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兆云
(华侨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泉州 362021)
全面两孩政策对人口结构的影响
——以福建省为分析对象
汤兆云
(华侨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泉州 362021)
全面两孩政策对福建省人口年龄结构以及对家庭结构都会产生一定影响。主要表现为:新增一定数量的二孩出生人口,总人口规模增加;少儿年龄人口增量明显,但占总人口比例的变化不大;对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产生的影响是长期性的,而非短期性的,表现出劳动年龄人口下降趋势放缓,没有创造出新一轮人口红利;老年年龄人口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对人口抚养比产生的影响不明显,但在一段时期内增大少儿人口抚养比系数。
全面两孩政策;人口结构;福建省
对人口数量的调控是我国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年代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实行较为宽松的人口数量调控政策,基本上对育龄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没有限制。1970年代后实行的“晚、稀、少”人口政策强调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以1980年9月《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为起始,我国实行的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人口政策“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2011年、2013年允许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和夫妇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生育两个孩子(即“双独两孩政策”和“单独两孩政策”),但其对人口数量调控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截止到2015年12月未,全国实际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占符合政策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20.0%。面对我国人口发展的新态势和新情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是对我国已实施三十多年计划生育人口政策措施的重大调整,这在对我国人口数量的调控的基础上,必将对人口结构产生重大影响。[1]
和全国一样,福建省有计划的人口控制政策始于1970年代的“晚、稀、少”人口政策,并在短期内对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的调控产生了明显成绩。和1970年相比较,1978年福建省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从33.55‰、27.51‰下降到25.4‰、19.0‰。1980年代初期开始的强有力的计划生育人口政策对人口数量控制的成效更为明显。2000年,福建省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下降到11.60‰、5.75‰,妇女总和生育率更降至更替水平以下。2000年后,福建省人口低速增长的格局得到持续巩固与保持,年平均增长速度低于1.0%;2000-2010年、2010-2015年间,福建省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0.61%、0.77%。为了应对人口控制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劳动力红利快速消退、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出生性别比多年高位运行等问题,按照国家关于人口政策调整的工作安排,福建省适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生育数量部分进行修改完善。2012年修订版增加“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即“双独两孩政策”);2014年修订版增加“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即“单独两孩政策”);2016年修订版增加“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和符合特定情况的“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经批准后还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即“全面两孩政策”)。
从理论上来说,虽然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已使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提前释放了一部分生育势能,但是基于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不高的生育率(截至2015年底,福建省累计接收单独两孩夫妇生育申请14128份,审批发证13445本,领证人数只占符合政策条件人数的15.0%左右)以及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数目不小的潜在目标人群及实际目标人群,预计出生堆积仍会使生育水平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对育龄妇女生育水平以及二孩生育数量都是会产生影响。特别地,由于福建省人口基数庞大(2015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383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53.13万人,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3.9‰、7.8‰),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在对人口结构、人口发展产生影响的基础上,势必会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产生影响。
本文分别以2015年福建省1%人口抽样调查基础数据(福建省2015年1%人口抽样的标准时点为该年11月1日零时,本次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设区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最终样本量为5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7%)、2015年福建省全员人口信息库基础数据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福建省基础数据(本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同年11月1日零时)的存活1个孩子的已婚妇女(15-49周岁),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福建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因人口数量变化对人口结构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分析。
我国计划生育人口政策对人口数量的控制主要体现为一对育龄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时存活一孩的育龄妇女(15-49周岁)数量基本上约等于政策调整的全部目标人群。[2]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大,育龄妇女生育能力会随之减弱。因此,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实际目标人群主要是指该政策实施时存活一孩的20-40岁育龄妇女人数。[3]由于基础数据以及测算方法的不同,目前关于全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潜在目标人群及实际目标人群的数据相差较大。国家卫计委负责人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记者会上说,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夫妇大体有9000多万对。翟振武等的测算结果显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政策的目标人群为1.52亿,有生育意愿的潜在生育人群为0.97亿;[2]而乔晓春测算结果显示,符合政策目标人群为0.96亿,潜在生育人群在0.46-0.59亿之间;[4]黄匡时等测算表明,潜在目标人群为0.91亿,实际目标人群约0.56亿。