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磊,窦鹏鑫,张珉璐
(昆明理工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4)
农机安全动态监理探究
孙 磊,窦鹏鑫,张珉璐
(昆明理工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4)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优化完善农机安全动态监管体系,通过闭环回路反馈机制,保证农机安全监管流程的稳定性,从而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科技含量。通过优化机制来挖掘内部潜力,改善外部条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形象。
农机;安全;动态;监理
我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特别提出了农业机械购机补贴政策,这让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也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迅猛发展。
农业机械领域不断拓展,从播种到收获,从植保到灌溉,从运输到加工,农业机械已经遍布现代农产品生产的各个领域,与此同时,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数量也迅速增长。由于农业机械安全性能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水平不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力,农机安全隐患较多,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这让农机安全监管部门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
1.1 领导不够重视
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有的还没有完全了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一些区域负责人认为,对农业机械的监管并不会带来经济效益,他们的关注点和主要精力是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对创建平安农机的意义认识不足,态度不够积极,导致安排部署不及时、组织实施不认真、创建效果不明显。
1.2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现有的有些规则并不能完全防止某些违法行为,如办理更换农机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些规定过于简单,给标准化管理留了模糊的空间,不利于具体实施。
1.3 执法手段不到位,农机执法难
农机安全监管直接面对的是农业、农村和农民。执法的对象是相对较为弱势的农民,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农机监理装备不够,农机检测设施不完善,农机执法队伍多年来不稳定,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监理规范化进程和监察工作效率的提高。农机执法的区域被限定在田间、场院,对乡村道路上发生的违法行为无权查纠。农机、公安两部门缺乏一个有效的合作机制,还没有形成足以威慑违章者的能力。
1.4 机手、农机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规则、交通法规等知识贫乏。有不少驾驶员1年之中只有年检时才和监理所见一次面,接受一次知识教育,逐步养成了我行我素的蛮干、散漫作风。个别机手只管开车,不顾安全,存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事故则后悔莫及。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监理工作难度加大,更需要监理人员的耐心。农机监理人员的素质也直接影响着监理工作。监理队伍结构老年化严重,缺乏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对电子监控设备一无所知,有些业务主管不熟悉农业机械,监管法律法规有高度的随机性,在管理上推卸责任,对机手的态度冷漠、急躁,缺乏工作热情。
1.5 规范管理力度不够
虽然在农机监理法规中对拖拉机驾驶员上岗培训有着严格的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有统一的资质标准,但是存在师资力量不够,教学设施、实习场所、设备、教练车辆等达不到要求等问题。由于诸多原因导致驾驶员上岗培训标准降低,程序简化,理考、桩考、路考三考安全达到要求者少,有的甚至填一张表格,答一份试卷,交钱就给办驾驶证,这些不但违背了农机法规的要求,而且严重影响到驾驶员素质的提高,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1.6 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安全教育投入少
在安全生产的诸多因素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是人,农机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虽然年年抓,但是大多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安全教育投入少,实做少,存在嘴上说的多,文字总结多;真正落实做的少,安全教育成效差的现象。受经济和人手的制约,农机手的安全学习活动不能正常开展,有近30%的农机手甚至1年都不参加1次活动,给安全教育造成一定困难。
没有得力的管理措施可以制约不参加学习活动的农机手,许多驾驶员对交通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知之甚少,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驾驶员因利益驱动,明目张胆地违章行驶,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的安全。
2.1 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各级责任
2.1.1 加强领导重视
把落实农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提上议事日程。经过调研、与安监部门沟通,确定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报废回收企业、农机经销企业(以下统称农机企业)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农机企业范围。制定工作方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策,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
2.1.2 责任的落实
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明确了主要的主体责任,由农业机械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对安全、公安部门密切负责,加快推进农业机械监管,实现标准化管理的目标。与保险公司、医院、农机销售企业等单位合作,共同完善农业机械监管质量服务措施的实施。具体来说,主体应在责任书上签字,责任应按层次分解,具体到人,做到“谁签字,谁负责”。通过分工和责任,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监管的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服务的有效推广。
2.2 健全制度,夯实基础
落实农机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的责任。用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确定农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明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操作规程,各农机企业适时地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制止违章和违法行为,构建农机主管部门督查、农机企业自查自纠安全管理机制。
2.3 提升监理人员素质,热情高效为民服务
2.3.1 提高领导素质
