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017-11-01 06:32殷巧玲山东省青州市畜牧局
中国畜牧业 2017年20期
关键词:青州市畜产品畜牧

文│殷巧玲(山东省青州市畜牧局)

青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文│殷巧玲(山东省青州市畜牧局)

近年来,山东省青州市畜牧局严格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配套法规,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加强网格化、痕迹化日常监管,确保监管全覆盖。年初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全市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管副局长负责督查落实所分管科室和基层畜牧兽医站的工作,各基层畜牧兽医站负责本辖区畜牧兽医行业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定标”的四定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做到监管全覆盖。

2.开展十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保障畜牧兽医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上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求,今年以来,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年”活动,制定《青州市畜牧局关于加强网格监管严格专项整治广泛开展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网格化监管,严格开展动物防疫专项整治行动、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行动、畜禽粪污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整治行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等十个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共检查兽药、饲料、屠宰、养殖企业450余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30份,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立案35起。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畜牧事业发展环境,确保实现“四个安全”,即:动物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畜产品及畜牧投入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

3.严格畜牧投入品监管,把好畜产品质量源头控制。一是加强饲料生产企业监管。青州市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38家,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发现8家企业存在生产不合格饲料产品、不按照规定采购原料和不执行留样观察制度的违法行为,并对此进行了严厉查处并处罚。通过检查,整顿了饲料原料市场,规范了饲料原料进货渠道,保证生产企业按标准合法生产,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根据《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对全市范围内的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建立规范有序的兽药市场机制。通过检查发现:生产企业按照GMP标准生产情况较好,少数经营企业存在没有严格按照GSP要求审核供货企业和产品、进销货台账记录不及时、药品不按要求摆放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对5家企业经营不规范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4.加强产地检疫,把好畜产品准出关。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动物检疫制度,发放检疫申报单,让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充分了解检疫申报方式、时限和出证条件。官方兽医根据《动物检疫申报受理单》上约定的具体时间,及时到现场或指定的地点开展检疫工作,把好畜产品的准出关。

5.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杜绝流入市场。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全市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青州市与青州市益康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协议,建立了无害化处理与保险、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查联动机制。该厂自投入使用以来,共处理猪、牛、羊等4万余头,禽2000余吨,有效杜绝了病死畜禽流入市场,提高了青州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生命安全。

6.创新监管手段,打造智慧监管平台。积极推进畜牧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平台。该平台涵盖投入品监管、养殖监管、生鲜乳管理、防疫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质量安全追溯、行政执法管理、办公管理、GIS管理、无害化处理监管等10个模块,对9家屠宰加工场所安装监控探头36个,实行远程监管。对10家较大规模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安装监控探头并实行实时监控,解决了畜产品监管人力不足、监管难的问题。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分析

1.执法力量薄弱,整体素质偏低。青州市畜牧局畜牧综合执法大队、药监所、饲料办三个职能科室和13处基层畜牧兽医站76名官方兽医执法人员承担着全市160多家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30多家屠宰加工企业、1632家规模养殖场及畜禽养殖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年检疫家禽1.1亿只,猪、牛、羊等50万头,强制免疫禽3亿只,猪、牛、羊等150万头的任务。工作面广量大,监管工作难度很大。为保证工作开展,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青州市畜牧局聘用了临时协检人员39名,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执法监管工作埋下隐患。执法人员不足、年龄老化、非专业人员比重较高的现实难以适应日益严峻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

2.执法车辆严重缺乏,应急处置能力亟待加强。目前,全局共有执法车辆3台,青州市13处基层兽医站均无执法车辆。日常工作如畜禽检疫、日常监管、防疫、技术指导、疫情处置等均需现场进行,工作人员只能开私家车或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前往,加上畜禽检疫工作多在夜间进行,比较危险,几年来已经出现多次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畜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直接限制了青州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3.监测体系建设滞后,经费严重不足。青州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方法只有“瘦肉精”快检手段,日常检疫只能靠目测来进行,手段非常落后。市食安办分配青州市畜牧局年抽检任务380批次,共需资金40多万元,而财政预算抽检任务经费仅10万元,资金缺口大。

4.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居民防范意识较弱。广大畜禽养殖场户畜产品安全知识相对匮乏,饲养管理不够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自觉搞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较差,滥用抗生素、销售病死畜禽等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相对匮乏,防范意识相对薄弱。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畜牧、食药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议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办案的优势,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治理整顿,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2.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大监测经费投入,购置监测设施和检测试剂,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免疫效果检测,保证抽检经费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经费全额到位,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处理提供必要保障。

3.加快基层站所建设,尽快达到规范化要求。建议本着“有稳定人员,有专业机构,有工作场所,有工作机制,有经费保障”的原则,加快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站规范化建设,每个基层站配备一辆执法车辆,充分发挥好基层畜牧兽医站在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监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4.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制定培训计划,持续开展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对畜牧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畜产品安全教育知识,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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