[5]研究还显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潜在目标人群及实际目标人群的年龄分布具有明显的特征,表现为:以年龄40周岁为分界线,40周岁以下目标人群随年龄增加呈现上升的趋势,而40周岁以上目标人群存在较大的波动,呈现随年龄增加而下降的趋势。这一特征与我国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以及生育年龄模式存在着明显关联。[2]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妇女生育水平和出生人口规模的大小,取决于现有独生子女人数量的多少、年龄结构及其这部分妇女的生育模式。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时存活一孩的育龄妇女(15-49周岁)数量可以通过人口普查、人口抽样以及全员人口信息库基础数据整理获得;根据这部分妇女的二胎生育意愿、生育模式,即可以测算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存活一孩的20-40岁育龄妇女新增二孩的数量,也就是年度出生人口规模的变化。本文主要根据2015年福建省1%人口抽样调查基础数据、2015年福建省全员人口信息库基础数据和2010年“六普”福建省人口调查基础数据,对福建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潜在目标人群和实际目标人群进行推算。
2010年“六普”福建省调查数据显示,调查时点福建省存活一孩育龄妇女(15-49周岁)人数为358.30万人,其中城镇地区、农村地区分别为112.45万人和245.85万人;从分年龄段来看,15-19岁、20-40岁和41-49岁的存活1个孩子妇女人数分别为1.0万人、283.13万人和74.17万人。也就是说,福建省全面两孩政策的潜在目标人群及实际目标人群分别为358.30万人(育龄妇女年龄15-49周岁)和283.13万人(育龄妇女年龄20-40周岁)。
福建省全员人口信息库基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末福建省存活一孩育龄妇女(15-49周岁)人数为362.00万人,其中城镇地区、农村地区分别为112.00万人和250.00万人;从分年龄段来看,15-19岁、20-40岁和41-49岁的存活1个孩子妇女人数分别为1.30万人、271.70万人和89.00万人。也就是说,福建省全面两孩政策的潜在目标人群及实际目标人群分别为362.00万和271.70万人。这和2015年福建省1%人口抽样调查基础数据推算结果基本上在误差范围之内。
表1福建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时育龄妇女潜在目标人群及实际目标人群(单位:万人)
2015年福建省1%人口抽样调查基础数据、2015年福建省全员人口信息库基础数据和2010年“六普”福建省人口调查基础数据显示,福建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潜在目标人群、实际目标人群相差不是很大,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为了便于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的计算,这里分别取其中位值,即福建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潜在目标人群、实际目标人群分别为362.77万人、277.61万人。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在对新增出生人口影响的基础上,再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总人口规模、少儿年龄人口(0-14周岁)、劳动年龄人口(15-64周岁)以及老年人口(65周岁及以上)的规模和比例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以后,影响新增二孩人口规模因素主要包括:现有存活一孩育龄妇女人数(即潜在目标人群)及其年龄结构、现有一孩存活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意愿及其二孩生育计划。[6]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潜在目标人群、实际目标人群的规模,按其年龄综合成新增二孩人口堆积规模,并结合目标人群二孩生育意愿及其二孩生育分布计算出年度堆积规模,由此可以估计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以后的新增二孩人口的堆积。[7]由于基础数据以及测算方法的不同,目前关于全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的数据相差较大。王广州的测算结果显示,全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新出生人口将达到0.28亿;[8]翟振武测算结果显示,年度出生人口峰值将达到0.49亿;[2]乔晓春测算结果显示,年度出生人口峰值将在0.32-0.37亿人之间;[4]黄匡时等测算表明,全国新增二孩出生总量预计0.17亿人。[5]
本文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关于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后现有存活一孩育龄妇女第1-5年生育二孩的调查情况(其比例分别为20.3%、25.1%、22.4%、19.9%和12.3%),并假定目标人群的新增二孩生育服从5年均匀分布;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现有存活一孩育龄妇女人数及其二孩生育意愿、二孩生育计划等因素。其测算结果显示,福建省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总量为25.0万人左右,第1-5年(即2016-2020年)新增二孩人口规模分别为5.08万人、6.28万人、5.60万人、4.98万人、3.08万人。测算结果同时显示,2016-2020年35岁以上现有存活一孩育龄妇女新增二孩人口分别约为2.0万人、2.6万人、2.3万人、2.1万人和1.8万人左右。由于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后福建省新增二孩人口数量的增多,其总出生人口数量也会同时增加。2016-2020年间,现行人口政策下福建省总出生人口数分别为55.29万人、57.45万人、59.46万人、61.44万人和63.33万人,其峰值年份出现在2021年,峰值人口数为69.89万人;至2050年,总出生人口数下降到40.85万人,比2016年总出生人口数低26.11个百分点。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实施后,福建省同期出生总人口分别为60.37万人、63.73万人、65.06万人、66.42万人和66.44万人,其峰值年份出现在2023年,峰值人口数为73.85万人,比现行人口政策下峰值人口年份推迟了两年,人口总数增加了3.86万人;至2050年,总出生人口数下降到44.05万人,比2016年总出生人口数低27.03个百分点。
图1现行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下福建省出生人口数
从总人口数量来看,2016-2050年间,福建省现行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下总人口数量的发展曲线基本上一致。现行政策人口政策下福建省总人口数量约在2025年达到峰值,为4089.00万人;而全面两孩政策下总人口峰值推迟了两年,达到4162.85万人,增幅为1.80%。2025年后现行人口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下福建省总人口数呈现出快速下降的态势,至2050年总人口数分别为3898.00万人和3942.05万人,增幅为1.13%。
图2现行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下福建省总人口数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最直接的人口学后果就是政策实施时及以后存活一孩育龄妇女的新增出生人口,并由此形成不同年龄段的少儿人口(0-14周岁)。少儿年龄人口是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影响最为直接也最为明显的人群,其规模和比例都会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发生显著的变化。现行人口控制政策下,福建省少儿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表现为先上升后下降,峰值年2017年为21.4%,2025年始降到17.3%以下,2050年少年人口比重为16.2%。[9]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福建省少儿年龄人口的规模和比例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先上升(2016-2023年)后下降(2023-2036年)、再小幅抬升(2036-2045年)再下降(2045年以后)的变化态势。这一变化态势和现行人口政策下的少儿年龄人口规模和比例的变化态势基本一致,只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福建省少儿年龄人口的规模和比例要稍高一些,各个阶段峰值年份推后2至3年左右。现行人口政策下少儿年龄人口规模和比例的变化态势的四个阶段分别为:先上升(2016-2021年)后下降(2021-2033年)、再小幅抬升(2033-2042年)再下降(2042年以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福建省少儿年龄人口的规模和比例的四个阶段明显不同于全国“先上升后下降再小幅抬升”的三个阶段。由此可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福建省将拥有较大数量和更高比例的少儿年龄人口,相对于现行人口政策下福建省少儿年龄人口在总人口的年龄结构中将高出2.0-4.0个百分点(见图3)。
