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文学界老前辈刘以鬯先生在我家打麻将,遇到有人要和他握手,他都拒绝,说南洋人太过热情,手会被握肿,老半天也举不起来。
我的文章,十辈子也不入流,但是对于握手这件事,倒是学刘以鬯先生学得十足,到了大陆,也不喜欢和太热情的人握手。
一向聲明,漂亮的女人,我一点不介意,还怕她们不伸出手来,但遇到一些大汉,我就怕怕。他们的手总是汗多,黐黏黏不好受,又不知是否刚挖过鼻孔……但做人不可做得太绝,人家的手伸得老半天,不忍心,还是握了一下。
助手很聪明,知道我有怕脏的毛病,准备了一大包湿纸巾,看到我和人家握了,即刻抽出三大张来给我擦个干净。
不知道我是不是在无形之中,患了洁癖。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弄得不好,会一天要洗几十次手。遇见邓丽君,她死前患有洁癖,把餐厅的碗碟筷子擦了又擦,最后要自带餐具,还戴黑手套呢,我当然不敢和她握手。
触觉骚扰,除了握手,还有搭肩膀,有些人问可不可以和你合照,当然不拒绝。不过人家拿相机对着我们时,那个家伙就伸手来搭你的肩膀,太过分了吧?非亲非戚,也不是老朋友!
一面谈话一面用手来拍你的人,也很讨厌。上次遇到一个大官拼命拍我。喝了几杯,不客气地喊出来:“别碰我!”
不醉时,还是能容忍的。我会和陌生人握手和被他们搭肩膀,但总得改善生活,别再遭这种老罪。结果给我想出一个万全之计,遇到人家要和我握手时,我就学僧人合十:“已经信了暹罗教,不可以握手。”
那人看到我背了一个黄色和尚袋,信以为真,就放过我了。
(摘自“蔡澜新浪博客” 图/黄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