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
在世界文学史上,有不少小说与良知折磨(TortureofConscience)这一母题有关。如维克多·雨果的《九三年》《悲惨世界》,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纳撒尼尔·霍桑的《红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具体到中文小说,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董时进的《硖口怒潮》。虽然结尾和雨果的小说一样在某种程度上落入了文学审判的俗套,但作为后革命文学,它对思想性的重视与良知折磨的挖掘却是耐人寻味的。
与良知折磨对应的上级话题是良知。从苏格拉底、柏拉图、孟子、王阳明,到坚信“上帝即良知”的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许多思想者都在强调良知所具有某种先验性,并将拥有良知视为人类美好精神的典范。然而问题是,既然良知乃人类应有之义,甚至具有先验性,那么良知为何失灵?对此,苏格拉底给出的著名论断是“无人自愿作恶,作恶皆因无知”。
在TheSword:TheHealingfor AdamsDescendants一书中,麻醉师罗伯特·圣托马斯从人的罪性出发,将良知失灵(ConscienceDysfunction)分为三个等级:
一是轻度良知失灵者:大多数人属于这一类。比如买东西的时候,偶尔会将收银员多找的钱据为己有。但是,类似良知失灵通常会给这些人带来良心上的自责。也就是说,在他们做了坏事时会有与之相适的罪感意识。
二是中度良知失灵者:为私欲压制自己的良知而主动作恶,比如偷窃、抢劫、敲诈勒索等。这种人虽然尚有良知,但都是些硬心肠,不能完全意识到自己的罪过。
三是重度良知失灵者:这类“人间的捕食者”没有心灵,所犯下的罪恶通常被冠之以“丧尽天良”“连环杀手”。他们无法回应良知的拷问,也不知道悔恨为何物,对他人的生命缺少最基本的尊重与同情。当他们因为杀人而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不但毫无悔意,甚至还会满面春风。按圣托马斯的观点,这类人应该被彻底从人类社会中清除出去。
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同意上述分类,然而有关分析着实太过简单。且不论王尔德有言“每个圣徒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在人类充满罪恶的历史中,最耐人寻味的是,在面对冲突时,双方都声言自己代表着良知,站在正义的一边。那么问题出在哪里?本文试图从以下几方面探讨良知为何失灵。
一、信仰的迷失
很多人都在声称有信仰的人是高贵的,并因此嘲笑那些“没有信仰的人”。其中一个理由是“没有信仰就没有底线”。在此笔者并非要讨论宗教对人类生活的好坏,而是想强调一点,信仰的底线与良知的底线并非完全重合,即有信仰并不代表有良知。甚至,有时候还会因为信仰走到良知的反面。这方面,茨威格在《良知对抗暴力》(《异端的权利》)一书中提到的约翰·加尔文便是极好的例子。
1536年,当加尔文被请到日内瓦,他立即想要在此建立人间天国。他满怀信心地宣告“上帝启我传道,良心促我坚强”。在加尔文看来,没有人能逃脱来自上帝的良心惩罚。问题是,上帝并不亲口说话,谁能保证哪一个上帝的声音是真实的呢?谁来定义基督教所追求的“无亏的良心”(AGoodConscience)?
事实是,自从加尔文大权在握,在他的统治下瑞士人过起了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在参加洗礼时微笑,在布道时昏睡,退出教堂便立即谈生意等都有可能被拘禁或判刑。而其中最有名的是加尔文对塞尔维特与卡斯特里奧的迫害。前者只是因为提出了肺循环理论,而被连人带书一起焚烧。
今日世界,发生在许多不同的宗教团体之间的杀戮,又有多少经得起良知的拷问呢?
