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 深化改革 推动林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在全省设区市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17-11-08 07:44陈则生
福建林业 2017年4期
关键词:福建省林业森林

文/陈则生

把握机遇 深化改革 推动林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在全省设区市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文/陈则生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深化林改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

7月26-27日,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在福建省武平县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汪洋强调,要深入总结推广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推动林业改革再上新台阶。要进一步理顺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多种树、种好树,全面提高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要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强化管理和服务,发展壮大涉林产业。要坚持林地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削弱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的基础性地位;坚持森林生态保护红线不放松,不能以牺牲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不能借改革之名与民争利、损害农民合法权益。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林改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福建林改重要指示和全国深化林改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深化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林改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林改有人抓、有人管。二是省委、省政府即将下发《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各地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深化林改文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细化落实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落实好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①认真做好联户林权份额量化到户和集体统一经营林地股权量化到户工作,维护林农合法权益;②加快林权收储机构建设,尤其是今年有建设任务的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和宁德市,要抓紧建立收储机构,确保完成全省50个的机构建设任务,切实防控林权抵押贷款风险,促进森林资源资本化;③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业经营的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④引导林下经济科学发展,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建设林下产品线上、线下两个市场,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产业;⑤切实加强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确保林区社会安定稳定。

二、关于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林业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按照“三保、两推进、两提升”(即: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林业,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提升林业生态文明水平、提升森林质量和综合保护能力)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林业改革不断深化。一是继续高位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林改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通知要求,认真总结15年林改经验,加大林改成效宣传,进一步营造深化林改的浓厚氛围。全省新增林权收储机构1家、累计达38家;森林综合保险参保面积9949万亩、参保率82.9%,设施花卉种植保险范围扩大到全省、参保面积2534亩,保额3863.8万元;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89家、累计3916家,新增家庭(股份)林场46家、累计600家,新增股份林场3家、累计185家,经营面积1152.3万亩;继续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促进全省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199万亩,产值148.7亿元;各类林业贷款发放额100.8亿元,同比增加0.68亿元,林权证抵押贷款5.07亿元,同比减少2.7亿元。二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已全面完成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全省省属国有林场由106个整合为88个,其中78个可望划为公益一类,10个将划为公益二类;22个原为副科级的国有林场全部升格为正科级。县属国有林场由109个整合为51个,其中事业性质的林场18个。三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涉林任务落实。继续推进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和林业碳汇项目交易试点,累计完成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11.4万亩;完成7个林业碳汇项目申报评审,总面积46万亩、碳汇量118万吨。同时,稳步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组建并开始运转,明确了财政体制,组织开展了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建设等基础工作。

(二)造林绿化进展顺利。一是植树造林任务全面完成。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国土生态安全“四个着力”的新要求以及国家林业局专题会议部署,召开了全省造林绿化现场会,全面部署加快推进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质量,创建森林城市。全省共完成植树造林112.2万亩,占任务的112.2%。其中“三带一区”造林38.57万亩,占任务的107.1%;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完成36.01万亩,占任务的100%。二是森林经营稳步推进。编制了《福建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17-2021年)》,在顺昌县等7个县(市、区)实施6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并抓好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全省共完成森林抚育152.6万亩、占任务的50.9%,封山育林187.5万亩、占任务的93.8%。三是加快森林城市建设步伐。新增省级森林城市(县城)4个、累计达38个。南平、宁德、平潭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复,福州、泉州提交了“国家森林城市”申请验收材料。完成全省古树名木普查成果汇总和总结报告,启动第五批“福建树王”评选活动。四是种苗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开展了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印发了《福建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年)》,完成福建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定、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试点工作方案等编制。全省新建林木良种基地615亩、占任务的123%;新育造林绿化苗木1.89亿株,基本满足福建省造林绿化需求。

(三)林业生态保护得到加强。一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加大。集中资金和力量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共完成防治采伐改造8.51万亩,占10万亩任务的85.1%;实施以菌治虫防治92.1万亩,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2.33万个,超额完成年度防治任务。二是森林火灾持续控制在低位。顺利开展春季航空护林工作,共发现森林火情5起,实施空中灭火支援4处。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7起,受害面积1630.5亩,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分别为0.30次/10万公顷和0.01‰,同比分别下降6.9%和50.86%,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三是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强。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督促做好保护区相关问题的整改。推进省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体系(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导永泰藤山保护区申报国家级,福清兴化湾、沙县观音山、浦城福罗山等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组织上报了福建戴云山、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四是湿地保护得到强化。认真抓好《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见,以及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发布全省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开展第21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组织对永安龙头、长汀汀江等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行验收,申报政和念山、建宁闽江源2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指导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五是资源监测管理力度加大。组织开发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系统,举办了二类调查工作技术骨干培训班,基本完成全省二类资源调查的样地调查。完成邵武等11个县(市、区)布局优化调整总体方案审核批复,完成长乐等11个县(市、区)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和各地上报的生态公益林因子变更申请审核批复。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理顺79个林业站的管理体制,争取省发改委安排10个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资金共800万元。

