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海
人工智能与未来文学
◎罗先海
人工智能是基于大数据数字技术“对感知、推理、学习、博弈、决策、预测等智能行为的模拟。从本质上说,人工智能是人的智能在机器中的再现。但是,这种再现不是简单的复制,而是智能的放大。”人类之所以如此痴迷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探索和研究,就是基于其某些功能,如记忆容量和运算速度,远远超出了人类的极限和想象。人工智能过去已在超级计算机、推理、语言、视觉、机器人等领域大获成功。据乌镇智库联合网易科技、网易智能发布的《乌镇指数: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报告(2016)》显示,目前人工智能企业的应用主要在个人助理、安防、自驾领域、医疗健康、电商零售、金融、教育等七个方面,深入到人类物质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对人的生产能力和生活方式带来了极大改变。人工智能介入人类精神生活的探索几乎伴随计算机的问世便开始,早就有意识地尝试了运用计算机进行音乐创作和绘画艺术的研究,人工智能在以美国好莱坞为首的电影艺术领域的尝试与表现,更是揭开了成功介入文艺创作的序幕,并深层次地影响到人的思维方式及其艺术创造能力。
一
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关联的话题由来已久,最早设计的电脑创作软件就是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的初步联盟。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成功设计出诗歌创作软件“Auto-beatnik”,开始尝试智能写作。1998年更是研制出了“电脑小说家(Brutus)”,10余秒就能“撰写”一部短篇小故事。而在我国人工智能之于文学创作的应用探索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有尝试,先后有上海育才中学梁建章成功设计了诗歌程序、福建诗人林鸿程研制成功了“电脑作诗机”以及湖北的王舜(张小红)与儿子肖诗用自己开发的软件创作作品在网站转载并引起反响的实践。及至当下名目繁多、鱼龙混杂的低俗版淘宝写作软件,更是在网络文学“催更”写作和商业利益诱惑下成了诸多网络写手和类型文学创作的“抄袭助手”。这些人工智能技术与文学创作的初步结合尝试,其背后作者很难明确界定是人还是机器,甚或是配比不同的人机组合,它们也一度因成了助长抄袭的工具而饱受诟病,至于能否谈得上是文学创作也就仍存争议了。
2016年,人工智能似乎发展到开始“写小说”了。日本公立函馆未来大学教授松原仁率领的团队“任性的人工智能之我是作家”,通过事先设定好登场人物、内容大纲等文章“零部件”内容,由人工智能再根据这些内容自动生成“创作”的《电脑写小说的那一天》等两部作品,参加了第三届日经新闻社“星新一奖”比赛。同时,东京大学副教授鸟海不二夫率领的团队“人狼智能”则在人工智能之间玩“人狼游戏”,通过选出有意思的故事发展,再由人类改编推出了《你是AI TYPE-S》等两部作品。虽然这些作品没有摘得最终奖项,却也在1450篇参赛作品中瞒天过海,并有作品顺利地闯过了比赛初审。这些作品摆脱了抄袭嫌疑,一度被认为是在继下围棋之后通过带有某种创造性“写小说”的方式,人类智能在“情感”和“创造力”领域的更大延伸。这一初步带有未来文学“创作”色彩的成果到底命运如何?日本科幻小说作家长谷敏思觉得“对于角色的刻画还很粗、情节的转换也不够自然、对于故事的交待也不够巧妙。不能算很好的小说,距离星新一奖得奖的距离还很远。”日本未来大学教授松原仁也认为“现阶段,人类的参与程度还很大。人类的参与程度大约有八到九成,对于电脑的期待也只有一到两成。”可见,对这一成果的专业认可程度还并不高,对其接受也还仍存观望之态,但也引起人们对人工智能真正介入未来文学并创作标志性成果的期待与探索。
二
历史的前进往往比人类的预想走得更快。对于中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而言,2017年似乎成了“人工智能与未来文学”的创作元年,概括起来,就是“一部作品和一篇文章”的启示。“一部作品”是指署名最文艺的人工智能诗人——小冰创作,湛卢文化和微软联合推出由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出版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该作是首部由微软人工智能创作的诗集,也是人工智能在中国文学艺术领域受“版权保护”以出版形式的正式亮相。微软全球执行副总裁,美国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沈向洋博士也因此宣称“人工智能创造的时代,从今天开始”,意味着人工智能融入文学创作的正式成果摆脱了工业机械臂“人工智能制造”而进入了一个科技与人文的新时代。