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梅
提高農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既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又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近几年,利津县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全县初步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二是加快了农业标准化生产,通过打造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合作社、龙头企业引领等方式推进标准化生产。三是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不断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四是健全了农产品检测体系,已形成了以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主,基地和市场检测点为辅的检验检测体系。但目前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利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安全隐患仍未消除
近年来利津县虽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但由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不小隐患。一是农产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二是乡镇和村组部分干部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停留在县级农业部门,没有真正延伸和贯穿到乡镇和村组,“上热下冷”的现象比较突出。
2.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有待提高
利津是传统农业大县,生产经营的主体仍然是一家一户分散型生产方式,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程度还很不充分,使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难度大,极大程度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另外,全县在建设无公害基地和创建绿色、有机食品方面存在“重认定轻监管”的现象,通过安全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也有待规范,标准化生产程度有待提高。
3.监管工作难度大,质量监管网络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从受监管主体方面看,监管对象和范围存在点多、户散、量大、面广等特点,加大了监管工作的难度。二是全县虽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无专业检测人员。因乡、村级人员技术水平、仪器设备和经费等问题,乡、村两级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不力,导致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对部分地区监管不到位。
4.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难落实,农产品质量追溯难度大
利津县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都亟待推进。一方面由于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多元化、销售渠道自由化,造成市场准入工作进展缓慢。另一方面虽然全县已在在绿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7处基地及龙头企业配备了农残速测设备,但是抽检的范围和频次有限,离农产品基地准出的要求差距较大。同时,多数农产品无标识,农产品产地生产档案制度也不完善,对于问题产品,其溯源调查的难度很大,农产品质量溯源还不能真正实施。
二、加强利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宣传。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搞好培训。对农民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做好舆论监督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公开、对典型案件的报道,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推进标准化生产进程。加快制修订适合利津农业生产特点的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二是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要积极推广“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管理模式,实施统一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配发投入品,推进产业化经营。三是加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力度。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建设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化基地,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村、示范场,实现标准化、产业化、组织化水平的整体提高。
3.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监管应做到城乡并举,对生产、销售的不安全农产品依法进行查封、扣压、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生产者、销售者应从重处罚。二是进一落实乡镇监管站的工作职责,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强化质量监督。抓好种植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环节的农产品检验检测。
4.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机制,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结合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在标准化示范区、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中全面推行生产日志,科学用药、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登记备案制度,指导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二是开展产地检测,检测合格的要出具检测报告并随货同行,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采摘上市。三是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要选择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行开展质量追溯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制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