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智秀
摘 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司马迁以精简、凝练的笔触记载了聂政刺杀韩相侠累的故事,丰满地呈现了聂政刺韩相这一事件中激烈的矛盾冲突。在聂政处,以生命为基本价值,“士为知己者死”,欲报严仲子知遇之恩,又血缘亲情至上,血亲价值越于荣誉价值和生命价值之上。而姐姐聂荣则以自身生命的毁灭彰显胞弟潜在的期望实现的荣誉价值,情义并重,使荣誉价值和血亲价值统一,使胞弟列名千古。聂政刺韩相这一事件,不仅是侠士精神的体现,更是在传统儒家家文化影响下完成的。
关键词:刺客列传 聂政 情义 家文化
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9-0-01
《史記》中,司马迁以愤激之情尽斥刺客这一群体的悲剧命运,展示他们或慷慨或雄奇的风范,赞扬之情洋溢笔端。聂政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他勇武仗义,知恩图报,至孝至情,最终却自残其身,被弃于市。司马迁笔下,聂政的价值冲突、情感冲突完满地呈现,姐姐聂荣的死亡使情义统一,血亲价值和荣誉价值统一,从而使这一事件达到高潮。聂政刺韩相这一事件,不仅是侠士精神的体现,更有着深重的传统儒家家文化的印痕。
一、血缘亲情至上
在《史记·刺客列传》一文中,刺客聂政从事件缘起至其生命的结束,都充斥着对血缘亲情的极度重视,家庭血亲价值越于生命价值和荣誉价值之上。
短短人生数十载,尽是对生命的眷恋和渴望,无数人渴求生命的绵延,以各种手段保存自己的生命更是不在话下。但在刺客聂政这里,生命价值却成为基本的价值,是在荣誉价值和血亲价值面前被舍弃的价值。作为刺客,聂政在答应严仲子行刺韩相之前,在行刺韩相之前,心里必定很清楚,自己的行动不一定会成功,而无论成功与否都必定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但他并没有因此而胆怯和畏惧,而是怀着必死之心勇往直前。正是因为这必死之心,所以聂政在母亲在世的时候不轻易将自己的生命许于严仲子。在刺杀成功又无法逃脱的时候,聂政更是为了不连累仍在世的姐姐而“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自毁面目并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荣誉价值高于生命价值。在聂政母亲的寿宴上,严仲子赠以黄金百溢,“窃闻足下义甚高,故进百金者,将用为大人粗粝之费,得以交足下之欢”,聂政虽不受,非常感念严仲子知遇之恩,“我虽不受,然是者徒深知政也”。及至聂政母亲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己者用”。聂政明知为严仲子刺杀韩相侠累有生命危险,甚至极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仍然毅然决然地“仗剑至韩”,这不仅是为严仲子知遇之恩,“为知己者死”,也是为列名青史。这一点在文中是隐现的,在姐姐聂荣处表达出来——“士固为知己者死,今乃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踪,妾其奈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
血亲价值高于一切价值。聂政作为一个屠户,贫穷而又地位卑贱,怀有绝技而埋没于市井之中,其内心孤寂可想而知。能够得到严仲子的赏识,赠以百金并委以重任,且有机会青史留名,自是非常高兴与感恩,但初因老母尚在,婉拒了严仲子的请求:“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在聂政母亲过世后,聂政方敢报严仲子知遇之恩,为知己者用。在刺杀韩相成功之后,虽无机会逃脱,但有可能留名青史,而聂政为了不连累姐姐,自毁面目自杀而亡。情重如此,感人甚深。
二、情义并重,列名千古
从聂政刺韩相这一事件的主线来看,在刺客聂政这里,生命价值是最基本的价值,血亲价值至上,高于荣誉价值。但除此之外,还有一条辅线,即姐姐聂荣,聂荣的出场和死亡将这一事件推至高潮,矛盾冲突、情感冲突达至顶峰并在此消解而归于沉寂。
