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10—20年代法国对西沙群岛的认知及政策

2017-11-13 17:57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7期
关键词:西沙西沙群岛安南

郭 渊

(暨南大学 文学院, 广东 广州 528315)



【中外关系史研究——“一带一路”专题】

20世纪10—20年代法国对西沙群岛的认知及政策

郭 渊

(暨南大学 文学院, 广东 广州 528315)

南海主权历史依据的挖掘与整理,是中国南海问题研究乃至主权论战中的传统优势。法国南海早期文献能提供一些有力论据,尤其在他国不断挑衅中国历史依据的情况下意义非同寻常。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政府及其殖民机构早期有对西沙群岛不属于安南的言论,以及对中国主权的某种承认,这在它们内部协商问题时表现得十分明显。然而为了获取地缘利益,至20世纪20年代末法国利用国际局势中对己有利的因素,决定伺机占领西沙群岛,为此编造各种“历史依据”。这段历史清晰地揭示了法国编造的各种“依据”是经不起历史推敲的,它的目的是为侵占他国领土服务的。

法国政府; 印度支那总督; 西沙群岛; 主权

法国将印度支那变为殖民地后,对西沙群岛自然地理的认知逐渐加深。出于地缘利益的攫取,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印度支那总督府、法驻华使馆始觊觎西沙群岛,并与殖民部、外交部、海军部多次协商群岛的归属问题,内部虽有意见分歧,但至20年代末决定利用国际局势之变伺机侵占,为此编造各种所谓的历史依据,主张安南拥有西沙“历史主权”,这开启了法国乃至于后来越南声索之端。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于法国南海文献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已有的研究成果对法国西沙政策进行了宏观的阐释,但对20世纪10—20年代法国对西沙的认知及政策的演变过程着笔不多,尤其是对法国编造安南拥有西沙“历史依据”的缘由及内容探讨较少。本文结合时代背景,深入研究有关文献,揭示法国编造的各种“依据”是经不起历史推敲的,它的目的是为侵占他国领土服务的。

一、西沙群岛的认知及主权的觊觎

西沙群岛是南海四大群岛之一,属于中国海洋领土证据充分。但越南变成法国的殖民地后,法属印度支那就开始觊觎西沙群岛。根据1921年法国殖民地档案记载,法国最早提及西沙群岛的时间为1898年,此时法驻海口领事致函法国殖民部,认为西沙群岛(Paracel Islands)地理位置重要,应引起印度支那总督的注意。根据掌握的情报,他指出尽管德、英到西沙海域进行航海或测绘,但得不出占有之野心,故“直到1908—1909年,似乎没有力量表明吞并西沙群岛的企图”。此时法国对西沙关注,主要表现为对主要岛屿自然地理的介绍,以及对气候、水文和渔业的简单描述。一直到1921年,法国人依然认为西沙险恶的环境使西方航海者常将此海域视为畏途,有很多德国、日本船只在此触礁沉没,然而安南尤其是中国渔民经常到西沙群岛进行季节性捕鱼,对岛屿和海域情况颇为熟悉。

目前没有确切资料证明,法驻海口领事的信函在西沙问题上对殖民部、印度支那总督产生何种影响,但它们的往来信件内有觊觎西沙之念。1921年5月6日,印度支那总督府政务和土著局的公函记载:1898年12月,法国殖民部把新闻工作者沙布理埃(N.Chabrier)想在西沙群岛为渔民搞个供应站的信函转给印度支那总督,根据当时法驻北京公使毕盛(Pichon)的意见,总督杜梅(Doumer)告诉殖民部,沙布理埃做生意的企图是不会成功的。然而杜梅认为,鉴于西沙群岛的地理位置,“法国明智之举是防止另一个列强在那里立足”,应在某一岛礁上设一座灯塔,作为后续提出“主权”的根据。该公函还说,在政府档案卷宗中,包括法国本部和殖民部未有对此事的任何答复,更找不到任何文件能证实宗主国和殖民地自那时起曾关心过西沙群岛问题。