二、理性的局限
在西方哲学中,良知一词与意识、知识相关。早在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即知识”,而在柏拉图直接将知识变成一种先验的东西,理念世界的知识是确定无误的,人们只有通过不断回忆才可以获得。而“哲人王”是拥有知识最多的人,也是最不容易犯错的人,因为“知识不够才会犯错误”,言下之意如果知识“足够了”,那他就会永远正确。柏拉图忽略了一点,当哲人成为王,不仅拥有知识,而且拥有暴力,其知识就有可能不再是从先验的理念世界中“回忆”出来的,而是从经验世界中生产出来的。换句话说,在此知识生成的过程中,“哲人王”不是发现真理,而是发明真理。而这也是卡尔·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着重批评柏拉图的重要原因。在波普尔看来,“哲人王”思路恰恰是世界极权主义的开端。
启蒙运动以后人类的理性主义被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甚至在最后走向了反面,人类不但没能够根据理性设计进入所谓美好世界,反而困顿于血流成河。其中一个罪魁就是人类过度迷恋自己的理性。
基于对人类历史与经济活动的反思,赫伯特·西蒙提出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亦算是公允之论。人类既无力全能,亦无力全知。在现实生活中人类能够获得的资讯不可能全面,更别说还要考虑人的基本生理限制,以及由此引起的认知限制、动机限制及其相互影响的限制。在此意义上,波普尔所说的“通过知识寻求解放”甚至都是可疑的。而这也是笔者担心人工智能可能将人类驱逐出尘世伊甸园的原因。知识无限,人类注定只能以短量长。知识只是人类生活中的工具,人类没有宿命尽得这一工具的好处。
正是认识到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布莱士·帕斯卡认为“心有理性未知之理性”。这也意味着良知有可能在理性之外。
三、欲望的引诱
人人都有自私的基因。欲望深藏于人性之中。
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里的鱼与熊掌,生与义指向的都可以说是人的欲望。它不全然坏,也不全然好。关键是个体在什么情境下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正如性欲的满足,有的是人约黄昏后的两情相悦,有的是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
与欲望对接的有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该理论实际上是强调人生的当务之急,即在面临选择时人们更倾向于优先满足何种欲望。比如当一个人想吃面包的欲望都满足不了时,他对玫瑰和星空的赞美就不会有那么大的激情。endprint
而欲望常常又不只是个人之事,它会涉及他者的身、心、物。因爱好美色而强奸,觊觎他人钱财而掠夺,为获升迁而告密等都与欲望有关。而这些欲望———有的是以本能的面目出现———在一定情况下会摧毁人的意志,使其犯下罪与错。中国人常说“利令智昏”,指的是人在利益与欲望面前失去理性,实际上它也可能导致良知的衰败。
欲望的引诱有时候还表现为某种付出的劫持。当一个人为做成一件事情已经付出太多———尽管他此前是清白的,但如果只需要再作一点恶就可以大功告成,他就有可能会铤而走险选择作恶。所谓堡垒更容易从内部攻破,人总是更善于理解自己的酸辛,曾经的付出会轻而易举地瓦解他良知的底线。人心有一欲望叫“不甘”,此欲望也是成功的欲望。
四、恐惧的悖行
恐惧的作用通常是悖向而行。
一方面,符合正义的法律的严惩、道德的诘难,以及来自仇人或者冥冥之中上天的惩罚等会让绝大多数人不敢越雷池一步,这些唤醒个体恐惧的外力约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人们恪守或者至少不远离良知。甚至有时候令人恐惧的环境还会激起人内在的美德。在《阿宝救牛记》里,杏花村的陈阿宝就是因为害怕“大肚皮”(水牛)被卖到杀牛房,才不辞辛苦开始他的“两个鸡蛋换一头牛”的计划的。
另一方面,恐惧也有可能让良知得到遮蔽。最典型的例子是,当一个人或者团体为了消除内心的恐惧而堂而皇之地作恶。如米多尼克·斯垂特菲尔德在《洗脑术———思想控制的荒唐史》中所说,“当恐惧弥漫,一切肮脏都穿上了正当防卫的外衣;当科学发狂,一切残忍都散发着追求真理的光芒”。
世间很多灾难之所以发生,只是因为在恐惧的阴影下很多人信奉了“斩草除根”与“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正如读者在《九三年》里看到的,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许多杀戮,同样是以正义之名进行的预防性杀戮。
五、力量虚妄
有一则关于李鸿章的逸事:
光绪六年,俄国皇太子送给李鸿章一把金质手枪,李鸿章爱不释手,经常带在身边。某次外出狩猎,他便不由自主想一试身手,突然望见了周围的寂静村庄,于是收手,并决定从此不再使用手枪。有幕僚好奇,上前询问原因,李鸿章的回答是:“我想提醒自己,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当慎而重之。”
