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的友谊

2017-11-13 17:31国生
西湖 2017年11期
关键词:见面友谊北京

国生

我们相识不到五年,见面大约十次。其中多数,发生在我暂居北京的那八个月,但算不上见面频繁。后来我回了上海,他留在北京,偶尔我们去对方城市出差,如能碰上,再见一面。但在这五年的交往之中,见不见面,似乎从来都不重要。

大部分的见面,都发生在小酒馆或者餐馆里。现代人的特点是双重人格,网络上熟稔、健谈,到了现实中,真正见面时,在网络中积累起的熟悉、信任与欣赏,要大打折扣。于是我们面对一杯饮料,移开视线,假意关注一扇微微晃动的门,用不必要的小动作,填充沉默的间隙。面对面,也不太能谈文学。我们应该早就清楚,对方写的东西,跟自己真不一样。只好随口说说:我喜欢某作家。说出来时,真害怕对方接上茬,一口气说下去。还好我们有这点默契,最多敷衍地说:我也是。

因此大部分见面,留下的印象,都是这样的犹疑、沉默,甚至有一点想要赶紧走开的冲动。能记住的有两个场景。第一次见面时,我还在某公司上班,去北京做一个拍摄项目。到京后,收到项目流产的通知。返沪前一天,我们见上了面,地点记不清了,可能是二环内的某个巷子,我们竟然找到一家有沿街桌椅的小咖啡馆,果汁还是啤酒?也不太记得了。我一直在想着那个流产的项目,又迁怒于这次早就约好的会面,讲话语无伦次,只想立刻分开。于是关于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一种出奇的愧疚与惊慌留了下来:既对公司,也对于郑在欢。

第二个印象深刻的场景发生时,我已搬去了北京。虽然事实上,我只待了八个月,但那会儿我还不知道这个,只觉得将在那座被油炸着一般的城市,再折腾许久。是一辆出租车上,起点与目的地都不记得了,车子是从东向西,因为阳光垂直于车窗照进来。不是南边或北边的环路,也不是横穿北京城的长安街,于是我唯一能记起的宽阔路面,只剩华贸到国贸的建国路。我们的神智不甚清醒——总之我肯定是,在北京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乱七八糟的宿醉中度过。他突然说:女人真难搞啊。他好像说了会儿前女友的事情。故宫周围老巷子里的平房生活。臭烘烘的猫。走街串巷的人力观光车。我头疼,对这些事情不感兴趣,“嗯嗯嗯”,表示我在听。他对我的反应也不感兴趣。我猜,是因为我还没有真正理解“我在北京生活”这个事实,但又不得不接受现实。于是连同北京,以及关于北京的一切,被我以一种刻意的漠然隔绝开。

现在,这些时刻被写出来,带有一种很强的、指向我自身的意味,但作为朋友之间交往的经过,它不够具体,甚至有些干瘪。因此当我提笔想要回顾我们的友谊时,一种疑惑浮现出来,我真的了解他吗?他真的了解我吗?

见面有限,他在出版物与网络中的照片,倒比他真实的样子给我留下了更深的印象,蘑菇头、单眼皮、泪沟凹陷。我知道那两条缝隙一般的眼睛中,另有隐情,他在盯着镜头,盯着一个与他对峙的对象,用力得有些过了,显出他身上残存的稚气的一面。这是一种大体的印象,其中还包含我们曾在网络上聊过的文学,说过的废话。譬如他喜欢亨利·米勒、凯鲁亚克、布考斯基……我说:我知道他们写得好,但我怎么都喜欢不起来。反过来,若干年前,我对于托宾的自我投射般的喜爱,在他那边,也是一种通过理性而达成的概念。

其中重要的,倒不在于文学上的分歧,而是:当我们都没有真正深入世界、写作时,一种本能的相悖,截然不同的看法,所折射出的态度与本性的区别。有时我会想,如果我们对文学再偏执一些,把这事儿再当真一些,得吵一架,再拉黑对方吧。