对于上述之事,自20世纪10年代起法国和印度支那总督府相关部门虽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未找到。直至1930年10月,印度支那总督帕斯基埃(Pasquier)还责令公共工程总局(Public Works Department)、印度支那中心档案馆(Central Archives of Indochina)寻找此资料,依然未找到。此后法国虽与中国交涉西沙时屡屡提及此事,但终未拿出确凿的佐证资料。然而此档案确实存在,近年来法国已公开,但越南闭口不谈,内中原因耐人寻味。该档案中记载:法国外交部、海军部、殖民部等机构,对建灯塔一事持不赞成态度,如外交部长德尔卡塞(Delcasse)“不大支持计划中的这种设施建设”,海军部长拉纳尚(Lanessan)认为“西沙群岛无论从战略还是贸易观点来看都不具有任何意义”。印度支那总督虽持建西沙灯塔之议,但立场并不十分坚决,加之印度支那沿海灯塔、气象台建设刚刚起步,还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西沙灯塔建设,故此议终未实施。

20世纪初叶日本觊觎和侵占我沿海岛屿,引起了晚清政府对沿海岛屿主权的关注。1909年,在两广总督张人骏与日谈判收回东沙岛之际,就注意到西沙主权的捍卫问题,“因闻海南大洋中有西沙岛者,虑及长任荒废,亦将为东沙岛之续,于是始派副将吴敬荣等驾轮前往查勘”。张人骏派员勘查西沙群岛,引起了法国的注意。1909年5月4日,法驻广州领事伯威(J.J.Beauvais)向法国政府汇报此事。在此日期之内,有两封信以他名义发出,一封信未署名接收者700多字,从其内容来分析是另一封信之缩写,类似于情况通报。另一封信是伯威与法外交部长的通信,内容翔实,2 000多字。两封信的主要内容如下:(1)东沙岛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对包括西沙群岛在内的沿海岛屿主权尤为注意,认为军舰定期巡弋西沙群岛可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2)中国渔民是勘查队“在荒岛上被发现的唯一人群”,在15个岛屿中的每个岛上,“有一座墙壁用珊瑚块、屋顶用贝壳建造的小宝塔”。(3)法国如同中国那样对西沙拥有很多权利,应利用时机积极争取,“防止中国政府占有这组群礁,似乎符合我们的利益。我们或许进行某些研究,就会很容易找到论据,它能清楚地表明我们的权利以及无可辩驳的证据。”

两封信的结论是一致的,即法国应及时占领西沙群岛,但前提条件是不能激起中国民族主义浪潮,否则得不偿失。伯威在长信中说:“如果说这场角逐得不偿失的话,那么这种做法或许是极不可取的,考虑的所有事情都进入了一个盲点,因为我方的任何干涉都可能导致中国人民一场新的民族主义浪潮,这与我们占领西沙群岛获得的好处相比更具破坏性。”他请示外交部长如何处置此事:是否阻止中国政府有效地占领这组群岛,或者“闭上眼”不过分地刺激中国“沙文主义”。据法国文献档案记载,伯威似乎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此后在相当长时间内,法国和印度支那总督府在西沙问题上保持沉默,未采取任何动作。

在信中,伯威虽说法国如同中国那样对西沙拥有很多权利,但拿不出有力证据。不仅如此,中国政府的主权宣示以及中国渔民在岛的长期存在,自然对他国觊觎之心产生了震慑,此外还有如下原因导致了它的沉默:一是法国担心如采取行动干预中国宣示西沙主权的行为,可能会激起中国民族主义浪潮。法国这一政策延续相当长历史时间,“一战”后,法国考虑到在列强侵华中所处的地位,为保全并有机会获取更多利益,采取了保守政策,即“法国不做任何满足中国民族主义政府要求的事”,“法国执行的是对中国‘不说,也不做’的政策”。二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依据不平等条约修建滇越铁路,清朝政府需承担巨额的征地、补偿费用。法国如在某些问题上让步,保住中国政府的面子,可能易于解决滇越铁路的补偿问题。伯威对此承认:“在此情况下,法国放弃对帕拉塞尔的所有权要求,可能看起来像补偿要求。”加之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国忙于欧事,无暇东顾,故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未在西沙采取任何行动,法国档案文献中未再提及西沙之事。

