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德
互联网时代文艺评论的学术宽容与自律
李超德
本文从互联网时代文艺评论的特点分析入手,阐明了艺术评论在学术传播过程中应有的学术宽容与学术自律,论述了艺术评论面对公众参与所要遵循的学术规范,进而引发关于“媒介融合生态下文艺评论策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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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讲文艺评论,我理解是大文艺评论的概念,这当然包含了我一直从事的设计评论。大约17年前,我撰写了一篇关于“大设计”的设计评论文章,文章针对设计学术界“泛艺术派”和“泛技术派”两派理论家的极端观点进行评述,认为设计物的视觉表象背后承载着的文化观念、文化立场、文化价值,设计的话语权就是强势文化观念、立场、价值的输出,并在物质产品上的表现。进而认为设计是大的。如果仅仅囿于微小的技术细节谈论设计,就使得设计的内涵与外延变得狭隘了。工业产品加工只是设计物的下游,而潮流与流行却被主流文化所控制。这篇评论文章刊发在一本现已停刊的杂志上,后来经过两家设计类报刊的转载,引起了中国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一位教授的关注,他随后写文章反驳和批评我的观点,认为设计没那么大,设计是“小”的。他强调设计技术因素对设计起着主导作用,他的观点可以说是当时泛技术派理论的代表。他的主要观点是:建筑不就是造房子吗?服装不就是做衣服吗?简单地说设计就是造好房子、做好衣服。
其实,这位教授与我的分歧,在我看来是认识设计问题的逻辑起点不一样,我一贯主张“任何设计问题的背后都是文化问题”,技术其实上升到精神层面也是文化问题。我理解的大设计指的是宏观观念,而小设计指的是技术细节,设计既要有设计的立场和观念作引导,又要有技术作支撑,技术进而为文化服务。这两篇文章一经刊登,马上引起了设计界的热烈讨论。但是,由于当时网络影响还没有今天这么大,许多文章还上不了网,刊出的文章始终是以纸介质的方式传播,你来我往、许多同行加入了讨论,这样的讨论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每位参与者都以说事情讲道理的方式、绅士般地讨论着设计的问题。甚至,话题告一段落的时候,这位现在早已退休多年的老教授还给我来信,让我再写文章激烈一些骂骂他。可以说我们英雄相惜,尽管评论文章言辞激烈,但大家都以一种文明的方式讲话,由此还成为了好朋友。
而另一个设计批评事件却是发生于互联网大发展以后。2009年4月下旬由我撰写的《不要作贱时装——评赵半狄的熊猫秀及其它》一文,经由《中国纺织》杂志发表以后,又被设计报刊转载,引起了被评论人、著名当代艺术家赵半狄先生博客文章的强势回击。同时经由新浪网推送成为当天的网络头条,在短短的三小时内该文在新浪网点击数超过63000多点。这起显然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设计批评事件,引发了网络上支持与反对两个方面非理性的互相谩骂。尤其是被评论人本人的文章运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对我进行了辱骂。这一事件的出现反映了正常的文艺评论进入公众网络平台而产生的连锁效应,使得学术领域一场正常的评论风波变成了人身攻击。为此,我下载了当时网络评论与跟帖的全部内容,留下了比较完整的分析研究样本,我甚至将这一典型的网络时代艺术评论案例写入了当时正在撰写的设计批评专著中。从统计看,70%的跟帖者支持了我的观点,30%的跟帖者支持反方言论。
上述两个评论事件,一个是以纸媒对纸媒,属于传统型的论战。另一个则是由纸媒引发进而发展成全面的网络论战。以此案例来谈媒介融合就更显示其话题的准确性,如果要说“生态”就更加切题了。当艺术评论涉及的某一事件、新闻、人物、学术问题置于公共网络平台后,由于参与者自身综合素养、阅历的不同,发表的言论有时就超乎于道德的制约,利用网络进行人身攻击、谩骂,成为了一定范围内的群体事件,引起了一定范围的公共道德、相互信任和媒介融合的生态危机,这就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指导。这两次设计批评事件,引发我思考“媒介融合生态下文艺评论策略研究”这一问题。
今天探讨“媒介融合生态”与“文艺评论策略”,我认为首先涉及两个基本概念:其一,究竟什么是“媒介融合生态”?以我理解的媒介,当然包括纸媒与网媒,以及其它媒介。融合与生态有和谐、相互依存的意思。其二,什么是“文艺评论策略”?策略指的是对应措施与方略,似乎有为管理部门提供政策咨询的智库任务,同时又有提升艺术评论工作者评论技巧的方法论指导。由此及彼,我们探讨艺术评论的学术传播规范,其中既有广泛共性的理论问题,又有个别特征的实践问题。作为美术批评和设计理论研究的学者,深感互联网时代艺术评论所面临的挑战。希望以自己从事设计批评的实际案例,形象地剖析互联网时代艺术评论的学术宽容与自律。
