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标准(试行)》制定说明
药学服务(pharmaceutical care,PC)也称药学保健或者药学监护。药师开展药学服务是社会发展和医疗服务分工精细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和实现合理用药、减少药源性伤害、保障公众健康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
20世纪90年代,美国药学界首先提出了药学服务的概念。1989年佛罗里达大学药学院教授Dr.Helper等提出了关于药学服务的定义,其内涵是药师以负责的态度提供药物治疗,以达到特定的治疗结果,并因此而改进患者的生活品质,强调药学服务是以患者为中心的全方位的药学技术服务。
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药学服务水平总体上处于初级阶段,药学服务的范围较窄,缺乏深度,业内对药师药学服务能力评价尚未有成熟的评价标准。因此,提高药师药学服务能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提升药学服务水平,促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国药师协会于2016年初启动了“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标准课题研究”。
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调查问卷法、层次分析法、逻辑推演法进行,技术路线见图1:
图1 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标准技术路线
2016年初,中国药师协会委托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开展调研后提出了具体的研究方案,并于2016年6-9月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召开了3次专家研讨会,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听取专家意见,不断修正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指标;同时,在研究过程中,开展了多次问卷调研,通过统计分析确立了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标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及其权重。2017年5月19日,在北京召开中国药师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课题组做了“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标准研究”的终期汇报,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同意结题。5月20日,召开第四次专家研讨会,对《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标准》的发布形式、框架以及6项一级指标、27项二级指标和释义做了认真的讨论和文字推敲,最终形成了《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标准(试行)》稿。