二、占领西沙的意见分歧与采取行动

20世纪20年代,趁中国军阀混战,法国政府和印度支那总督府欲寻找各种借口,向西沙渗透势力,但有一演变过程。南越1975年外交白皮书说:“从1920年开始,显然由于担心在黄沙地区(西沙群岛)有可疑的各种船舶,印度支那海关当局对这些岛屿经常进行检查,以制止非法贸易。”南越此论未提供任何证据,事实上,20年代初掌握法国在南海水域执行任务的重要部门——海军部,对西沙群岛的立场和态度仍如前述。1920年9月20日,日本三井商业公司(Mitsui Bussan Kaisha)计划在西沙开发磷矿资源,致信印度支那海军指挥官雷米(Remy)上校,询问“西沙群岛是否为法国所有”,这家公司在信函中说,它想开采这个岛屿上32%的磷酸矿,然而得到雷米上校的否定回答。1921年1月23日,法国巴黎海军部在写给河内远东海军司令部的信中也承认:“1909年中国人声称拥有西沙群岛的所有权,这是到目前为止唯一可找到的资料。”他还转请交趾支那总督(南圻总督)查找其他西沙文件,后者曾下令在总督府档案室里查找,但无结果。

与法国官方立场颇为不同的是法国舆论界,它们对此事给以异乎寻常的关注,在某种程度上促使政府改变了对西沙的立场和态度。1921年1月2日,《新欧洲》(

Europe

Nouvelle

)在报道三井之事时质问说:“负责回答该问题的官员,难道没有意识到在西沙群岛上建一个潜艇基地,就可以封锁整个印度支那海岸线吗?”这一报道引起法国殖民部的注意,2月1日,殖民部把这件事反馈给印支总督莫里斯·隆(Maurice Long)。后者立即下令重新对西沙档案进行查阅,并由印度支那总督府政务与土著局完成一份详细的西沙情势报告。就在调查之时,伯威致信印度支那总督说:“广东平民省长(civilian Governor)公布,在1921年3月11日一次会议上,南方军政府指挥部决定把西沙群岛划为海南岛崖县行政管辖。”法国政府、印度支那总督虽多次讨论此问题,但未对中方提出抗议。

印度支那总督对西沙之事很重视,但并没有立即采取行动之意,反而有对中国西沙主权的某种承认。1921年5月30日,印度支那总督致信殖民地部长,谈到他对西沙归属问题的看法:“我认为作为(法国)正式承认中国对西沙群岛主权的交换条件,要求主权政府明确保证永远不在这里设立军事基地或海军基地,不进行任何同样性质的布防,这样要求似乎不会过分。”他还说将其要求转告给外交部长,如认为他的建议可取的话,则请法国驻北京公使分别向中国外交部和广东政府进行交涉。他解释说之所以会提出如此建议,“不是为自我安慰,而是为了求安全”。在这里印度支那总督流露出为了法国远东地缘政治安全,将可以承认中国对西沙主权作为交换条件,不让其他列强染指其地。

这一建议由殖民地部长于8月13日致函法内阁总理兼外交部长布里昂(Aristide Briand),咨询内阁看法。殖民地部长还说雷米对三井公司答复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在没有接到内阁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之前,不惊动海军部。殖民地部长对于西沙归属问题所持立场,显然不同于海军部。8月22日,布里昂在写给法驻北京代办的信中认为:“由于中国政府自1909年已确立了自己的主权,我们目前对这些岛屿提出要求是不可能的”;“你最好得到中国政府作出关于不布防这些岛屿的公开声明,作为我们承认中国对帕拉塞尔岛屿的主权的交换条件,请你斟酌而行,务使同样的保证能同时约束外交部和广东政府。”这无可信服地表明,此时法国内部倾向性意见是承认西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不过法国人担心西沙地缘接近其殖民地越南,中国的军事布防可能会威胁它的安全,故而一再强调中国承诺不布防于西沙群岛,这显然是对中国主权的干预。

