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秋艳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本文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现途径两个部分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力求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助推法治国家建设。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途径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对自由平等、人权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秩序、尊严幸福等法治价值的崇高追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法治中国的进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不断深化法制改革,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推进依宪治国,切实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民主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治理社会、配置资源、保障人权、驯化权力的良法善治。在国家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领导干部带頭遵守法律,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守住法律底线,运用法律思维处理各种问题。可以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在物质条件满足之后,人们越来越关注公平正义问题,在当今国际国内环境下我们应当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科学立法,把抽象合理的公平正义诉求转化为具体明确的法定权利或权益;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公众通过法治方式,依法维护和实现自己表现为法定权利或权益的公平正义;通过法律合理分配各种资源,使人民获得公平的待遇;通过严格司法程序制定符合大多数人意愿的规则,实现司法程序的公平与正义。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国家安全稳定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法治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压仓石。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的今天,必然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前进的道路上也必然还有不少矛盾和困难。只有依靠法治、践行法治、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才能有效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才能让各项改革蹄疾而步稳地前行,才能让各项事业行稳而致远的发展,才能使全国人民生活在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里。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现途径
1、坚持科学立法、完善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有法可依,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指明了方向。只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只有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基本制度依循。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然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时期,加强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努力推动立法从服务于经济总量向服务于经济发展转变,要更加关注公共服务的立法,从而实现科学立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2、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虽然国家一再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然而,有些行政部门仍然无视法律的权威,在工作中不按照法律办事,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影响了党的形象。因此,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步伐,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实现职权法定,使各级政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同时,要加强对各级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对于在行政过程出现问题情况要严肃问责,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只有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才能防止腐败,纠正以言代法、恃权凌法、徇私枉法之风,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之风,从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3、深化司法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升,司法公正已经成为人民的普遍关切的问题。因此,司法部门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大力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问题,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文明进步和温暖,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同时要勇于创新,有序推进司法改革试点,提升公正司法水平;要实现司法公开,即公开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除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都应该向民众公开;要落实办案人员终身追究责任,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后一旦经手的案件出现问题都要追究其责任。
4、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因此,我们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并逐步深入人心。第一,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使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服务改革开放。第二,法制宣传教育要着眼于群众的实际,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第三,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肖金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创新[J].山东社会科学.2015(01)
[2]李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意义[J].法学研究.2014(0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