将实时交通流量向高德、百度推送,交通参与者可以利用手机实时查看路况信息,科学选择出行路线、出行方式。
交通指挥中心还利用全市90块交通诱导屏和支队专门研发的“移动宣传教育平台”,即全市450辆巡逻车、公务用车上安装的LED双向显示屏,实时发布交通信息、交通管制信息、安全教育信息、违法曝光信息。
以缉查布控系统深度应用促进交通事故预防。长春交警支队强力打造缉查布控系统,形成了“布点建设网络化、指挥调度扁平化、查缉布控精准化、路面管控合成化、实战应用常态化”五位一体的管控模式,初步建成了“四门落锁”的立体化交通安全防控格局。目前,长春市在全部8个城市出入口安装了缉查布控系统,在全部外围公路58处卡口安装了视频监控点。中心城区的缉查布控主要通过视频监控、电子警察、人工摄录,对重点交通违法进行缉查布控。交通指挥中心、各大队分中心采取扁平化调度,对违法车辆实施精准打击。
全力打造城市的智能交通
长春交警支队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以“创新工作理念、深化信息应用、打造智能交通”服务“智慧城市”为牵引,高标准建成24大平台及系统,交管信息流、业务流全部网上流转,警务实战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支队通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全市交通信号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截至2016年底,全市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基本形成,实现了交通信号从传统单点控制向联网智能控制的转变。长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建立了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管控、应急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交通指挥调度平台。同时建成大队分指挥中心10个、公路中队指挥室8个,完善了支队、大队和中队的三级响应机制,警车及警员全部实现GPS定位,实现了精准管理、精确打击。
多措并举实现事故快处快赔
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工作理念,长春交警支队结合实际,全力推进“互联网+公安”,采取APP线上处理、快速处理中心线下处理、公路中队延伸处理的三种事故快速处理模式,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支队以“吉林交警APP”为依托,推进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以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为依托,推进交通事故线下自主快处快赔;以公路中队为依托,推进公路和农村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据了解,快速处理中心日均受案量近200起,事故处理分担率超过50%。
农村“两站、两员”设置率达100%
长春交警支队扎实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切实发挥劝导站和劝导员的作用,完善了农村交通管理基础工作,有效改变了农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局面,农村无证驾驶、酒驾、不系安全带、农用车违法载人、农用车没有反光标识上路等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
支队要求各大队主动向各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把“两站、两员”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的综治工作来抓,由政府的综治办主任担任交通管理服务站的站长,乡(镇)的交通助理、中队的专职民警为成员,各村的治保主任為交通安全劝导站的站长,吸纳各村的小组长为劝导站成员,结合政府的各项工作来完成交通劝导工作。
同时,在农村各中队专门抽调一名民警、一名辅勤,负责对本辖区的管理站、劝导站进行管理、培训、指导,并定期参加劝导活动。
全力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清零”
为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交通安保工作,打好、打赢“四场攻坚战”,长春交警支队全力开展安全隐患“清零”工作,重点排查清理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支队重点清理“两客一危”车辆和货车的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违法行为。各大队逐车落实责任,建立清理台账,一车一档。需要清理的每一辆车都有具体的完成情况说明。对于部分因抵押、事故暂扣、法院扣押、已经解体不能上路等原因不能及时清理的,均出具不上路的相关保证书、证明材料和照片,有效防止了“带病”车上路行驶。
各大队走进辖区重点企业,逐车逐人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清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和记满12分的驾驶人。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停止上车,调换驾驶人。同时,及时督促办理审验、换证及学习业务,坚决做到“问题驾驶人”不上车、“问题车辆”不上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