法国驻华使馆的意见,不同于印度支那总督,它对于日本人在西沙存在的担心甚于中国,认为日本会染指西沙群岛,故建议法国占领之。1921年5月5日,法国驻华使馆柏卜(A·Boppe)致信海军部,对中国南方军政府与日本的关系,以及群岛战略地位进行了分析,指出西沙如果落入一个海军强国之手,建立军事基地,对法国来说后果不堪设想。这是法国政府官员对西沙战略地位较早的论述。他的推论是:在南方军政府重申西沙管辖权的前提下,如崖县管辖西沙,故作为海南一部分的西沙群岛也就落入日本手中。为了避免这一局面的出现,柏卜提出南方军政府不是中国的合法政府,对西沙的管辖没有法律效力,法国宣布西沙群岛为其所有是可行的。然而法国驻华使馆对西沙领土的“诉求”,没有得到海军部的回应。

没有证据表明法国驻华公使的上述建议的影响,但是法国放弃与中国政府交涉西沙却是事实,法国随后几年也未在西沙采取行动。法国这种短暂的沉寂,或许与20年代初中国琼崖社会各界掀起的反对日本人掠夺西沙资源汹涌的浪潮有关,然而如下因素促使法国态度逐渐发生转变:(1)法属印度支那对外贸易的发展,使其认为西沙群岛在南海航线上的位置越来越重要。“印度支那自1920年以来,就在法国的殖民计划上以及在太平洋和远东的国际关系上,有了新的重要意义。对于连接和发展法属太平洋各岛的企图方面来讲,它成了法帝国在这一部分世界里的弧形线上的一个正式基石。”作为执行此计划的一个步骤,印度支那人被鼓励迁往太平洋诸岛,并在这些岛屿和西贡之间建立起海运航线。西沙群岛近在尔尔,自然引起了法国殖民者的重视。(2)法国注意到日本对西沙的掠夺图谋,因为日本的“扩张是通过经济的途径而不是通过领土的途径”来完成的。1921年10月6日,法驻广东领事致函法外交部长,告之10月4日《广东政府公报》刊登商人何瑞年承办西沙岛务之事。他从中国报刊刊载的消息判断:“似乎何瑞年先生只不过是掮客,而设立公司开采西沙资源的真正的承担者和受益者是日本人。”为避免日本政府占有西沙,法国决定动手。

在上述背景下,法国萌发了采取行动侵占西沙的野心,它首先以科学考察名义进入西沙群岛。1925年4月和7月,法殖民者派平和芽庄(Nha trang Binhhoa)海洋研究所所长柯兰普(A.Krempf),率领海洋测量船“德拉内桑号”(De Lanessan)对西沙进行了科学勘探。有两位法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学者德拉古(De Lacour.J)和雅布耶(Jabouille),搭乘该船勘察了西沙群岛。根据这两个人的记述,该船1926年6月28日离开岘港,7月2日在东岛登陆,3日到达永兴岛,看到“从1925年开始而现在已半途而废的日本公司的开采鸟粪的基地”。两人回忆说,这只船还再一次来该岛采取鸟粪的样品。他们拍摄了13幅各岛植物、土壤、岩石和鸟类的照片,并对岛上的鸟粪进行了研究,至此法殖民机构才对西沙群岛自然地理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紧随科学考察之后,法军采取行动,6月至7月,法舰游弋于西沙晋卿、金银、永兴等岛屿。法国上述行动没有引起中国的任何反应,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法国进一步采取行动。

