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久珍
学校:长沙市实验小学
遵章守纪不需要理由
作者:彭久珍
学校:长沙市实验小学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曾经读到一个故事:古时候,有一个大官叫公仪休。他非常喜欢吃鱼,甚至认为只要天天有鱼吃,就心满意足了。有一天,有人送鱼上门,他却拒绝了。他的学生很奇怪:“老师,您不是很喜欢吃鱼吗?现在有人送鱼来,您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人家的鱼。你想,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就要按照人家的意思办事,这样就难免违犯国家的法纪。如果我犯了法,成了罪人,还能吃得上鱼吗?”对这个故事,我一直不是很明白。
有一天深夜,我和爸爸坐车回家。路上,没有一辆车。突然,爸爸在一个十字路口将车停住了。我疑惑地问:“爸爸,你为什么不开车了?”爸爸回答:“因为前面是红灯啊!”我更加疑惑了,问:“可是四周都没有车啊?”爸爸说:“红灯在眼前,交通法规记心间,遵章守纪不需要理由!”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第二天,我去班上“图书角”看书,发现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看着看着,我不知不觉地把书带回了家。读完后,将书随手一扔,不知道塞到哪去了。当想起要还书的时候,书已经找不着了。怎么办?我都快急死了!
书,是还还是不还?如果要还,我拿什么去还?如果不还,反正这件事没人知道,老师也不会批评我。但是,我想起了那天晚上爸爸说的话和公仪休的故事,决定想办法也要还。
周末,我赶紧拖着爸爸妈妈来到新华书店,终于买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书,然后悄悄地把书放回了“图书角”。
虽然,这件事前前后后都没有人知道,但我知道。我知道了,公仪休拒鱼的故事告诉人们,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所以,遗失公物要赔偿,遵章守纪不需要理由。
指导老师:陶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