听闻有人刺杀了韩国宰相,却不知道凶手是谁,暴尸而悬赏千金,姐姐聂荣立即想到那很有可能就是受托于严仲子的弟弟聂政,赶到韩国并认出了聂政:“是轵深井里所谓聂政者也”。即使深知认了弟弟聂政会遭致杀身之祸,聂荣仍然执着地不埋没弟弟之名。聂荣深知弟弟之所以埋名于市井之中,是因为母亲健在,自己也没有出嫁,但其实弟弟是很想出去建立一番功名的,而严仲子确实知聂政甚深,所以在母亲过世姐姐出嫁之后,弟弟聂政仗剑刺杀韩相。因为姐姐还在,为了不连累姐姐,聂政自毁面目而甘愿埋没其名:“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踪”。姐姐聂荣深知弟弟,不愿埋没弟弟的名声:“妾其奈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乃大呼天者三,卒于邑悲哀而死政之旁”。毁容自杀反而招致姐姐的死,这是聂政始料不及的。就聂政本来动机来说,他确实充满了对亲人的爱护和保护的深情厚谊,同时也反衬出聂荣这位女性的非凡勇敢以及深挚而浓厚的亲情。
所以,在姐姐聂荣这里,仍然是极其看重与弟弟聂政的血缘亲情,以此为核心,决意不愿埋没弟弟之名,并以自己生命的毁灭为代价彰显了弟弟的荣誉价值,在此,血亲价值和荣誉价值统一起来。
三、传统儒家家文化的印痕
聂政出身草芥却身怀绝技,豪气万丈、重义轻生,一般认为他代表的是侠义精神,但仔细追究,聂政身上有着深厚的传统儒家家文化的印痕。聂政由市井浮出水面到功成身灭,始终没有忘却的,简言之是以孝为首的亲情,往大里说正是传统儒家文化里个体生命应该遵循的伦理道德观念。
聂政身上展现了大量传统儒家的思想文化因素。百行孝为先,聂政至孝,他降志辱身,居市井为屠者,是为奉养老母;认可严仲子的知遇之恩,很重要的一点是严仲子“奉百金为母寿”;拒绝替人复仇是“老母在,未敢以身许人”;主动为严仲子效命,是“老母今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己者用”;刺杀成功后无法逃脱,以非人道方式自我摧残是手足情深:不忍连累其姐而“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聂政这样的行为考虑和抉择深受传统儒家的孝悌观的影响。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母亲在世,不出远门,出远门也要有一定的去处,前途未卜是以不能应允。《礼记》云:“父母存,不许友以死。”陈诰注:“不许友以死,谓不为其友报仇也。亲在而以身许人,是有忘亲之心。”父母犹在而以身许友,非传统儒家孝道所容。
聂政为知己者严仲子赴汤蹈火,以致牺牲自己的生命是传统儒家忠诚思想的一种体现。宫臻祥认为《史记·刺客列传》中包括聂政在内的五位刺客正是传统礼法所规定的的以行为规范来实践的典范,是受传统礼制影响形成的一种忠诚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家的观念非常重,在家要做到‘父慈、子孝,将‘家这个概念进一步扩展,对一个国家来说就要做到‘君仁、臣忠。做臣子的必须绝对忠诚于自己的主子,有必要时甚至不惜自己身家性命。”聂政蹈险赴死的人生信念实际上是忠诚思想的外化。
最后,从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聂政篇中所要表达的来看。司马迁在记载聂政刺杀韩相的时候,将血亲价值置于最高的位置,荣誉价值和血亲价值相冲突并居于次要位置,可见,司马迁极其重视传统伦常中的血缘亲情,注重家庭伦理。与此同时,司马迁借姐姐聂荣的出场和死亡将血亲价值和荣誉价值统一起来,情义并重,让聂政名留千古,将“立名”与血缘亲情置于同样的地位,这是与传统儒家“三不朽”的伦理思想相关联的。
综上所述,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通过对聂政刺韩相这一事件的记述,丰富地展现了其中的矛盾冲突和情感冲突,并通过聂政和聂荣的抉择表达了司马迁自己的价值取向。情义至上,列名千古,聂政刺韩相这一事件不仅是聂政个人侠义精神的体现,也体现了对血亲伦理的重视,有着深重的传统儒家家文化的印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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