这里的手枪只是一个隐喻。它可以大到擁有一个国家的权力,小到拥有一双铁拳。
理想的状态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然而实际情形更可能是“能力越大,破坏力越大”———尽管许多人的初衷可能并不坏。就像《死亡笔记》所揭示的,当一个人被赋予了死神般的魔力,可以随时了断他人的生死,他在消灭坏人的过程中,也会顺道消灭好人。用苏格拉底的话说是这些“有力量的人”不能自制(akrasia)。
这种力量感常常表现出一种虚妄。有的出于单打独斗,如武侠小说里获得邪门歪道秘籍的高手;有的来自群体。前者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虚妄;后者则与同质迷惑有关。
六、同质迷惑
同质迷惑与群体意识紧密相连,它主要体现在几方面,包括观念上的极化、道德上的群体标榜以及上文提到的力量虚妄。
观念上的极化相似于回声屋效应(TheEchoChamberEffect)。当一个人长期处在一个封闭且同质的环境中,其所听到的群体声音与自己的回音没有什么区别。同质化封闭群体的最大危机在于它不仅致力于消灭异己,而且让同质者彼此得到加强,使这个群体信奉的某个观点或利益诸求上升为所有人都必须接受的正义与真理。
而且,这种同质迷惑还会表现在道德层面。在这个道德共同体中,一个人违背良心去作恶不但不会受到来自群体的指责,反而会得到鼓励、赞赏与强化。与此相反,如果他不那样做反而会受到压制、指责、轻视甚至严厉的惩罚。
究其原因,他们作为一个封闭性群体,有着相同或相近的利益、身份认同、审美以及为之努力的理想。
七、符号化思维
人类发明了语言和各种符号,其初衷自然是为了交流。然而不幸的是,很多人落入了符号化思维却浑然不知。比如说法国大革命时期,为什么路易·卡佩被杀?因为他是路易十六、法国的国王———“路易不死,则法国死”。
阿马蒂亚·森试图在单一身份与暴力之间找到某种隐秘的联系。其实,单一身份的一个重要源头就是符号化思维。所以我说“符号抵达的地方,往往也是理性崩溃的地方”。
就像红绿灯被注入意义,符号可以方便我们生活与交流。然而符号化思维却有可能将我们带到一种“目中无人”的状态。在那里,人的丰富性消失了。所有这些悲剧的主角,在被戴上了符号的面具后,都在一定意义上被驱逐出了人类的队伍。而当一个人去伤害甚至杀死另一个人的时候,如果这个人已经被物化为一个符号,那么对他施害也就像是鞭打或者推倒路边的一个雕塑,许多人不但不会因此有负罪感,反而会生出一些难以言状的快感。
八、意义的冲突
很少有人会认为自己没有良知或者良知失灵。即使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恐怖袭击者,也会强调自己肩负着某种使命,在以作恶的方式救起一些东西。
接下来要回答的问题是,同样都是“有良知的人”,为什么会拼个你死我活?
一方面自然有互相激惹之故,如尼采所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而更重要的原因是,人作为意义动物,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许多冲突首先是意义的冲突。
简单说,良知的溃败常常与人人各执心中的正义有关。可悲的是,世间很多人是有正义感而无正义,有纪律而无良心。
帕斯卡在《思想录》里感慨“以河为界的荒诞正义”———杀死同岸的人是凶手,但如果被杀死的人来自对岸,杀人者便成了奋勇杀敌的大英雄。寥寥几句,解释了发生于种族、地域以及不同宗教和政治团体之间的仇杀何以泛滥于人类历史。
有个简单的例子可以用来说明上述“意义的冲突”:
一个人为救自己的母亲而杀死了另一个人。对其母亲而言,他是有良知的。而对于那个被杀害者来说,他又是有罪的。endprint
意义即差别,这是人类的宿命。人的意义化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个体被世界赋予意义。这个过程从他成为受精卵时即已开始。人们谈论起这个受精卵时会说“某某人怀孕了”。与此相关的是该孕妇及其男人的身份、职业、财富与家世,等等。二是个体对世界赋予意义。当一个孩子开始识别自己的父母并发出声音以召唤他们的时候,世界在他那里也被意义化了。正是在此基础上,笔者相信人对世界赋予意义的过程,也是赋予其差别的过程。就算是一个人声称自己不对世间万物赋予意义,他已经在对自己赋予意义,并且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意义的冲突可以很好地解释种族仇杀、恐怖袭击的实施者在作恶后为什么能够心安理得。只要有一个理由告诉他们这样做是正义的,就可以平复他们的良知折磨。在他们的正义感里,奔腾着一条帕斯卡意义上的河流。在河的这一边,是他爱戴的亲人、朋友和同胞,而河的对岸都是可以随时被他们消灭的敌人。白马依旧是马,但敌人却不再是人。
而且对岸的那些人也是这样看待这个世界。冤冤相报的背后,良知被隐藏了,取而代之的是意义的对决。
九、流水线人格
良知是健康人格的重要组成,它归属于个体,而非群体。然而,在一个整齐划一、泯灭个性的群体中,个体的人格却是极有可能丢失的。