图3现行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下福建省少儿人口变化态势图
在现行人口政策作用下,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15-64周岁)自2010年以来就呈现出下降的态势。2012年至2015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76.02%下降到75.33%,下降幅度为0.91个百分点;2015年后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下降趋势更为明显,所占总人口比例越来越小,2030年以前维持在70%以上,2040年开始下降到62.9%,2050年将下降到60.8%。[9]由于少儿年龄人口成长为劳动年龄人口需要一段时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最初的一段时期内(大约15年时间内,至21世纪30年代初期以后)对劳动年龄人口的影响不大。这一时期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和规模都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也就是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所产生的影响是长期性的,而非短期性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至21世纪30年代初期以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增加(即相对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的增加);而在21世纪30年代初期以后主要表现为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上的增加(即绝对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的增加),从而使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减小的态势得到遏制。特别是在2031-2035年这一时期内,由于全面两孩政策启动实施后2016-2021年少儿年龄人口堆积相继进入劳动年龄人口阶段,从而使劳动年龄人口在规模上迅速增长,占总人口比例也同时出现增长的态势。但2035年以后,由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数量相对减小,不足以在总人口比例中产生影响,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呈现快速下降的态势。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70.7%,至2050年下降到60.4%,下降幅度高达14.57个百分点。也就是说,21世纪30年代初期以后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下降态势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这意味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对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及规模的提升所产生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虽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没有改变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下降的轨迹,但政策调整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中长期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和规模产生政策上的效应。2050年,全面两孩政策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比现行人口政策高出0.5个百分点。
图4现行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下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变化态势图
人口老龄化是伴随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逐步提高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种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现象,它是指某一年龄段人口(60岁及以上或者65岁及以上人口,本文老年年龄人口是指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逐渐增加的过程,特别是指在年龄结构类型已属于年老型的人口中,老年人口比重继续上升的过程。三十多年的人口控制政策对福建省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从2005年的8.5%,升到2020年的11.0%,2050年的21.4%,[9]增长幅度比较明显。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必然。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不能改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趋势,但随着一定数量新增人口的出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老龄化速度,延缓整个老龄化趋势。
由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新增人口要在65年以后才能进入老年阶段,进而对老年人口规模产生影响,所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不会改变65年以内的老年人口规模。也就是说,在现行人口控制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福建省老年年龄人口规模没有发生变化。但这一时期内,由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对少儿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改变以及少儿年龄人口堆积相继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对其占总人口比例的改变,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老年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也会相对地降低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口老龄化水平。但由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存活一孩育龄妇女的新增出生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不大,从而对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影响有限。2020年现行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下福建省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12.0%和11.1%,至2050年两者比例分别为23.4%和22.6%,分别减少了0.9个百分点和0.8个百分点。
图5现行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下福建省老年人口变化态势图
测算结果数据显示,全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至2050年,劳动年龄人口将增加3000多万,老年人口比重下降2.0%,对经济潜在增长率产生的长期“正效应”为0.4%-0.5%左右。[1]相对于全国水平来说,福建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至2050年,少儿年龄人口(0-14周岁)比重增加2.0-4.0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15-64周岁)比重增加0.5个百分点,而老年人口(65周岁及以上)比重下降0.8个百分点,低于全国水平。