该作艺术水准和价值内涵暂且不论,但披上人工智能外衣的作品却盖过了诸多名家新作风头,各主流和文学专业媒体争相报道,俨然一个新的文学时代的开始。“一篇文章”则是指次月主流杂志《读书》刊出作家韩少功撰写的《当机器人成立作家协会》一文,后经新媒体和网络授权转载,在朋友圈和各大网站疯传,甚至吸引了大量媒体的二度跟踪和访谈报道。该文虽没有直接涉及诞生不久的首部人工智能新诗集,但却通过“当机器人成立作家协会”这一假设性命题出发,探讨了以机器人成果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将对未来文学造成怎样冲击和影响的重要命题,引起了学术界和社会大众的强烈关注。
尽管“诗人”小冰的《阳光失了玻璃窗》还存在诸多语言硬伤,如《它常把我的海水洗甜》一诗,出现“有燃(悠然)从风雪的街心随着流漫”这样的错误用词,这是因为机器无法完全掌控复杂汉语的多义多音特征,作品内涵的价值意蕴亦有待挖掘。但小冰的作品却具有了类人的“创作”特质,这部诗集是人工智能诗人“小冰”师从中国519位现代诗人,经过6000分钟、10000次的迭代学习后,从其所创作的70928首现代诗中精心挑选139首结集出版的,作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作品,而不仅仅是某种技术中间状态的成果”,已奠定了它与传统文学相区别,甚至告别网络文学时代走向人工智能时代标志性的文学(或人文科学)成果。它与韩少功《当机器人成立作家协会》一文差不多同时诞生,这种历史的偶然性某种程度上似乎也暗含了走向未来文学的某种宿命。二者从实践与理论探讨相呼应的角度同时引发的“智能化文学”创作新议题,俨然具有了新的文学“革命”的意义。
无独有偶,在未来文学理论探讨和创作尝试命题双双揭橥的同时,人工智能参与(网络)文学分析(评论)的尝试也有了新的成果。由阿里举办的以倡导API经济为主要目的的2017全国API Solution大赛上,语忆科技展示了新一代智能引擎——网络文学分析平台,可以利用这一人工智能新成果分析网络文学IP价值的未来。这种人工智能系统能运用目前领先的中文情感解析引擎判断自然语言情感的正负极,并从语句中提炼出多维度的细腻情绪表现。除此之外,还能定制小说节奏分析,同类小说对比分析,主要角色情绪分析,主要角色联想等等一系列功能。从而帮助网站编辑及IP开发商从更多的维度上去分析、理解并评论一部(网络)文学作品。继人工智能能够创作具有版权属性的作品集之后,还能“欣赏”网络文学,这些都构成了2017年作为“人工智能与未来文学”创作元年的重要事件。在人工智能新时代,未来文学的物质形态、写作主体、艺术观念、生成机制,乃至对人的思维和阅读习惯都将引发历史性变革。也或将会像胡适的白话诗试验引发新文学变革,痞子蔡《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引爆网络文学热一样,这部作品和这篇文章或许也会因引起人工智能时代未来文学的新变而载入历史史册。
三
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文学的发展除了与基于审美与认知等文学自身规律相关外,重大科学技术革命及变迁也催生着未来文学形态的演化。“任何一种新的发明和技术都是新的媒介,都是人的肢体或中枢神经系统的延伸,都将反过来影响人的生活、思维和历史进程。”基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现状,其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命方式都出现了新的革命性变化,有学者由此推断网络文学和科幻文学可作为未来文学的两种可能形态。认为“网络文学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与互联网基础上的一种新兴文学样式,它所呈现出来的所有特点,不管是优势还是缺陷,都或多或少隐含和预示了未来文学的一些基本特质。”而“与网络文学比肩而立的科幻文学,也是探讨未来文学形态的重要参照对象……人类智慧的展现与发展,在文学上更突出更集中更全面地体现在科幻文学中。”当然,在把网络文学和科幻文学作为未来文学形态参照对象时,又各有侧重。通过关注和考察网络文学的生产与传播形式来推论未来文学的发展趋势;而作为类型生产的科幻文学由来已久,主要侧重考察其精神内涵,关注其中文学与科学的融合碰撞而产生的未来文学的功能性变化。这种前瞻思考的学理和论证若能得到学界一致认可与肯定的话,那么,基于技术迁变的人工智能时代新写作或可看作未来文学的第三种形态。