近一百多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迅猛,艺术风格的流变、文化传播方式的变化进入了日新月异的新时代。麻省理工学院1946年诞生的第一台计算机,并由此衍生出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开始的时候仅仅运用于科研成本极高的高科技领域。上世纪80年代开始计算机辅助设计逐渐地走入常规的艺术设计领域内,CAD设计软件成为了设计师们的必备装备,对设计行业产生了革命性的变革。特别是计算机所拥有的强大数据库,促使设计师只要轻轻的敲击键盘就可以快速获取最新的图文资料和工艺文件。并且,先锋艺术家甚至可以利用电脑任意产生的新奇图像,自由地展开丰富想象和再创作,从而也改变了与受众的交流方式。
当下,人们热衷于谈论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变化,对于互联网的迷恋可以说近乎宗教般的狂热。以数字化命名的这场信息技术革命,数字化成为了互联网的核心技术。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彻底颠覆了人们传统获取知识的方式,彻底改变了人们学习知识、存储信息、交流文化的渠道,直至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这场以“数字化”命名的革命,已经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直接改变了大众传播方式。我曾经围绕“数字化时代视觉艺术与设计学科的学术传播”专门著文阐述过数字化时代学术传播领域的四个显著的特点,尽管这些论点提出研究有七年了,但中心内容仍然不过时。
各种传统的纸介质出版物,随着数字化技术进步步伐的加快,本身也已经在制版、工艺、生产、发行等环节数字化。尽管,现在许多传播方式仍然是以纸介质的方式呈现在读者面前。但是,数字媒体依仗每人一部手机的现实优势而强势出击,小小的手机成为了掌上电脑,人们通过手机获取资讯的渠道可以变得更加多样化,由此纸媒的衰落已经不言而喻。所以,日益普及的互联网技术,客观上形成了有国无界的现象,加快了全球范围信息传播的速度。通常,人们对于互联网带来的信息传播,也多抱有宽容的态度,只要不违反国家宪法,不宣传反国家意志和反人类的言论,通常情况下各类纯粹的学术性信息不再为政府和权威所控制。具体来讲,涉及到艺术现象、艺术潮流的文艺评论,批评家个人的主观思想有了更多自由表达的机会。特别是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个人色彩比较强烈的自媒体平台自由表达的机会大大加强。
匈牙利著名的文化社会学家和艺术史学家阿诺德·豪泽尔在《艺术社会学》一书中说:没有评论者的参与,“纯粹独立的艺术消费几乎是不可能的,不然就是一种对艺术才能的神化。艺术风格越是发展,艺术作品新奇的成分就越是丰富,艺术消费者对作品的接受就越是困难,这时就越需要中介者的参与和帮助。” 作为欧洲20世纪艺术史领域的著名学者和艺术社会史的奠基人之一,他所提出的“宏观艺术社会学”理论对20世纪艺术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次南京研讨会针对互联网时代如何进行文艺评论干预,提出的“媒介融合”,以及评论家以何种方式积极参与的话题,正好切中要害。
然而,媒介融合生态下文艺评论如何展开?有两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已经显现:艺术评论非主流阶层对艺术权威的藐视和主流学术界对各种学术观点的宽容,成为当下艺术评论界的常态。既有诸如经常发布以抨击艺术界名人文章为己任的“丹青飞狐”,也有自己创作、评论两不误的“江因风”,他所掀起的“艺术战争”,似乎不到危言耸听誓不罢休。以往的宏篇巨著和官方出版物,被数字媒体铺天盖地的文字与图片所淹没,人们真正进入了读图时代。学术传播被快餐化,纸介质出版物不再是唯一的官方文化发布平台。互联网的民间声音也开始越来越发挥作用,对传统的、权威性的传播体系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表现在文艺评论领域,面对大量的网络自媒体文化传播,人们原本从书本而来的文化艺术的历史纵深感似乎正在消溶,扑面而来的是适时信息,自觉不自觉地夹杂着功利主义、视觉快乐主义、民粹主义的非理性言论取代客观理性的学术评价。通俗化的心灵鸡汤式的文化艺术传播为广大听众和观众所接受,一些学者在学术传播中有意无意扮演着娱乐和自娱、宽容和民主的角色。互联网时代的文化学术传播,选择性阅读代替了强制性和灌输性阅读。所以,互联网带来的开放性,直接导致了受众对学术文化信息内容承载的宽容态度,有时候往往会对经典和传统产生怀疑与不信服。而自媒体又给了学术同道自由表达的机会,造成了权威学者与普罗大众读者互为主体,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自由的、平等的民主对话和交流关系。学术集权式的独语局面也就必然瓦解,互动性的数字化网络,促使学术交流、创作、批评有效互动与对话成为这个时代艺术评论的根本特性。正因为对于艺术评论互动过程中的个人表达不具有强迫性,人们对各种艺术评论抱有了宽容度。