汉娜·阿伦特曾经将阿道夫·艾希曼所犯下的罪行归结为“平庸的恶”。如果结合工业化生产与科层制的弊病,我更愿意名之为“流水线人格”(AssemblyLinePersonality)。在这里,个体像机器一样被漫长而标准的流水线所物化,他不需要做出自己的选择,只需要进行程序上的服从。给一个特定的角色,穿上特定的制服,“路西法效应”就会在他们身上准点运行。而施虐者为自己开脱罪行所找到的借口通常也是“我别无选择”。
而科层制总是和流水线人格配合得相得益彰,它拉长了罪恶的链条,使个体隐身于这个巨大的链条之中。这就像我在《巨龙与沙砾》一文中指出的,对于置身其中的个体而言,科层制与群氓有着相似的逻辑。当他们一起作恶时,每个人都是1乘以N,个体的力量放大如巨龙;而当他们试图逃避责任时,每个人又变成了1除以N,个体的责任又如沙砾般隐匿逃遁于莽莽大地。
十、良知失能
失能(Disability)是一个医学用语,意指一个人因为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体或精神上的损伤,以致生活或社交能力的丧失。
導致良知失能的原因很多,有些与上述几点偶有重合。比如见死不救。这也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经常讨论的焦点之一。为什么当一个人倒在马路上,许多人宁可不闻不问,视若无睹。最常见的理由是担心被人讹诈,即恐惧导致良知失能。为了避免惹祸上身,他们将自己与本应关心的世界隔离起来,并且为此心安理得。
当然,这种良知失能也与旁观者效应有关。如果这个人倒在他家门前,他可能会做出积极反应,但如果是倒在众目睽睽、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在群体中的每个个体的责任感就会很弱,面对困难或遇到责任往往会退缩。
与此相关的最本质的原因,是人心的凉薄与冷漠。论其级别,可归类于罗伯特·圣托马斯所定义的轻度良知失能者。
除了没有意愿,还有一种良知失能是没有能力,包括没有能力担负良心责任和没有能力判断是非,所以索性保持一种逃避的态度。而这些人通常会给人一种“犬儒主义”的印象。路易十四说过“Aprèsnous,ledeluge”(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而这些人是“我活着的时候,哪管洪水滔天”,而且,重要的是这水的确与他们无关。既然他们无意愿也无能力介入世事,这些人不仅看不见“房间里的大象”,同时将自己的良知隐藏起来,眼不见为净。此时,单纯的道德谴责显然无济于事,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可以成为以赛亚·伯林所说的消极自由的一部分。而他们逃避良知折磨的最好办法是“大家都这样”。
结语人水之分
前文略述可能导致良知失灵的种种因素,而且它们彼此之间还会形成乘数效应。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在担起良知方面将束手无策。
就人性善恶问题,告子提出非善非恶的理论。所谓水无分于东西,性无分于善与不善。在告子那里,人性就像是装在桶里的水,你在哪边打开一个口子,它就朝着哪个洞口流。它既可能面向善,也可能面向恶。事实上,这种开口并非只受外力的影响。毕竟,水往低处流,只服从自然法则,而人还可以向高处走,有自由意志。在任何一个时代,个体的选择依旧是重要的。
因为“良知在骚动”,鲁道尔夫·彼得斯哈根可以从一位纳粹军官变成反法西斯主义者。同样,在《活出生命的意义》一书中,弗兰克尔注意到集中营的坏人堆里也有好人:
人不是众多事物中的一种。事物相互决定对方,但人最终是自我决定的。他成为什么———在天赋与环境的限度内———是他自己决定的结果。比如在集中营,在活人实验室,我们亲眼目睹有人像猪猡,有人像圣人。人的内心里,这两种可能都有。最终表现出哪一种,是决定的结果,而不是环境的产物。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道善恶分水岭,最后做什么关键还在于个体的选择,而不仅仅是环境的逼迫、欲望的引诱以及前述种种。
《九三年》里有三个主要人物,他们都面临意义(良知)的对决,并最终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朗德纳克侯爵为救困在大火中的女人和孩子,宁可被蓝军抓住;高文为救朗德纳克侯爵将其放走而不得不面临革命的审判;最悲剧的是西穆尔丹,为革命的道义而绞死自己的学生高文,并且随后自杀。
虽然这都是小说里的情节,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作者对现实的审判,但它们并非对良知苏醒的虚构。事实上,雨果本人就是一个“革命之上还有人道主义”的坚定实践者。
同样,在《硖口怒潮》中,作为基层法官的邱陵也面临类似的两难境地。父亲对他有养育之恩,他能够上学全凭父亲的日夜辛劳。而现在他是革命者,接受了革命教育,参加革命又是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在敌我关系与父子关系之间,他遭遇了意义(良知)的对决。同样,在《阿宝救牛记》与《宋林远征记》中,两位乡村少年分别尽力救出可能惨遭厄运的水牛与流浪狗,不仅涉及良知的觉醒,也表明在逆境面前人们并非无所作为。
真正的难解之题是———人作为意义的化身与载体,当他们各持心中的正义,如何面对良知的对抗,并纾解随之而来的苦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