人工智能技术作为数字技术发展的终极阶段,在未来文学形态演变的历史链条上也必将打上历史烙印。蒙昧时代的“口传文学”形态主要是依托语言作为传播技术革命的出现,口语是其主要表现形式,口、耳相传是其主要传播渠道;农耕文明与工业文明时代的“书面文学”形态,主要是文字出现后造纸和印刷技术的产物,文字是其主要表现形式,其中以刻写媒介如金石、兽骨为传播媒介可称为“手书文学”,以印刷媒介如书籍、报刊为传播媒介可称为“印刷文学”,它们都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书面文学”的表现形态;随着电影、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技术的革新,以声音和影像作为表现新媒介出现了“电子文学”形态;近二十年兴起和流行的“网络文学”新形态更是得力于以电脑为媒介的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可以预见,当下以“小冰”机器人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已经露出了催生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文学”新形态的初步端倪。
这种尚处于探索期的“智能文学”新形态是否会线性式、进化式的推动未来文学的大革新或可预期,就像网络文学初生时期乃至当下大发展大繁荣阶段仍饱受质疑和诘难一样,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文学”形态探索与发展也必将经历这一蜕变阶段。尽管如此,“智能文学”新形态仍显示出了它具有未来文学发展裂变意义的新质特征。它和网络文学形态一样,都是高速发展的数字技术与人文艺术结合的产物,是高度数字化后的人文成果,也必将成为未来文学的第三种形态。
四
目前“智能文学”新形态“小荷才露尖尖角”,何以乐观判定能成为与科幻文学、网络文学比肩发展的未来文学第三种形态?这是基于对影响未来文学几股核心驱动力量的判定。
一是技术力量持续发力。当下科学技术的发展无时不在刷新着引领未来的新记录,2017年8月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刚刚在京发布了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占全球网民总数的五分之一。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一次次的记录刷新证明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在加速与社会文化领域的深度融合,成为助推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力量。而人工智能技术正是数字技术发展的终极形态,全国政协委员、百度公司董事长兼CEO李彦宏认定人工智能给这个社会带来的改变将堪比当年的工业革命或电力革命,并且预言,移动互联网的红利已经结束,互联网的下一幕将是人工智能。所以才有了现在基于人工智能的无人驾驶汽车研发及以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文学创作成果的面世。人工智能在已经战胜了当代人类围棋领域顶尖高手,并在计算机视觉和声音领域实现了超越人类的识别准确率之后,其研发设想已开始探索在智商(IQ)之外,能否在情商(EQ)上也迈出关键步伐,而具备人类情感和创造力的未来文学板块必将是人工智能探索的新领域。
二是主流政策引领导向。人工智能技术已从顶层设计层面引起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8月加入了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2017年更是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也意味着这一技术在国家政策中急速奔跑,因而引发了一系列科技与人文结合的产业政策导向。先后有《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出台,这些都为文化(文学)产业及人工智能这两种新兴事物的结合潜藏了无数的可能。
三是商业资本青睐注入。自文学与商业联姻并趋向产业化以来,资本似乎成为支撑和推动其发展的主要杠杆和重要力量,比如上世纪80年代后的“文学影视化”浪潮及新世纪以来的网络文学热及其IP改编、转化等现象,其背后都隐藏着一股无形的资本逻辑力量。“智能文学”新形态是否也会受到商业资本青睐?从首部具有版权属性的人工智能作品生产及问世答案便是肯定的。湛庐文化为人工智能出版诗集是一种具有风险精神的前瞻行为。该公司一直以来都关注着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发展,并从2015年起陆续推出了总计8本人工智能书籍,希望通过介绍这一最前沿的思想浪潮,帮助人们搭建人工智能的体系框架,从而成功驾驭这一新时代风口。正是由于持续关注人工智能领域,商业公司敏锐地发现了特殊的“微软小冰”:当看到一张图片后就会产生灵感,并有感而发创作现代诗词,这一创作过程几乎与真实诗人创作过程无异。湛庐文化公司因此果断决定签下小冰,并在经历2,760个小时的推敲细琢后,从小冰创作的数万首现代诗中精选出139首,集结出版了这部人工智能灵思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可以说,是商业资本助力了首部人工智能诗集的问世。