图6现行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下福建省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态势图
如果从人口结构来分,抚养比可分为少儿抚养比(抚幼)、老年抚养比(赡老)和总抚养比。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和总抚养比将不断增大。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将对人口年龄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并由此对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和总抚养比产生影响。
图7现行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下福建省人口抚养比变化态势图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福建省少儿年龄人口的规模和比例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先上升(2016-2023年)后下降(2023-2036年)、再小幅抬升(2036-2045年)再下降(2045年以后)的变化态势。相应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福建省少儿抚养比呈现出先增后降再增的大体趋势。2016年少儿抚养比为22.57%,至2020年增加至27.16%的峰值,再降至2036年22.02%的谷低值,然后再连续上升至2050年27.42%的水平。全面两孩政策对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和规模的影响分可为两个阶段:(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至21世纪30年代初期以前,主要体现为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增加;(2)21世纪30年代初期以后主要表现为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上的增加,从而使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减小的态势得到遏制。相应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福建省老年抚养比将一下呈现出上升的态势,从2016年的11.04%上升到2020年的14.29%,再而上升到2040年、2050年的32.13%、36.78%。由于全面两孩政策对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影响不大,因此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总人口抚养比基本上和现行政策保持相同的发展轨迹,即持续增大的态势,从2016年的33.60%上升到2020年的41.44%,再而上升到2040年、2050年的57.48%、64.20%。由此可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福建省人口抚养比产生的影响并不明显,并在一段时期内增大少儿人口抚养比系数。但这也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应该承担的政策成本。
和全国一样,福建省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经历特殊情况生育二孩、双独夫妇二孩政策、单独夫妇二孩生育政策以及目前的全面两孩政策。但由于严格控制人口数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时间较长,对人口结构产生的影响非常明显。六次人口普查福建省数据显示,0-14岁少年儿童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一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而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以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均呈现出上升的趋势;特别地,64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上升的幅度还要快一些。因此,在这一背景下实施的全面两孩政策无论在宏观上对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还是在微观上对家庭结构的影响主要有这几个方面:(1)随着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后福建省新增二孩人口数量的增多,其总出生人口数量以及总人口规模也会同时增加,表现为新增人口服从不均匀分布、总人口峰值年份推迟这一特点;(2)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一段时期内,福建省少儿年龄人口的规模和比例分为先上升(2016年-2023年)后下降(2023年-2036年)、再小幅抬升(2036年-2045年)再下降(2045年以后)等四个阶段,表现出少儿年龄人口增量明显、但占总人口比例的变化不大的特点;(3)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所产生的影响是长期性的,而非短期性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至21世纪30年代初期以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增加,而在21世纪30年代初期以后主要表现为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上的增加,从而使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减小的态势得到遏制,表现出劳动年龄人口下降趋势放缓、但没能创造新的人口红利这一特点;(4)由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新增人口要在65年以后才能进入老年阶段,进而对老年人口规模产生影响,故在现行人口控制政策和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福建省老年年龄人口规模没有发生变化;(5)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福建省人口抚养比产生的影响并不明显,并在一段时期内增大少儿人口抚养比系数。但这也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应该承担的政策成本。
基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福建省人口结构产生的影响,有关部门应该未雨先缪。第一,深化服务管理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简化二孩生育手续,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第二,积极引导潜在目标人群及实际目标人群合理安排生育年龄及生育时间,以免某一时段集中生育对对妇幼健康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造成的压力;第三,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高度重视高龄产妇健康体检,提高高龄产妇医疗生产及康复服务水平,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母婴健康和安全;第四,各级各地政府提前谋划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的入托、入学发展规划,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或政策,确保新增人口入托、入学工作顺利进行。第五,做好二孩育龄妇女孕前检查、产假以及产假期间的工作、生活相关方面的工作,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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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翟振武.全面两孩政策对未来中国人口的影响[J].东岳论丛,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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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唐 鑫]
C924.21
A
1002-3240(2017)05-12-07
2017-03-30
福建省社科规划2016年度重点项目:《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福建省适龄家庭生育意愿、生育行为及其发展支持体系研究》(编号FJ2016A017)
汤兆云(1971-),博士,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政策,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