在写作这事儿上,我比他要晚熟一点,很长一段时间,囿于托宾式的语言与抒情之中。只要不是含蓄、克制的写法,都不太能欣赏。等年龄长了两岁,读的书多一些,才意识到,他的小说撕开了世界表象,高空的老鹰一般,攫取地面上的抢劫者、复仇者、无所事事的网吧青年、疯女人与枣树。作为叙事者存在的郑在欢,与小说中的人物距离甚远,没有同情,要说起来,还有一些戏谑与嘲笑的意思——但这并不表明他的本意,不是“文以载道”的另一种说法,而是呈现出表象世界的脆弱与断裂——其中包含作者无意识的自我流露,他并不指望这个世界有多温柔。

而我总是徘徊在犹疑的时刻,迟迟不愿往前踏一步,我觉得“此刻”还没有被处理好,有些概念,还未被厘清。我拒绝肥皂泡一样的快乐,抵触其中的轻浮、虚伪与麻醉效果,但很有可能是因为我害怕得不得了,抑或因为它太容易流失(其中還可能有成长过程的余影)。这是我的表象与真实:去探究某种如影随形的精神状态——自我的建立,以及充斥其中的谎言。

我们没有正面聊过这个,谈起自己的小说,在这个年代,就像谈起信仰一般艰难。当然几年前,我们还会互相发新鲜出炉的小说,我和他都不是尖锐的批评者,其中我要尖锐一些,但我们几乎没有在这种互发的小说中,正面称赞过对方。各自有一篇除外,我的是《聚会》,发在《天南》闭刊号上,写少年回到小时候长大的地方参加聚会的故事,写到上海二号线郊外的荒野、东海的消波块堤岸,以及被建成深水港的小洋山——某人的故乡被大海淹没。他说这小说好。我说还有很多问题,内容太多,难以驾驭。他那篇是《撞墙游戏》,寄养在外公家的男孩,游手好闲的舅舅,他们打算把商店的外墙挖个洞,进去“想拿什么就拿什么”。这种想法可以说是很甜蜜了,一个男孩所能想象的最大的幸福。平静得有些残酷。我从来没有告诉过郑在欢:也许他的写作一直在进步,但这篇我在《收获》实习时,从一米高的自由来稿中偶然发现的小说,一直是我认为他最好的一篇。

这几年我们给对方看的小说少了,不是我在忙,就是他在忙。我们没有前辈们幸运:只靠写作就能活下去。当然这也是一个借口——我们不如前辈们有勇气的证据。他在北京当上了编剧,我嘲笑他:全北京有二十万个编剧。事实上有一阵子,我也参与了某部尚未上映的电影的策划工作,但最终没拿到编剧的工作。他没嘲笑我——他是嘴巴上更善良的那个。不过他也说不出什么,没法儿让我去做他的项目,也不太愿意说假惺惺的安慰人的话。我们的聊天就中止了——说不下去,就心照不宣地中止掉算了。

在说起写作,激励对方“好好写”的时候,也是这样。最多就是一句“别写商业的东西,好好写作”,但具体要写什么,怎么好好写,从来不谈。过了写作初期,写作就像一个结婚很久的配偶,令人厌倦,也不太想对人谈起——你只能终其一生,孤独地与它缠斗、被迫爱着它。这个时候,再与郑在欢谈起写作,恐怕只能不着边际地吹吹牛,攻讦一番那些没有才华又自以为是的写作者。当然我们也从不谈起:在别人眼中,我们是否也是如此。

这不重要。

年轻的时候,快乐的感觉总是很少。当我想起我们不多的那些见面,我想到的是这句话。我不确定郑在欢是否同意这个——他或许是同意的,但这些经验事实、我们曾说过的话,在他的脑海中,一定是非常不一样的存在。至于这个结论,他多半没有想过。这有点像每个人对灵魂的理解不同,譬如一片存在于真空之中,光秃秃的小树林。我们在想象中建设它:它有四季,发芽以及落叶;它被大火吞噬、席卷;它被硫磺味儿的烟气笼罩,可见度不超过十米……也许在他那儿,灵魂是一片海洋。

但在另一个层面,在我总结为“不甚了解”、“本性不同”的关系基础上,我确实在他身上体会到某种珍贵的友谊——在这个人们因信息的迅捷而过分懒惰、退让的年代。有时我会惊叹于这种友谊的生发,让我难以理解。有时又觉得,这就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就是毫无道理的。

(责任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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