此外,读者大众对这一科技与人文相结合新成果的阅读期待与渴望,也会促使“智能文学”或将在争议中快速生成和发展,成为与网络文学比肩甚至某些新质会更为前卫和超越的未来文学第三种形态。
五
“智能文学”新形态具有裂变意义的新质特征,主要体现在创作主体属性的历史性异变。“口传文学”形态因处于人类发展的蒙昧期,是一种不自觉的口耳相传的文学形态,其主体是民间大众,具有人民性、口头性和集体性特征。进入文明时代后的“书面文学”形态,其创作主体是具有一定文明程度并掌握文字的人,社会或文化精英成了其创作主体。进入具有未来形态的网络文学阶段后,其创作主体出现了逆精英化的泛化,即在网上人人都可以成为网络文学的创作主体。既不需要学历、也不需要所谓的人生经历,只要在网上,就可以任意抒怀。但无论是传统的口传文学、还是以刻写和印刷为代表的书面文学,或是具有未来文学形态特质的网络文学,它们虽表现与传播的媒介各有不同,但却都是以具有生命智能的人作为创作主体,这一点确是有共同属性的。故而现代著作权法也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而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这里的其他组织实质上也是现代社会中法人集合体的概念。这是有文学以来迄今未变的文艺创作主体属性统一问题。
“小冰”却让这一亘古至今的创作主体属性面临尴尬处境,具有版权归属的文学创作主体历史性地由“人”过渡到“机器人”。机器作为创作主体的存在构成了对现有文学创作秩序的挑战,不仅极大地超越了人类的创作速度,如电脑工程师刘慈欣设计的电脑诗人不可思议的创作速度:不押韵的诗200行/秒,押韵的诗150行/秒。甚至完全解放了人类的想象力,智能机器被赋予视觉和文字创造力,能做到看图生灵感,文思如泉涌。更重要的是,作为创作主体的机器人对现有写作伦理亦构成了挑战。尽管“微软小冰”项目研发组提出了“人工智能创造三原则”,即“人工智能创造的主体(如小冰),须是兼具IQ与EQ的综合体,而不仅仅是具有IQ;人工智能创造的产物(如小冰的诗歌与歌曲),须能成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作品,而不仅仅是某种技术中间状态的成果;人工智能创造的过程(如小冰写诗或唱歌),须对应人类某种富有创造力的行为,而不是对人类劳动的简单替代,如工业机械臂那种所谓的‘人工智能制造’”。但仍没有解决“小冰”非公民身份的法律问题,也就意味着“作者”不能作为现有法律界定中的著作权人。艺人高晓松也曾担忧,“倘若微软小冰的作品被抄袭,谁来捍卫AI(人工智能)的著作权?”作品到底是归属智能机器人“小冰”,还是作为其研发团队的所有权人?人工智能的创作成果是否可以纳入相关法律立法保护?已经成为文学、科技、法律界等联合部门共同关注、担忧并需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目前写作机器人“智能化文学”段位还不够,其所引发的写作伦理新问题也尚存争议,但其所初露的创作新质及多种力量的驱动与博弈,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工智能通过“记录”功能的强化和“表达”能力的学习,必将在“智能化文学”的探索之路上走得更远。为此,我们拭目以待!
注释:
[1]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国外自然辩证法与科学哲学研究》,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
[2]杨守森:《人工智能与文艺创作》,《河南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3][4][9]小冰:《前言》,《阳光失了玻璃窗》,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2017年5月版。
[5]【加拿大】马歇尔·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13页。
[6]谭伟平:《未来文学形态探析》,湖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258—259页。
[7]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cnnic.net.cn/
[8]韩松:《想象力宣言》,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