三、历史证据的酝酿及内部意见的统一

中国国民党1927年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类社会事业的发展,此时西沙各种形式的调查活动趋于活跃。1928年3月,崇尚实务的黄强任广东省南区善后公署参谋长,负责雷州半岛及海南岛开发建设事务,他计划考察西沙群岛,宣示中国西沙主权。该计划被法国萨维那神父(Savina)告知印度支那代理总督茹尔内(René Robin),萨维那是黄强所信任的私人顾问,同时也是法国政府的“线人”。他判断此计划实行的可能性比较小,但中国日益增长的民族主义情绪令其担忧。茹尔内对此非常重视,主张对西沙拥有主权,向殖民部建议采取行动,“这是我们采取实际行动,以维护似乎在历史文献和地缘现实中被认可(帕拉塞尔)主权的时候”。鉴于中国采取了巩固主权的行动,他告诉殖民部,印度支那政府外交部门正在撰写总结西沙问题各方面的材料,并希望殖民部提出建议,使其加快政策的制订,以更加“具体地”应对中国的西沙“要求”。这反映出法国有关部门加速西沙资料的搜集,以为主权声索服务。

此时日本人因国内经济危机撤出西沙,法殖民机构觉得有机可乘,择机予以占领。1929年1月22日,安南驻扎官乐福尔(Le Fol)向印度支那总督递交了一份关于西沙群岛的报告,这份报告标志着法国及殖民机构编造西沙“历史依据”的正式开始:(1)印度支那相关机构1925年曾深入地研究过西沙问题,但自那时起没有发现什么新材料足以解决争论中的所有权问题,该群岛“似乎直到上个世纪初仍是个无主地”。(2)简单列举了证明嘉隆皇帝1816年占领帕拉塞尔的所谓历史证据,如《交趾支那地理》《安南政府年鉴》《大南一统志》卷六、《南越地理》卷二或明命十四年出版的《安南地理》,然而他不得不承认:“现在(即直到1929年——笔者注)安南和帕拉塞尔似乎没有什么关系,沿海渔民和船主大都不知道这些岛屿的存在,更没有任何人到那里去。”这表现出殖民者虽欲占领西沙,但仍觉得理论不足的矛盾心态,但这些依据却被法国以及后来的越南继承了。(3)中国政府1909年宣示西沙主权,此时法国“本应肯定保护国(安南)对这些岛屿的主权”,但没有任何反应,而中国“似乎正式占领了群岛”。此点与第二点颇为矛盾,他没有进行辩解。

如果说乐福尔的报告对西沙群岛“归属”于安南还半信半疑,那么分析群岛对印度支那的重要性则是报告的落脚点。他指出如果西沙主要岛礁被某国建成海军基地,则坚不可摧,必会对南海海上交通构成威胁,即封锁土伦港口,切断印度支那——远东——太平洋海路,控扼西贡——香港航线,“在目前情况下,谁也没有权利忽视西沙群岛的重大战略意义。在发生冲突时,外国势力对它的占领将会给法国联邦的国防、领土的完整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报告有夸大西沙战略重要性之嫌,实际上西沙岛礁战略回旋空间有限,且建设基地需要巨大的投入,在当时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因为列强之间在远东的争夺主要是在陆地或近海,远洋小岛并不在任何一国的战略规划之内。乐福尔所说实属危言耸听,其真实目的是以此打动政府高层对西沙采取行动,“历史依据”实为侵占行为由头之说。

尽管乐福尔的报告引起了法殖民部、外交部以及其他各方的关注,但对于安南是否“拥有西沙主权”的主张,各方都持谨慎态度。1929年2月18日,海军部长、殖民部代理部长致函外交部长,指出作为一紧迫的问题,印度支那总督询问为应对中国西沙主权声称,所遵循的工作指针应更明确;黄强将军计划登陆西沙群岛,无疑有确认中国主权的目的,“然而安南拥有这些无人居住岛屿的历史权利,比起国民党中国的声称可能更少有疑问”。海军部、殖民地部的立场显然是在观望,但倾向认为可以改变西沙原有立场。法国外交部的立场,不同于海军部、殖民部。1929年2月26日,外交部长致信殖民部长,指出印度支那执政者在帕拉塞尔的问题上,似乎持与1921年法国政府完全相反的立场。那时法国政府明显承认中国对帕拉塞尔主权,“对我来说似乎没有明确解释这种立场的变化(缘由)”。

