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国华
党章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的“三大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需要更加坚定自信,而这种坚定的自信,主要来源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来源于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的信心。同时,只有坚定自信,才能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进一步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信心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从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记者见面时的重要讲话中,深切感受到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正是从此刻开始,进一步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信。
前些年,一些地方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比较突出。比如:少数单位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只挂帅不出征”,有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有的高级干部无视组织原则,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塌方式”腐败、串案、窝案,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等等。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破法者必先破纪。追根溯源,许多领导干部从“好同志”沦为“阶下囚”,都是从违反纪律和规矩开始的。为了给全党带个好頭,树个榜样,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不久,即颁布了中央八项规定,从政治局常委开始,个个以身作则。随后,全党紧急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月饼禁令”“贺卡禁令”到“烟花爆竹禁令”等一浪高过一浪,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
然而,起初,有的人认为,这就是“一阵风”,刮一刮就过去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中央惩治“四风”的力度和规模前所未有。2016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万起,处理党员干部5.8万人,给予处分4.3万人,其中省部级干部5人。2017年初至7月底,全国共查处25106起,处理党员干部35399人,给予处分24364人,其中省部级干部6人。由此可见,反“四风”不仅没有丝毫放松,反而越来越严。
反“四风”没有“世外桃源”,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查处力度之大、执行禁令之严,着实给“四风”问题来了个“急刹车”:高档节礼变得“烫手”,公款吃喝显得“扎眼”,应酬往来变得“冷清”,铺张浪费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许多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紧盯“四风”新特点、新动向,强化执纪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进一步营造了“不敢”的氛围,推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虽然“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但,从抓作风建设的点滴小事上,即可以看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只要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更加坚定自信,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坚持不懈、驰而不息地抓下去,就一定能取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最终胜利。
坚定打赢反腐败正义之战的自信心
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战斗,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进一步坚定自信,在主责主业上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才能真正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向历史交一份合格答卷。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全党,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如何进一步增强谈话函询的效果,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这与纪检监察干部坚定自信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去年,根据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对一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由于一部分内容举报失实,这名领导干部意欲混淆是非,企图用谎言掩盖自己的问题,但,工作组的同志坚信其中必然有“诈”,经过几个回合的斗智斗勇,最终,这位同志承认了自己应负的领导责任,并写出了深刻检查。
谎言终究是谎言。但,戳穿谎言、还原真相,没有真功夫,缺乏自信,哪怕是缺少一丁点儿自信,都可能功亏一篑。因为有一些问题线索转瞬即逝,特别是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许多问题线索层层交织,一旦有丝毫闪失,很可能就与真相失之交臂。此时,最需要的就是坚定自信。
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面对各种各样的违纪行为和违纪人员,真真假假,是是非非,需要一一甄别、一一审查,要想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除了严谨的工作作风之外,还需要进一步坚定自信,坚定对纪检监察事业的自信,坚定对党纪党规的自信。无数事实证明,只有进一步坚定自信,才能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弱、零容忍力度不改变,实现由“不敢腐”到“不能腐”再到“不想腐”的转变,最终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的纪检监察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从解决月饼、贺卡、节礼等难题,到“周五打虎、周一拍蝇”“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力度和节奏”,再到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解决“灯下黑”,纪检监察机关以一流的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精神。
“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只有自身要求更严格,关键时刻才能底气足、腰杆硬,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担当,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只有严惩“灯下黑”,才能“过得硬”。
纪委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随着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有的纪检干部经不起诱惑,依仗手中权力承揽工程,有的泄露秘密,有的收受贿赂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等。这些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对人马克思主义对己自由主义的“灯下黑”严重侵蚀着党的肌体健康,损害党的声誉。“灯下黑”也许可能暂时给自己带来一些利益,但长远来看,却犹如一剂慢性毒药,有百害而无一利。
要揽瓷器活儿,首先得有“金刚钻”。纪检干部只有自身忠诚干净担当,才能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相反,纪检干部一旦违纪,不是不处理,也不是从轻处理,而是“零容忍”,决不给“灯下黑”半点生存空间。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其中魏健、罗凯、朱明国、钟世坚等一些昔日的“打虎干将”,成了警示他人的“反面教材”。实践证明,只有对“灯下黑”“零容忍”,筑牢纪律“防火墙”,扎紧制度的笼子,才能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许多“灯下黑”都始发于日常琐事,吃点儿、喝点儿、拿点儿……正是这一次次“量”的积累,导致和助长“灯下黑”,容易让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而且,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将发生质变。从“车轮上的腐败”“月饼盒里的腐败”,再到“贺卡上的腐败”“会员卡腐败”,甚至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抓起,就是要从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视的细节抓起,在客观上,为杜绝“灯下黑”奠定坚实基础。
严格要求,带头遵纪守法,杜绝“下不为例”。许多时候,一些“灯下黑”都与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及时有关。抓早抓小,解决起来不仅费时少,而且还效果好。相反,一旦放任自流,如同养痈遗患,其危害非同小可。早发现、早治理,把许多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多一些未雨绸缪,少一些亡羊补牢,尽可能不要让生米煮成熟饭,在主观上,为杜绝“灯下黑”创造条件。
温水煮青蛙。少数领导干部放纵自己、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类似出差住宿、公务用车、吃喝玩乐等一些细节方面开始突破党纪党规,不仅自己有堕落的危险,而且还败坏社会风气。健全完善制度,引导领导干部严格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敢于取消任何“特权”,让“灯下黑”阴影下开出的“霉之花”晒晒太阳,并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在环境上,为杜绝“灯下黑”营造良好氛围。
打铁还需自身硬。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待“灯下黑”,只有“零容忍”,抓早抓小,自觉做好表率,严格要求,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守纪律、讲规矩。唯有如此,才能说话底气足、腰杆硬,才能担当起党的忠诚卫士的重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