(四)依法治林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林业相关立法进程加快。《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审议,《福建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草案)》《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草案)》已上报省政府研究。同时,配合做好《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条例(草案)》一审前调研、《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修订调研等相关工作。二是林业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印发《福建省林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我厅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林业普法任务,抓好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1件、被提起诉讼18件,未出现败诉等情形。三是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推动森林公安改革,组织起草《福建省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第35届爱鸟周专项执法活动,推进“2017利剑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共立刑事案件752起、侦破482起(其中:挂牌督办重点案件51起,已侦破32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736起。启动“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主题教育年活动,修订下发了林业案件类型及裁量基准规定,有效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四是林区和谐稳定有效维护。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活动和“缉枪治爆”“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指导各地调处林权争议89件、面积7545亩。共办理人民群众信访事项207件,其中复核信访事项13件。化解厦门会晤安保维稳涉林风险防范19起、稳控9起。

(五)绿色富民产业稳步发展。一是林业产值稳步增长。据测算,上半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2175亿元、比增6.05%,其中林业一产产值390亿元、比增5.12%。新增上市林业企业3家(累计32家)。二是林业特色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继续实施好现代农业(竹业、花卉、木本油料)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新增花卉种植面积6.8万亩,总面积达126.9万亩;新造改造油茶林等木本油料10.3万亩;新完成竹山机耕道建设1734公里、竹林垦复抚育23.5万亩、竹林灌溉13.3万亩。三是林业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升。加强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实施省级科技研究和推广项目44个,建设省级科技示范园区5个和林业长期科研试验基地2个,正式发布实施《生物防火林带作业设计技术规程》《福建柏播种育苗技术规程》等2项省地方标准,举办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6期,培训林农40多万人次。第十五届“6·18”共征集林业企业技术需求95项,对接项目成果71项,总投资16.9亿元。四是林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上半年全省没有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了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六)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作为。一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林改重要指示等专题学习教育,以及“建设新福建、机关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抓好省委组织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交叉检查问题整改,对厅直属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确保廉政教育全覆盖,多措并举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创先争优力度加大。开展志愿者服务、“我们的节日”、和谐机关建设、文体活动等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继续做好林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大力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积极作为。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认真总结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积极申请并经国家林业局同意延长原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期限至2020年,同时新增邵武市、永泰县作为新的试点单位。全省共审核建设使用林地666件、面积4.47万亩,同比分别增加18.5%和42.1%,为全省重点、基础、民生项目提供了有效的林地要素保障。四是争取项目资金成效明显。狠抓林业政策文件的落实,积极筹措和落实林业发展资金。截至6月底,共安排林业补助资金29.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9亿元。由国家林业局、福建省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三家领导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国家开发银行拟向福建省提供总盘子达600亿元,还贷期限可达30年(含不超过8年的宽限期),贷款利率优惠的林业信贷产品,这是有史以来福建省林业获得的最大一笔政策性贷款。五是林业宣传力度不断加大。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林改的重要批示精神,制作福建林改纪实专题片、画册,积极协调配合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国内重要媒体对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围绕林业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三保两推进两提升”总体工作思路的系列报道等主题宣传活动,省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福建省林业新闻报道2200多条(次),有力宣传了林业在福建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福建省林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寄予厚望,林业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国有林场改革进度偏慢,今年完成主体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二是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还有待加大,科技创新和支撑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管理的压力仍然很大,管理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完善。四是一些地方林业政策项目资金落实不够到位,资金使用不够规范,资金拨付进度和使用效益与省上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高度重视,并想办法努力克服和解决。

三、关于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全省林业系统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林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目标,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为新的契机,继续按照年初确定“三保、两推进、两提升”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林业改革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为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前面已经作了新的部署和要求,这里再强调一下其他两项改革。一要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快推进国有林场事业属性分类、编制核定、林场整合优化等有关机构编制工作,协调省委编办尽快出台机构编制指导性文件;继续争取将国有林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属地政府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评估与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确保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于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二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改革、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涉林任务落实。现在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很多改革都将涉及多部门的利益调整。各地各部门既要服从大局、服务全局,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全面协调推进改革,注重林业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相互配套衔接,也要主动作为、积极谋划,争取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守住、守好林业“阵地”。