领导者的素质决定了监督工作的热度、广度和宽度,这也是决定监督工作成果的重要因素。要提高领导素质,就要加强对思想政治、法律修养、领导能力、心理素质以及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学习,并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素质。
2.3.2 提高管理者素质
县、乡监理是农业机械监督执法的主体,提高其素质对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农业机械督导人员,特别是乡镇农业机械督导人员,都有客观的原因,如条件限制、文化不高、对现代办公环境不熟悉等。此外,大多数工作人员并非是科班出生,也不懂农业机械和相关法律法规,所以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训练。省、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各种培训,为乡镇监督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计算机现代办公、农机机械原理、思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在培训讲师选择上,可以选择那些在一线工作多年的老同志,语言生动、深入浅出、幽默风趣的课堂氛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保证培训效果。
2.4 探索建立一个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农机监理管理体系
重点要抓好基层组织的建立,村镇要配备热心于农机工作的管理人员。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学习要通过这部分人去实施,切实做到农机安全生产有人管、有人问。
2.4.1 重视培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
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新型服务组织以其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的优势,能有效加快农机具更新发展,提高使用管理水平和农机从业人员素质,从而保障农机作业安全,因此应加大扶持力度。
2.4.2 安全宣传教育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化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书刊、板报等形式,科学、广泛地运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教育,使驾驶员从真实的案例中切实了解到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让其自觉地接受教育,并付诸于行动。
2.4.3 加大执法监控力
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大多来自农村,文化水平低、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在开展农机作业时存在侥幸心理,违规驾驶操作,疲劳驾驶,有部分农机驾驶员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时有出现。因此,农机执法机构要充分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常规化、制度化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强化实时监控,加大对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疲劳驾驶等违规操作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此促进驾驶员遵章守法,安全作业,提高整体素质。
2.5 加大投资力度,加大宣传力度
2.5.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督导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监督机构有足够资金进行设施改造。各地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办公空间和考试中心。及时更新基本设备,实现现代化、无纸化办公。
2.5.2 增加培训投资
各级农业部门要更加重视对培训经费的投入。充足的资金是时间、频率、广度和深度的保证。充分的培训是提高管理者素质的唯一途径,也是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的保证。
2.5.3 注意宣传
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服务可以并行开展,宣传工作非常重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联合中国移动通过“平安农机通”等先进的通信手段,多形式、多渠道推广各种法规和便利服务措施。
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在政策更新、变动以及执法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反馈,加强合作关系。一方面避免农机驾驶人员违章扣分甚至吊销驾照之后,农机监理所方面还没有得到相关信息,无法处理。另一方面,对违章扣分超12以上的农机驾驶人员,进行重新培训学习,通过相关科目考试并合格后,农机监理所提供学习考试记录,交由地方车管所进行统一消分处理。两个部门难以统一协调,让广大农机驾驶人员发愁。
3.1 优化和完善动态联合执法检查的实施
完善农机和公安交警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精神,江苏省率先提出要加强各级农机、公安、安监和交通部门相互协调,联合执法。建立农机、公安联席议会,动态联检等机制,积极推动在农机监理部门建立公安警务室,基本上实现了对上路拖拉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的目标,走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序。江苏省农机、公安部门签署《拖拉机及驾驶人交换信息协议》,建立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实现拖拉机及驾驶人牌证管理、交通违法扣分登记和事故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对资源进一步整合,更好地加强对道路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图1)。
3.2 优化、改进创建动态监管体系
优化、改进创建动态监管体系,建立社会化结合农机安全检测、农机驾驶培训、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机事故统计分析的动态系统,提高各部门的协调能力,预防事故发生。如图2所示,动态监管系统可以根据生产安全管理结构,在监管过程分成4个部分,包括行驶证、驾驶证管理,违章处理和事故预防。驾驶证在体检、培训学习、参加考试并合格后发放;行驶证牌证管理有农机上牌,年检维修(争取1年1次)判断是否合格,后期办理农机保险业务,农机部门统一管理;违章处理机制,罚款扣分后,组织培训学习,对驾驶人员进行操作资格考试;定期进行农机安全研究,一旦发生农机事故,农机部门一边处理事故,一边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负责事故跟踪教育,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以人为本,农机手是动态监管体系的核心,监管过程中的闭环反馈,可以实现农机安全监管的标准化,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农机生产作业的安全。
建立完善农机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将是一个新的趋势,通过闭环回路反馈机制,保证农机安全监管流程的稳定无误,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形象。这不仅是农机部门需要做到的,而且是各行各业都要面对的,必须携起手来,共同建立一个社会安全动态监管体系,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图1 动态联合执法检查结构图
图2 动态监管体系结构图
1005-2690(2017)10-01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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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