印度支那总督帕斯基埃的态度此时与外交部保持了一致,1929年4月3日在给殖民部的电报中,他明确表示不同意改变1921年的立场,认为占领西沙的时机还不成熟,事实上自1921年后情况没有明显改变,“最近西沙群岛的利害关系,被几个商业公司模糊的商业承采权、某些新闻文章激起。坦率地说,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新鲜的结论。在任何情况下,似乎都不是重新讨论关于岛屿所有权的最好时机。因此我仍然认为,特别是在目前情况下,1921年所采取的立场依然应该保持,在这一点上我与外交部完全相同。”对于帕斯基埃的言辞,法国人亨利·居什鲁塞(Cucherousset Henri)在河内出版的《印度支那经济振兴》(Eveil Economique de l’Indochine)上连续发表文章,指责法国政府和印度支那执政者的立场。实际上,它们对西沙的立场不久就发生变化了。1930年10月18日,帕斯基埃在写给殖民部的信中,极力否定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声称乐福尔提供的“历史依据”线索,“是在顺化能找到的有关帕拉塞尔问题的绝无仅有的资料”,“它将在我们和中国发生的外交争论中成为我方最好的证据”。在他的推动下,法外交部、殖民部对侵占西沙之事取得“共识”,海军部决定伺机占领。

国际局势的变化以及中国国内状况,为法国立场的变化以及后来在西沙采取行动,创造了一定的客观条件。首先,由于日本人在西沙群岛的长期存在,更为重要的是日本海军力量的持续增长,以及不断扩张的南下行为,使法国对日本海上战略意图充满了忧虑。它担心法属殖民地利益被日本威胁,故在内部讨论西沙问题时,反复强调日本海上力量如在西沙存在的危险性,决定加以占领。“西沙群岛若一旦为日本占领作为飞机根据地,则其在东方势力堡垒的越南之被轰炸,极为容易,故非出全力争为己有不可。”其次,英、美对法国在印度支那的行动采取默认或不关心态度,这在一定程度纵容它在海上进一步采取行动。1931年时任英驻法大使致英外交大臣的信函中提到,印度支那总督坚称安南皇帝曾兼并过帕拉塞尔,“看上去法国政府将向中国政府提出主权要求”。而此时美国对临近菲律宾的南沙群岛都不感兴趣,更何况西沙群岛了。最后,中国政府因内政问题、日本侵华已弄得焦头烂额,更无暇顾及边陲不毛之地,而地方政府对西沙又经略不力,这种状况遂为法国所利用。

四、对法国所持西沙“历史依据”的透析

通过法国外交部、殖民部、海军部以及印度支那总督府等部门,在西沙群岛归属问题上前后立场的变化,可以清晰地看到法国政府及殖民机构即使早期有对中国宣示西沙主权行动法理意义上的“肯定”、对不归属于安南的论述,但为获取地缘利益,开始编造各种历史依据伺机侵占西沙。

第一,法国政府及殖民机构多次承认中国渔民生产生活于西沙群岛,很少提及日本人、安南人在群岛的存在。1899年8月22日,法殖民部长致外交部长的信函,记载着群岛上只有中国渔民;1909年5月4日,法驻广州领事伯威致法国政府的信函,也说中国渔民是生活在荒凉岛屿上的唯一人群;1921年5月6日,印度支那总督府政务和土著局的公函,说安南尤其是中国渔民船队经常到西沙群岛进行季节性捕鱼。不仅如此,中国地方政府对西沙的开发活动持续多年,这一点法国也承认。1932年9月,国民政府外交部对法抗议时,指出广东省政府在1921年12月至1932年3月间曾五次批准中国人勘探、开发这些岛屿资源的申请,法国政府从未提出异议。中国人长期利用这些岛屿,“历来仅有琼崖人在此采矿捕鱼为业,从未闻有安南人来此居留”。按照国际公法和惯例,“以切实先占为取得领土主权之先决条件,换言之,何国人民首先占领与继续不断的居住,其地即为何国之领土”。中方的抗议有理有据,故后来法国虽多次交涉,但对此无异议。