(二)继续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一要继续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开展造林成活情况“回头看”,抓好“小阳春”造林的有利时机及时补植补造,确保以县为单位全面完成全年的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任务。要积极谋划实施2018年营造林任务,切实加大珍贵乡土阔叶树种的造林力度,加快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步伐。同时,认真做好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和技术培训工作,实施第三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推进福建林业种业转型升级。二要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争取福州、泉州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继续指导各地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对厦门鼓浪屿申遗成功和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好第五批“福建树王”评选活动,精心守护好古树名木,更好地传承生态保护理念。三要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继续加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全面完成各级自然保护区四至范围和功能分区的落界工作,持续推进省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体系(信息化)项目建设,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工作,启动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工作,加大打击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力度。这里强调一下打击象牙走私及非法加工销售问题。打击象牙走私是履行濒危物种保护国际公约、树立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国内外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明确我国将于今年底之前分期分批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福建是象牙加工销售的传统地区,象牙走私案件仍时有发生。前不久,国家五部委联合对福建省开展专项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莆田、福州、厦门,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厅有关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好检查清理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的活动,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林业执法队伍作用,追查打击非法加工销售象牙的窝点和犯罪团伙。同时,大力开展全民抵制非法象牙及制品的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的氛围。四要继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认真抓好《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福建省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尽快出台《福建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以及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意见,组织编制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强化重要湿地的保护修复。

(三)切实强化资源保护。一要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继续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狠抓防治进度,力争提前完成今年10万亩松材线虫病防治采伐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前实施明年任务,进一步压缩疫情发生规模。二要继续毫不松懈地抓好森林防火。组织秋冬季航空护林,应用航护飞机、无人机等提高森林资源监测和灾害防控能力,充分发挥好森林武警部队和防火专业队伍的应有作用,确保全省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0.8‰以内。特别是要确保厦门金砖会晤及党的十九大期间,福建省林区社会的安定、稳定,森林资源的安全。三要强化依法治林。继续加快林业相关立法进程,抓好《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福建省湿地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强化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涉林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切实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清流天然林采伐案件等大要案的督办督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依法处理到位,深入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亡羊补牢,建立长效机制。四要强化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责。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林有关问题整改,加大违法采矿打击力度。要深刻汲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通报的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同时,认真组织做好省政府委托我厅开展的第三季度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情况督查通报。五要强化资源监测管理。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区划界定办法,力争10月底前完成落界成图和保护等级调整工作。规范森林资源年度更新,严格控制森林起源等重要因子变更。加快全省二类调查工作进度,积极做好国家对福建省开展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着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一要做大做强绿色富民产业。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继续实施好现代农业(竹业、花卉苗木、木本油料)等重点项目,大力扶持林下经济科学发展,发挥林业在精准脱贫中的应有作用。二要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竹缠绕复合材料等林业新兴产业项目的投资,继续举办林博会、花博会等林业展会,推进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开展林业产业诚信企业品牌推广活动,加快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要提高林业科技支撑水平。继续强化林业创新,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的协调发展。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打击林业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力度,确保林业“双打”工作成效。四要继续毫不松懈地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林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继续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特别是要做好林业行业防汛防台等防灾减灾工作,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一要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履行好两个责任,开展好党风廉洁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做好全国文明单位迎检工作。二要提高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实施林业行政审批制度“三集中”改革,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要求,提高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推行林业随机抽查,转变监督检查方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特别是要抓好新一轮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强化林地要素等保障,更好地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三要继续抓好林业政策资金项目的争取和落实。继续抓好林业项目资金落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要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探索实施一批林业PPP项目,广泛筹集林业发展资金,保障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十三五”期间安排给福建省600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优惠,还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南平、三明、龙岩都已积极行动,开展对接,其他地区也要把握这个难得的机遇,策划生成一批贷款项目,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在投融资平台搭建、资源调配、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增强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后劲。四是加强林业宣传。做好全省林业新闻发布工作,继续做好林业改革发展成效宣传。利用“福建林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平台,持续加大林业重大政策解读和重点工作部署的宣传力度,讲好林业故事,为福建省林业改革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作者系福建省林业厅厅长)

责任编辑/叶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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