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创新光伏扶贫机制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2017-11-02 01:54江亚兴黄卫华
老区建设 2017年15期
关键词:电站村级贫困村

□ 江亚兴 黄卫华

都昌县:创新光伏扶贫机制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 江亚兴 黄卫华

都昌县是江西省“24+1”扶贫开发重点县。由于交通区位制约、经济基础薄弱、自然灾害多发等原因,全县贫困人口多、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目前,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2813户、贫困人口81094人,贫困村110个;精准识别整改后,全县还有未脱贫贫困户13920户、44818个贫困人口。产业扶贫是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根本之举。都昌县抢抓机遇,把光伏扶贫作为2017年产业扶贫的首场战役来打,通过创新机制,强化举措,先行先试,加快实施光伏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一套班子抓落实,让光伏项目“转”起来

坚持把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作为短期脱贫和长效致富的最佳产业扶贫项目,作为产业扶贫的重点工程、亮点工程来抓,抢抓发展机遇,组建专班人马,迅速启动实施。

光伏扶贫电站鸟瞰图

一是高度重视抓部署。光伏产业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国家批复2016-1017年度江西省光伏扶贫指标692MW,都昌县获得57.5MW,占全省8.3%。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光伏产业作为产业扶贫的突破口,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四套班子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并明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

二是高位推动抓调度。从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的时间进度,到成功并网接入后的运行参数分析及组件运行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周一调度;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光伏扶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对每一座电站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逐个解决遇到的各个疑难问题;由各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做好辖区内光伏扶贫电站的选址及并网工作,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提供有力组织支撑。

三是高效配合抓协调。县直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光伏扶贫电站选址上,发改、扶贫、国土、供电、环保、规划、林业、质监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统一行动,通过现场办公,逐个勘察每一座电站的选址,有效地防止了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占用基本农田、国家公益林,科学地解决了光伏扶贫电站与输变线路、变压器不相配备的矛盾,较好避免了重复选址贻误战机,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赢得了宝贵时间。

一个方案促实施,让光伏发电“亮”起来

在光伏扶贫电站施工的工人

为抓住机遇,在短时间内把光伏扶贫电站建起来并顺利并网发电,都昌县出台专门方案,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进度,压实工作责任,高效实施光伏扶贫。

一是画好“路线图”。为确保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顺利建设,通过外出学习取经、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结合都昌实际,出台《都昌县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明确资金来源,明确建设时间,明确建设质量,明确电站管护维修责任,确保光伏项目建设有章可循、挂图作战。选择一家好的企业是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的关键。江西旭阳雷迪光电有限公司作为九江市本土企业,已列入省、市公布的10家优质光伏企业目录,具有技术全面、质量可靠、服务便利的优势,通过综合比选,选定该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方。从施工验收情况来看,得到发改、供电、扶贫等相关部门及乡镇的普遍认可。

二是制订“进度表”。根据方案确定了150座装机容量为50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任务,其中“十三·五”贫困村安排110座,“十二·五”贫困村安排40座。明确各个乡镇的建设任务,实现24个乡镇全覆盖。明确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的时间节点,从3月20日至6月30日,要求所有光伏扶贫电站必须并网发电。并且鼓励各乡镇有条件的村抢抓机遇增加光伏扶贫电站,力争达到每一个行政村有一座光伏扶贫电站的目标。

三是建立“责任制”。明确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主体,建立责任制,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建设谁收益、谁建设谁服务”的原则,推动电站选址、地基平整等各项工作尽快落地,为安全高效施工打下良好基础。截止2017年6月30日,已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96座并全部并网发电,超额完成46座电站建设任务。

一笔投入强保障,让光伏资金“活”起来

正在建的光伏扶贫电站

建设光伏扶贫电站,资金投入是关键。为此,都昌县创新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政策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并有效使用。

一是财政整合出一点。出台《都昌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项目及资金实施方案》,全面整合各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2017年第一期计划整合3.23亿元,已整合到位2.8476亿元,专门从中注入4800万元(含争取上级扶贫资金2600万元),投入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中。

二是银行融资贷一点。抓住国家支持脱贫攻坚融资的重大机遇,通过产业信贷这个平台,由光伏合作社进行贷款,并对农商银行、九江银行等金融部门参与光伏扶贫发放的贷款给予贴息,有效解决了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确保有钱办事。目前,全县共发放贴息贷款3000万元。

三是部门帮扶拿一点。省、市、县各级帮挂单位对光伏扶贫给予大力支持,全面实行连心工程“1+N”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帮挂村的支持帮扶力度。比如,省信息办在南峰乌沙驻村帮扶投入60多万元,建成2个50KW的光伏扶贫电站;市委统战部在土塘信和村为贫困村免费安装了一个50KW的光伏扶贫电站等。目前,省、市、县各级帮挂单位共投入帮扶资金600余万元。

一项机制保运转,让光伏扶贫“帮”起来

为迅速让光伏扶贫电站发挥效益,并使光伏产业长久地“留”在村里,都昌县梳理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机制,确保光伏扶贫电站高效运转。

一是“联”——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经初步测算,一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年发电量6万度左右,每年获利5.5万元,可持续收益20年以上。都昌县明确要求每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必须联结10-12户建档立卡特困贫困户,全县共联结贫困户2360户贫困人口9400人,联结贫困户占全县贫困人口的22%,占产业扶贫户的41%。每年可为贫困户持续增收4000元,为全县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收入来源。到2020年贫困群众脱贫后,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可作为村集体收入,有效解决经济空壳村问题。

二是“管”——接受贫困群众广泛监督。为把光伏扶贫电站的扶贫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专门出台了《都昌县村级光伏电站管理办法》,要求有光伏扶贫电站的村成立光伏合作社,确定专人管理,对电站收益分配实行一年一分配、一年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贫困群众享受到光伏扶贫带来的阳光财富。

三是“修”——确保贫困群众长期受益。明确要求光伏安装企业在电站并网前必须在都昌设立光伏维修站,确保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顺利运营20年。5月28日,江西旭阳雷迪光电有限公司在都昌注册成立旭阳光电维修公司,已落实办公场地、维修店面、维修队伍。目前,公司运行维护正常,确保了光伏扶贫电站顺利安全运行。

江亚兴,都昌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黄卫华,都昌县委政研室。

■责任编辑: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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