第二,法国政府及殖民机构对西沙归属问题的“研究”,不是基于严肃的历史事实进行研究和考证,而是随意裁剪历史,编造证据。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政府、印度支那总督对西沙建灯塔、西沙沉船事件等是否存在,未有确凿证据,为此内部不断协商、查找,在未有结果之前,就以此为根据对中国提出“抗议”;在搜集安南历史文献时,仅是简单罗列书名,未对内容进行考辨,其价值如何也未进行考证。它们还试图从法律角度寻求“支持”,并对有关“历史依据”进行“评估”,但结果并不理想。1931年7月4日,法国殖民部长雷诺(Reynaud)在致河内的一封电报中,转述了外交部咨询法律专家对西沙问题之见解,内中说:“安南的主权在18世纪初存在,但难以判定,因为曾多年放弃。”印度支那总督、远东海军司令部等也曾强调18世纪安南西沙主权的历史证据,却不得不承认“主权”因多年未经营而放弃,其法律价值“难以断定”。这或许是印度支那总督、法国政府虽一度声称将西沙争议提交国际法院审理,但后来却了无声息的原因之一。

第三,法国编造“历史依据”过程中,有对日本因素的强调,可以说日本在西沙存在促使了法国采取行动,如编造“历史依据”的出台。1929年1月12日,印度支那总督在给乐福尔的信中说:“群岛中的好些岛屿正被日本企业家开发”,为法国占领西沙做准备,“为此将需要寻找有利证据,那怕一点一滴”。后来他应殖民部的要求,提供了乐福乐1月22日报告的抄本,目的是逐渐形成安南“相对雄辩有力的(占有)优先权”。此外,1930年9月24日,英国某人士有过对法驻香港领事关于西沙归属的询问,虽仅是个人行为,不代表英国政府,但给了法国以错觉。法驻广州领事艾那(L.Eynard)在致印度支那总督的信中竟然认为:“这件事本身似乎表达了居住华南的外国各界人士对于中国政府提出主权要求的舆论和态度。”他以为法国人对西沙“所有权”,获得了在中国某些西方人士包括英国的默认或支持,理解的片面或错觉导致了某些行为的发生,除了久蛰居心外,很难找到合理的解释。

由此可见,西沙问题之所以出现一方面因西沙地缘位置重要,且此时该地区处于其他列强的权力真空状态,这是促使法国西沙政策不断发生变化的主要诱因;另一方面是西沙的作用随着海上战术的发展而被赋予新的内涵,即效用呈现增大的效果,这又引起了法国的忧虑,如西沙被他国占领,则对安南的威慑作用加大,故决定伺机占领之。与之相比,20世纪初中国对西沙重要性的认识,主要停留在民间层面的讨论。对于法国在西沙的调查行动,以及法国和安南报刊刊载的西沙各种信息或报道,未见中国政府有任何反应,国内学者、报刊也未予关注或研究。虽然海南渔民在1928年广东省政府西沙调查时有对法舰游弋西沙的报告,但未引起官方的重视,中国政府海疆意识薄弱、边疆疏于防范由此可见一斑。直到30年代中国在与法国交涉西沙群岛时,历史依据的优势才逐渐得到显示,中方抓住此契机进一步加强这一方面的研究,并为后来坚持西沙主权提供了有力依托。

[责任编辑 王 桃 责任校对 李晶晶]

2016-03-10

郭 渊(1971—),男,暨南大学文学院中外关系研究所教授,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南海疆域史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世纪上半叶南海地缘形势与国民政府维护海洋权益研究》(批准号:15AGJ004)。

K928.44

A

1000-5072(2017)07-00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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