数字化时代的学术传播,正是通过这种互动式的交流完成的。而且,这种互动呈现出多维的统觉空间。学术讨论空间更为多维化与立体化,文章、图像的可复制性,对文艺评论的传播带来的影响具有现实意义,会对读者在情感上引起对文艺作品的共鸣。数字化的学术传播,既是纸介质文艺评论传播的补充,也是给受众一种选择过程,同时给受众交流带来无穷愉悦与享受的过程。因此,互联网时代的文艺评论所显现出的民主性和宽容度是毋庸置疑的。
自由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与动物的区别“恰恰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文艺评论的自由,既是选择,也是约束,它是衡量学术文明程度的关键术语。宽容,代表着包容,但是任何的自由都是受到制约的,而且自由的基础是自律。有人从马克思的自由观入手,将互联网时代的文艺评论自由极度拓展到人类的想象力自由。进而从逻辑上将实现自由的四种价值归纳为:“(1)促成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2)拓展自由空间的一种手段;(3)保证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的一种方式;(4)维持社会实体与虚拟之间的平衡。”当然,互联网时代学术传播与文艺评论自由共享的背后也存在着悖论。特别是赋予创造性含义的艺术评论传播,如何营造学术公允、平等、诚信等数字化环境和秩序是互联网时代学术自由的应有之义。
许多人认为数字图书是纸质图书的掘墓人,图书馆在未来只要存在于网络的云端就可以了,也有人认为在自媒体平台和跟帖发泄不满是新时代的电子“大字报”。所以,数字网络的开放与民主,决定了参与者的道德自律是净化互联网时代文艺评论传播的空气的首要议题。互联网在高技术条件下,实则上隐含着更高层面对人类关怀的“人文技术”。文艺评论传播一旦进入网络,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涉及到互动双方的文化尊严。这种尊严,既涵盖了文艺评论主持者的学术尊严,也涉及被评论者自由表达的人格尊严。在学术民主与开放性的互联网传播体系中,应该承认文化尊严是双向的。这既是对不同学术观点的包容,也是对自身文化尊严的维护。
互联网的传播与表达通常具有随意性和及时性,这就突显出个人文化品德的重要性。互联网的大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有的地方还处在真空状态。有时,色情暴力、反国家意志、暴露公民隐私等不良信息在评论自由的外衣下泛滥。同时也往往造成受众良莠不分的结果。网络评论的参与者文化品德同样是双向的,这是互联网时代每个参与者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文艺评论权威不再居高临下,任何文化艺术与学术问题都置于公众的审视与讨论之中。同样,以权威姿态盛气凌人的告诫,已经得不到受众的信服。个人文化品德、学养、操守上升为权威学者的智慧与风范,以及非主流评论学术群体的内在品行与自律的道德标杆。
讲究学术自律,不代表消除学术平等,文艺评论表达的多样性还应该尊重。每个民族、国家之间,都有自己的文化信仰与文化个性。互联网时代,经济与文化发达的国家自然掌握着文化的话语权。但是,在全球化时代如何坚持本民族文化多样性时,也是各非主流文化艺术争取自身地位的执着选择。即便是本民族内部,保持其内在文化个性,也是必须遵循的学术品性。
这就带出了又一个话题:互联网时代文艺评论传播的学术规范。由于自身的开放性,一时无法确立其缜密的学术规范细则。譬如,如何能够在互联网文艺评论传播中有效地保护版权,防止其成果受到有意无意的侵权,迄今为止没有找到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法。
综上所述,文艺评论的理论型成果,常常借助的是文字,艺术实践型成果则依赖于图像。进入互联网时代的所谓读图时代,艺术评论的学术传播已经是一种四维空间的多重组合。文艺评论的权威,常常遭到来自“草根”阶层自由评论者的挑战。交流平台的民主意识,导致人们对不同学术观点和实践探索的宽容。所以,进入互联网时代,如果我们仍然用评判“足球”的规则,来评判“橄榄球”,必将是南辕北辙,不知所以然。
李超德:苏州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吴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